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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交通局行政执法自检自查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9-07-03
西双版纳州交通局行政执法自检自查报告
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检查第二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和交通法制建设,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09年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云交政法〔2009〕173号)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州交通行业行政执法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执法主体:州交通局和局所属的州运政处、州港务局(地方海事局),均为法律法规授权,执法主体合法并已报州法制办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二) 执法人员:州交通局已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7名;州运政处108名;海事执法人员14名。
(三) 执法任务:州交通局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和行政复议以及公路路政工作。州运政处负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旅游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搬运装卸等;海事局负责水路运输、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四) 管理对象:道路运输全州共有客运企业8家,拥有客运车辆2326辆,其中:班线客运车辆1125辆(农村客运767辆),旅游客运车辆459辆,公交客运车辆181辆,出租客运车辆563辆;一级汽车客运站一个,二级2个,三级7个,四级9个;一类维修企业12家,二类45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站)8家,教练车303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2家,车辆54辆。公路路政负责4586公里县乡道路路政管理工作,其中:四级1719公里,等外2867公里;水路运输拥有渡口9道,各类船舶72余艘,航道195公里。
二、依法行政和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执行情况
(一)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州交通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和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列为交通全盘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长期推行“三制”工作,即部门执法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局路政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完善,有力保障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每年初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以及监督、检查和考核奖励办法,制定年度学习、宣传、培训计划,并以正式文件印发执行。每年举办春训会,以会代培,对系统全体职工和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学习,年中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有计划组织人员参加省、州培训学习,年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考核,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得到加强。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基本具备了现代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同时也有效提高了全体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实现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了法制化管理水平。
(二) 规范执法行为,办案公正准确
我们在交通行政执法实践中,坚持做到八合法:主体合法、身份合法、权限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证据合法、决定合法、文书合法。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和交通局委托的单位,未取得执法证件人员一律不准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地方交通系统129名执法人员均取得省人民政府或交通部颁发的执法证件。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统一着装,亮证执法,举止规范,用语文明,遵纪守法,一年来交通行政执法没有一例错案发生。2008年办理交通行政处罚处理案件共3779起,其中道路运政3763起,公路路政16起;运政处作出行政许可1411件,航管海事2件,路政33件。由于办案公正准确,裁量恰当,许可合法,未出现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
行政许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项目、时限、规程、文书办理,经调整后公布实施的交通行政许可为22项(其中:运政6项,路政7项,地方海事9项),做到一案一档,去年省、州检查组来我局检查后,给予了充分肯定,各类处罚处理案件、许可事项文书规范,票据完整,材料齐全。
(三) 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各项制度
健全的法制工作制度是正确实施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的保障,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制度并严格坚持执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监督检查制度、错案追究制、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报告制度、案卷评查制度和考评奖惩制度等,各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立了公示栏,将行政许可、格式样本,行政收费事项等向社会公开,在州便民中心设立了窗口,建立了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和送达。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自觉接受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州人大、州政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认真做好两案办理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让群众满意。
(四)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交通局成立了行政复议办公室,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由于我们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特别注重关口前移,注重每一案件的办理水平和质量,并聘请了一位长期法律顾问,对易发生法律歧义或较难办理的案件,报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共同研究决定,2008年以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经受理复议后,维持原决定。
(五) 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制定和实施了“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六进活动,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和“安全月”等重要时期,每年集中组织法制宣传活动,印发各类宣传材料达20000余份,确保交通安全和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交通系统新闻通讯的宣传作用,每年刊发交通行政执法稿件简报近20余篇(期),为促进队伍建设,塑造行业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超成果
根据全国的统一部署,自2004年6月20日起我州与全国同步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七部委《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经过宣传发动,路面集中治理后,我州辖区内的超限超载情况得到了有效遏制,超载率控制在6%以内。
目前治超工作已转入“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机制”的新阶段。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一是调整充实了治超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为组长,政府副秘书长、州交通局局长、州公安局局长、景洪公路管理总段总段长为副组长,州发改委、州工商局等十四个单位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加大我州的治超力度;二是制定了《西双版纳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管理办法》、《西双版纳州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意见》等制度;三是各部门恪尽职守,齐心协力,相互配合,依托固定站点,开展联合流动稽查,把治超工作的长效治理机制落到实处,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三、存在问题
(一) 由于人员编制问题,我局无法制机构,挂靠局路政科,人少事多,体制不顺,影响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由于体制的原因,州级单位基本不直接行使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主要以县(市)级单位为主。
(二) 执法手段落后、电子信息化程度不高,不能有效实施网络化管理。
(三) 运政执法难度大,如“打击黑车”执法困难,难以取得有效证据,乘客不愿作证的现象存在。
(四) 在路政管理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在公路修建时和交竣工验收中,路政很少介入,致使公路建设完工后,红线控制区违章建筑,平交道口较多,给后期路政管理工作带来不便和困难。
四、努力方向
一年来,我局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厅的具体指导下,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州交通法制工作的健康发展作出了自己的成绩。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及时解决和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我州道路交通依法行政管理水平,为我州交通建又好又快的发展而努力。
西双版纳州交通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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