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路护路“十五不准”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5-26


铁路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和大众化的交通工具,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维护铁路安全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严格做到:

1. 侵占铁路红线内用地。

2. 损坏、攀爬和翻越铁路防护栏。

3. 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

4. 在铁路线路上私设平交道口。

5. 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

6.击打列车或向铁路抛掷物。

7. 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放养牲畜。

8. 在铁路附近烧荒用火、挖沙取土、打井水。

9. 在铁路附近放风筝、气球、无人机、孔明灯等。

10. 在铁路安全保护区违规建盖建(构)筑物或彩钢瓦房。

11. 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12. 在安保区内排污水、倾倒垃圾、堆放弃土。

13. 盗窃、损坏、移动铁路设施设备。

14. 妨碍铁路工作人员、民警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15. 盗窃、哄抢铁路运输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