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温馨提示

来源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7-11 04:23

广大购房者:

你们好!

首先感谢您选择在美丽的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安家落户,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在购房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购房前请认真查看售楼处现场公示“五证”是否齐全

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购房置业乃人生大事、家庭巨额消费。园区管委会郑重提醒广大购房者,增强风险意识,谨慎购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源,请您不要以认购、预订、排号、VP卡等方式预定,更不能支付任何购房款或定(订)金。否则,可能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购房时请前往项目实地了解查看楼盘、小区、楼栋、户型相关情况

从开发商或售楼部的广告、楼书、沙盘、样板间及微信朋友圈、抖音平台了解到的情况,多少会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差距,有邀约引诱成分,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购房时请您务必实地查看房屋位置、户型、周围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进度等要素是否符合您的要求。

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了解合同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括房屋面积、价格、面积差异处理方式、交房时间及房屋登记时间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维护房屋交易双方权益及责任权利的重要凭据,一旦签订,除合同条款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外,均具有法律效力。请您与售楼方协商并确认了解所有内容后再行签订,应特别注意附加条款。

四、购房款(首付款)一定要缴存入开发项目监管账户

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安全,您的所有购房资金一定要缴存进入企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注明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不按要求缴存至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您的资金安全将得不到保障同时将影响您的合同网签备案)。我委将对账户资金进行严格监管,专项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确保您所购房屋能够按时交付,切实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五、备案登记要及时

请您务必要求开发企业使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住建部联合制定的标准示范合同文本,并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举报电话:0691-2757272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