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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曼沙·竹林河谷项目(独立选址)经济技术指标论证会论证意见的公示
来源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8-30 10:25
曼沙·竹林河谷项目地块1#用地面积 2000㎡、2#用地面积1880.16㎡、3-1#用地面积27897.47㎡、3-2#用地面积9383.68㎡、3-3#用地面积4825.54㎡、3-4#用地面积5225.46㎡的6块土地,位于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曼沙农场第十四居民小组旁,不在规划区范围,没有相对应的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
为了响应省级关于振兴农村经济的大方针,发展特色旅游业,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曼沙农场管理委员会申请对曼沙·竹林河谷项目地块1#用地面积 2000㎡、2#用地面积1880.16㎡、3-1#用地面积27897.47㎡、3-2#用地面积9383.68㎡、3-3#用地面积4825.54㎡、3-4#用地面积5225.46㎡的6块土地,确定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30日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现将专家组织论证的规划控制指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如对该项目调整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8日前进行反馈,逾期我委将视为无意见。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8日)
2.公示地点: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https://www.xsbn.gov.cn/jhgyy/jhgyy.dhtml。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附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1347664036@qq.com。
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以邮戳时间为准):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邮政编码:666100。
咨询电话:0691-2757220。
附件:曼沙·竹林河谷项目(独立选址)经济技术指标论证会论证意见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曼沙·竹林河谷项目(独立选址)经济技术指标论证会论证意见
2022年8月30日,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召开确定曼沙·竹林河谷项目建设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论证会,经专家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论证意见:地块1#用地面积 2000㎡,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10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绿地率≥20%,建筑退让≥1.5米(满足防火间距要求),机动车停车位1个/300㎡,非机动车停车位1个/100㎡;
地块2#用地面积1880.16㎡,用地性质为R22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R≤1.5,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15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绿地率≥35%,建筑退让≥1.5米(满足防火间距要求),机动车停车位1个/200㎡,非机动车停车位2个/100㎡;
地块3-1#用地面积27897.47㎡,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0<R≤1.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12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绿地率≥35%,建筑退让≥1.5米(满足防火间距要求),机动车停车位1个/100㎡,非机动车停车位1个/100㎡;
地块3-2#用地面积9383.68㎡,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0<R≤1.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12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绿地率≥35%,建筑退让≥1.5米(满足防火间距要求),机动车停车位1个/100㎡,非机动车停车位1个/100㎡;
地块3-3#用地面积4825.54㎡,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0<R≤1.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12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绿地率≥35%,建筑退让≥1.5米(满足防火间距要求),机动车停车位1个/100㎡,非机动车停车位1个/100㎡;
地块3-4#用地面积5225.46㎡,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0<R≤1.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12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绿地率≥35%,建筑退让≥1.5米(满足防火间距要求),机动车停车位1个/100㎡,非机动车停车位1个/100㎡;
实际供应宗地经济技术指标以上述论证地块指标一致。
专家组成员:曾远华 胡亚乔 段丛胜 陈菲 周亚宏
专家组组长:曾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