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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政审批办事指南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03 04:14
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二、受理范围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辖范围内
三、办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实施机关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五、审批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建设工程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为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
六、审批数量
无
七、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委会建设局
地址:景洪市景洪工业园区南溪大道26号
八、申请材料
九、审批时限
审批时限: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审批时限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十、审批收据及依据
免费
十一、咨询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 地址:景洪市景洪工业园区南溪大道26号
2.电话咨询:0691-2757505
3.网络咨询:无
4.咨询部门名称:景洪工业园区建设局
(二)咨询回复
电话回复
十二、办理流程
(一)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非联网审批手续,直接到窗口咨询和办理
(2)提交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3)受理:窗口受理
(二)办理进程查询
可通过电话或到窗口查询。
(三)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三、申请人的权利
申请人有投诉的权利
窗口投诉:景洪工业园区建设局
电话投诉:0691-2757505
十四、申请人义务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