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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西双版纳州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2015-2019年度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0-24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关于印西双版纳州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
行业2015-2019年度油价补贴政策
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州运政处: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双版纳州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2015-2019年度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18年10月22日
(此件依法公开)
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林业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建〔2016〕249号)、 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州农村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工作,促进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的政策部署,从2015年起,以调整资金使用方式为手段,健全支撑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州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行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节能减排战略实施,促进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后,油价补贴资金逐步与用油量脱钩,除退坡资金以外,其余资金按原方式安排使用,确保行业稳定;退坡资金的分配将与我州“十三五”交通运输服务发展目标任务、退坡任务完成情况、政策调整后行业稳定等因素挂钩、奖惩并重,推进行业结构调整与运输服务水平提升。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实施油价补贴政策调整要求,现行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补贴,不再与当年用油量及油价挂钩,省级按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后,州级根据各县、市当年退坡资金比例及考核结果,由州交通运输部门提出意见后,州级财政部门将油价补贴资金下达至各县、市财政部门。
退坡计划实施与油价补贴资金安排
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分为费改税补助和涨价补助。费改税补助数额以2014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维持不变;涨价补贴以2014年为基数,2015年-2019年实行逐年退坡,即: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2017的减少40%、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2020年以后根据中央、省政策调整情况另行确定。
(二)退坡考核与退坡资金安排
1.退坡考核。年度终了后,州级交通运输部门根据相关考核办法,结合各县、市退坡任务完成情况,交通发展关键指标考核完成情况,以及政策调整行业稳定情况,对各县、市上年度油价改革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出具上年度油价补贴资金使用考核结果,作为当年度退坡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2.使用方向。根据省考核办法,结合自身发展短板,以提升运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导向,统筹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发展、新能源出租车、农村客运补助、水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等。
3.资金分配。州级财政部门将根据州级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考核结果和分配意见分配退坡资金,对未能完成考核任务的县、市,根据考核办法予以扣减退坡资金,扣减资金相应安排考核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市,充分发挥退坡资金的正向激励作用。
(三)建立完善运价或燃油附加费动态形成机制
各县、市要建立完善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的运价或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逐步弱化政府补贴效用,努力维护与保障农村客运和出租客运正常运营。
三、保障措施
全州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全州油价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在州级层面健全完善州政府统一领导,财政、交通运输、审计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平稳推进全州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工作。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提高对油价补贴政策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县市长负责制”,切实履行地方政府在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稳定和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稳妥推进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工作,切实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二)州交通运输局、州财政局指导各县市交通运输和财政部门部门制定本地区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
(三)州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按照中央、省制定的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规定及考核办法,结合我州实施方案,制定我州具体考核办法。州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州级财政部门,作为各县、市油价补贴退坡资金分配下达的重要依据。
(四)州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制定我州制定的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方案,确保退坡资金支持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调整支持方向。
(五)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作为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贴近行业从业人员的优势,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扩大油价补贴政策宣传面、知晓度,明确政策调整预期,赢得用油单位和行业从业人员的理解支持,维护行业稳定。
(六)县、市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健全油价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支付和使用制度。油价补贴资金下达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强化油价补贴资金执行动态监控,健全完善事前、事中有效控制和事后跟踪问效的监控制度。
(七)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大对油价补贴资金安排使用的审计力度,对审计中发现的挪用、套取、骗取油价补贴资金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