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窗口>>政务公开>>
西双版纳州港务局关于西双版纳港埠商务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7-31
西双版纳州港务局关于西双版纳港埠商务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西双版纳港埠商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向我局提出港口经营许可延续的申请,我局于2020年7月24日依法受理。我局按程序办理,经核查,申请提交资料齐全,符合延续条件,我局决定准予你公司(港埠商务有限公司关累码头)的港口经营许可,本许可有效期为1年。
本行政许可自发布之日起1年内准予从事范围内的业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30日以前向我局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我局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
西双版纳州港务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