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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调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7-30
《关于对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调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政策解读
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关于对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调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8年4月18日至19日,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调委员会(简称“航联委”)中方成员单位2018年联席会议在景洪召开,并形成会议纪要,提出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27项。为有效推动澜沧江·湄公河水运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好涉及我州的牵头、配合承担的各项责任.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牵头落实事项共4项、配合落实事项共9项。
(一)牵头落实事项4项:1.探索恢复澜沧江-湄公河中老缅泰客班轮,提出解决方案,争取推动解决;2.规范中缅界河中缅第243号界碑至中缅第244号界碑河道范围的采砂行为;3.加强中缅界河双边渡口管理合;4.提升港口装卸服务能力。分别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二)配合落实事项9项:1.配合省航务管理局完成澜沧江-湄公河航道二期整治工程前期工作;2.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协助开展建立四国航运管理机构研究;3.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协助完成澜沧江—湄公河海事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项目;4.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研究统筹国际航运与区域物流网络协调发展;5.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向泰方提供航联委网站的意见;6.配合省航务管理局加强中国籍国际航运船舶以及进入我国国际通航水域外国籍船舶航运安全;7.配合省航务管理局加强我国国际航运参与者关于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相关协定的文件宣传教育;8.配合省航务管理局研究提出妥善应对哈乐滩碍航的整治方案;9.配合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并修改完善《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有关规定。分别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任务分工方案》从统一思想认识、主动作为、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形成全州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方面提出了要求。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