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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工业园区落实“20条措施”工作清单
来源 :景洪工业园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1-26 09:5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总体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条措施的意见,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工作清单。
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一)全面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1.开展“红盾护农”农资专项检查。一是检查农资市场和农资经营者主体资质情况,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二是重点审查各类农资经营户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批发、销售的流向、数量等信息,确保农资产品实现可追溯监管。三是加强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力度,对抽检出的不合格产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2.开展农贸市场、中大型超市检查工作。一是检查其体温监测、佩戴口罩以及扫描云南抗疫情APP二维码进出经营场所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其生活物资储备情况,是否积极备货,保证群众生活物资充足。三是检查农残检测落实情况,是否每周抽检足够批次蔬菜农残,以及是否做好抽检台账,认真规范留存检测结果。
3.加强日常价格监管,严守市场稳定。结合自身职能,重点做好市场、食品经营环节、药品经营环节及价格领域市场监管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市场野生动物保护监管,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二是开展食品经营环节检查。重点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检查商户主体资格、产品货源渠道、商品质量等是否合法合规。三是开展药店、商超检查,重点检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以及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
(二)恢复和保障物流畅通
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畅,简化绿色通道查验手缤和程序,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在正常情況下不对运输从业人员实施隔离观察措施。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对执行应急物资运输任务的重要生活物资、邮政、快递车辆落实绿色通行政策,享受“不一优先”政策。优化进口应急物资验放工作流程,“先放行后手续”和“绿色通道”保障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治器械等疫情防控物资“零延时”快速通关。在确保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的前提下,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出行车辆通达。
(三)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服务
支持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合力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其他间接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企业,以及稳岗就业、慈善捐助、减免租金等企业,在项目申报、金融信贷、财政贴息等方面给予倾斜。
1.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企业、房地产销售中心(售楼部)、中介门店(签约中心)等复(开)工前审批备案等各种形式限制。制定下发《景洪工业园区积极应对有序加快重点行业复工复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意见》,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着力推动园区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在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防控物资到位、防疫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即可复(开)工。
2.以辖区内重点企业为重点,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从特种设备、食品安全、工业产品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一是督促锅炉、压力容器、燃气管道等重点企业做好复工复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二是指导、督促企业从改变供餐方式、强化人员管理、保证环境卫生、把好原料控制关、规范操作行为、做好餐饮具消毒等六个方面做好食品安全应对措施。三是督促企业严格对原材料、半成品及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四是督促企业对重要工序质量控制点进行认真细致排查,严格对重要工序质量控制点控制程序的落实。五是督促生产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保障质量安全。
3.加大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通过税企微信群、QQ群、“钉钉”软件平台开展涉税政策业务培训辅导,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三、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四)全力以赴稳增长
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稳增长政策措施,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打好脱贫攻坚歼灭战,园区挂联村寨贫困户已于2014年全部实现了脱贫,但园区脱贫攻坚工作将继续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市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巩固园区挂联村寨脱贫成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五)千方百计增投资
扎实推进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难题。全力推进“四个一”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投资38亿元,增长15%。加快启动一批冷链物流、数字经济、新兴产业等补短板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规划盘子。
(六)加快项目建设
全面梳理园区拟建、在建等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进行逐一梳理排查,推动具备条件的基础交通、重点产业、重要民生等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尽快复工建设,确保在建项目不塌进度、新开工项目如期开工。将重大工程项目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协调纳入保供范围,创造条件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七)强化要素保障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指导、帮助企业办理行政审批相关业务。二是指导、帮助群众使用云南个体全程电子化APP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指导、帮助经营主体网上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切实实现非接触、不见面方式办理政务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批时限。三是窗口受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办理业务,以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业务时,以方便企业、群众满意为突破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压缩审批时限,发挥“一站式”审批、“一窗口”受理、“一次性”办结功能,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等一系列服务承诺制度,确实做到各项工作不断档、服务标准不降低。四是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2.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通过办税厅宣传栏、税企QQ群、微信群、“钉钉”等工作平台推送政策、培训视频资料,开展培训辅导,做好对线上办理相关涉税涉费业务的方式和流程的宣传,引导纳税人通过云南省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APP及扣税客户端),自助办税终端、预约办税等办理业务;针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
3.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作用,大力推动不见面”审批,全面提升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人防审查工作效能。在疫情期间招投标、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审批环节,实行容缺受理,审批事项在规定办结时限内再压缩一半时间。
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八)完善落实机制
建立完善抓落实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要求,强化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措施透明度和知晓度,确保各项应对疫情和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一是积极做好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聚焦企业(项目)关注的复工复产政策措施、人员返岗、工程资金、材料物资供应等全产业链条问题,帮助企业全面了解掌握国家、省、州出台的最新政策措施,认真做好答疑释惑工作,努力打消思想顾虑障碍提高宣传针对性、有效性,全面提振企业复工复产信心。二是落实好帮扶政策措施。强化担当意识、服务意识,主动对接辖区复(开)工项目,落实分级分层负责制,积极把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项目,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助推企业(项目)复产复工。
(九)强化督促检查
建立政策措施落实督查制,园区办公室对政策落实进行跟踪督查;建立政策措施落实定期报告制;各责任单位,每月10日前向园区办公室报落实州20条情况,形成园区落实情况按时上报。园区纪委要建立政策措施落实问责制,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打折扣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