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西双版纳州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3-07 04:05

园区各办局、曼沙农场: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完成好全年经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对照《西双版纳州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结合园区实际,现将涉及园区任务分解如下。

一、支持项目落地开工快投快建

(一)支持签约项目加快落地。对引进新增投资橡胶、文旅康养、普洱茶、现代农业、现代物流、食品加工、傣医药等重点鼓励类产业项目,以及引进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域以外非财政性直接投资,并有正式登记注册手续的企业及国内外自然人给予奖励。(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二)支持项目快投快建。对包括但不限于橡胶、文旅康养、普洱茶、现代农业、现代物流、食品加工、傣医药等重点鼓励类产业的企业投资项目,鼓励项目业主快投快建,缩短项目开工筹备时间及建设周期。对年度完成投资超5000万元的新开工重点鼓励类产业项目,及年度投资超1亿元的在建重点鼓励类产业项目,经项目主管部门认定,给予项目方实际完成投资额1%的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三)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向上争取资金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全区上下多渠道、多层次争取中央、省级、州级资金支持。州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专项用于全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研究、资料、咨询、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论证等)经费。按照《西双版纳州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管理办法(试行)》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照《西双版纳州州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修订)》使用、指导和监管州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经费。前期经费自下达之日起,两年内未完成支出的,予以回收。(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四)全力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统筹用好土地、林地等要素指标,保障好重点项目、产业用地、各大园区等项目用地,提高用地产出效率;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凡符合报批条件的项目应保尽保;制定年度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清单”,缩短审批时限,建立重大项目“1对1”服务机制,对重大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实行全流程服务。鼓励重点项目、产业用地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资源;加快房地产业闲置土地清查,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全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应当处罚的坚决予以处罚,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依法无偿收回。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开发利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的全程动态监管。(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分局、建设局)

二、支持企业稳产扩产做大做强

重点支持农业夯实发展基础、工业企业扩大产能、服务业企业提质升级。

(五)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抓好橡胶白粉病监测站建设和防治人员培训。(责任单位:曼沙农场)

(六)支持工业企业扩大产能。重点支持橡胶、文旅康养、茶叶、现代农业四大产业延链、强链、补链。对新建投产并当年纳规入统工业企业、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企业(三年内已达规但重复入库的企业除外)以及在库的年产值2亿元以上且当期产值增幅达到20%的企业(其中电力生产和供应业、合成橡胶制造业在库企业产值需达到5亿元),按照《西双版纳州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补政策实施细则(修订)》给予奖励。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季度或年度产值达到一定增速的,择优按照一定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园区税务局)

(七)支持服务业企业提质升级。对重点服务业企业、批零住餐企业、物流企业进行奖励。对首次“达规入库”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库的重点服务业企业,连续2年保持“达规上限”,且季度或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一定增速的,按照一定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达限入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连续2年保持正增长,且季度或年度销售额(营业额)达到一定增速的,按照一定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度限额以下批零住餐的个体户和企业,季度或年度销售额(营业额)达到一定增速的,择优按照一定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5A、4A、3A级物流企业,按等次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相应等级提升后,按标准补足差额。(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局、旅游局、园区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三、支持重点领域加快补短提质

(八)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信誉良好、实际投资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落户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数字经济企业投产后,连续3年给予企业每年10万元的创新补助;对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符合我州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划的重大项目,或是产业具有高成长性、技术具有较强前瞻、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企业,经公平竞争审查合格后,给予“一企一策”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九)支持文旅企业纾困解难。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的通知》(云文旅联发〔2022〕4 号)精神,重点帮扶文旅企业纾困解难。鼓励文旅企业提质发展。支持文旅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文旅品牌。(责任单位:旅游局)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

(十)强化企业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行业主管部门在疫情管控期间的服务质量。抓牢抓实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将“营商环境”考核评分纳入园区综合考评。对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以及推动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的部门,给予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各责任单位要全力抓好国家、省、州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于每月9日前将落实州12条措施情况报送园区办公室,并形成园区落实情况按时上报。联系人:玉旺香,联系电话:0691-2757233;邮箱:1609674212@qq.com。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