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2-10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西政办201637号)要求,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编制了州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根据“三定”方案,局办公室是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本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初召开的全州交通运输工作会上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组织业务干部参加州委州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政务信息工作培训;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我局按照《条例》,坚“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了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一是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公开,围绕交通运输履行的行政职能,推行我局权力清单制度。经梳理,我局行政职权共8类,共计283项。期中涉及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221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劢3项、其他行政职权24项,已在州政务信息网站公开。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三是推进交通重大项目信息公开。目前全州交通重大在建项目为小勐养至磨憨、国道213线普文至磨憨公路、景宽二级公路、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等5个在建项目建设;G8512景洪至打洛高速公路、勐腊至勐满岔河高速公路公开建设;澜沧江景哈大桥、澜沧江黎明大桥、国道219勐宽至小红桥公路、勐腊勐远至关累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采取多种形式,通过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信息简报、公开栏公开等方式全面推进交通重大项目基本信息、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信息公开。2016年,我局累计在州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3条,历年累计发布信息363条,及时准确地公布了本部门的事权、财权、人事权方面的信息及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等信息公开事项。

三、政策解读情况

建立了《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创新形式、建立解读队伍、健全解读机制和完善考核管理;《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了新闻发言人及发布体系、新闻发布形式与内容、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新闻发言人职责和工作要求;明确了一名副局长为本单位新闻发言人,切实抓好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州交通运输局门户网开设了”政策解读”专栏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的工作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发挥州交通运输局网站这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交通运输信息。二是在州交通运输局大楼大厅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交通运输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三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四是在州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设置办事流程。五是州港务局、州运政处、州地方公路管理处在显著位置,公开海事执法、交通运政、路政行政执法办事流程和工作职责。六是通过“西双版纳热线”节目公开。七是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公开政府信息,宣传交通运输信息。我局在政务信息查96128”专线有专人分管、专人负责接听电话;在重大事项决定都召开了听证会、专家咨询会、征求意见座谈会。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和投诉、行政复议处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涉及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情况、没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事项。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0件;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和信访调处工作。一年来,全局共受理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均全部办理完毕,调处信访案件20起;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现场咨询工作,全年办理业务1012件,咨询1965件。及时了解群众的愿望,解决群众的困难,增强与群众的沟通,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保持良好稳定的大局。

六、公开过程中的保密情况

建立了《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信息发布均由承办单位(科室)提出具体意见,经局办公室保密审查后,报局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审批。在公开过程中,未发生失泄密问题。

七、日常工作情况

按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文件、材料等;按要求参加州委州政府、省交通运输厅举办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