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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作者 :景洪工业园区 来源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3-17 04:15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3500000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6年2月,2007年2月财务从景洪市委分设,同年11月升格为正县处级单位,隶属于州委、州政府。
1、领导工业园区党的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党的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贯彻落实。
2、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州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的各项管理规定、激励制度、鼓励招商引资和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3、编制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环境保护等有关专项规划,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按照县级经济管理职权、程序以及州级授予的单项职权,审批工业园区内的投资项目;需上报审批和核准、备案的,由管委会按程序报批。
5、负责管理工业园区的财政工作,参与协调工业园区的税收和工商行政事务。
6、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工业园区内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兴办和管理园区的社会公益等事业。
7、负责对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督促园区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8、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工业园区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的工作。
9、负责管理工业园区内农村村委会、城市居民社区委员会以及企事业单位。
10、负责管理工业园区内工、青、妇等群众社团组织。
11、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农垦局(曼沙农场管委会)、旅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下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以赴推动经济持续增长。把产业培育和项目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发挥现有产业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园区产城融合发展,全力以赴推进供给侧性结构改革,落实好中央、省、州稳增长的政策措施。
2、全力以赴推动园区产业发展。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宏观政策趋势、云南省“三张牌”战略部署、西双版纳州建成“一城两区”的发展目标,贯彻省委省政府西双版纳现场办公会精神,聚焦西双版纳“打造世界旅游名城”目标,瞄准“国际、生态、康养、智慧”的定位,通过引进懒萌萌牧场、雨林华庭、体育综合体项目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出一批以“雨林、田园、果园”休闲度假、生态康养为特色的康旅新业态,为全域打造闻名世界的康养旅游名城助力。
3、全力以赴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强化责任推进项目建设。园区党委班子成员挂钩督办,责任部门牵头共同协调推进,对照目标,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二是狠抓项目落地转化。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处置,盘活存量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快实现从“项目等地”到“地等项目”的有效转变。三是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各个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不定期召开项目协调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前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力促项目落地开工。四是强化项目服务保障。在全力争取用地保障的同时,切实做好项目跟踪服务管理,从签约、开工、投产到运营的全过程,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项目推进速度,确保项目审批提速、开工提速、建设提速。
4、全力以赴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全力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慎终如始地把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全力抓好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直有关部门开展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全力抓好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六个严禁、六个管控、一个加强”措施,狠抓问题整改,全力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全面加快专项整治步伐,强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取得成效。全力抓好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紧盯暗访曝光和省州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压实防控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网格责任,全力补齐短板漏项。围绕冠城·揽翠华庭净空超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推进冠城·揽翠华庭机场净空超高障碍物整治消除工作。
5、全力以赴抓好管党治党。突出政治建设,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抓牢管党治党这个“牛鼻子”,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把检查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强化管党治党,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坚持分类别具体指导,分领域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严密党的组织体系,推进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扩大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名,其中:行政编制 0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69名(含参公)。在职实有5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51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19.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310.99万元,下降58.2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因疫情影响税收收入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且2022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算项目未在年初预算中反映,而2021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算项目在年初预算中反映,导致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比上年大幅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19.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19.9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19.91万元(本级财力4519.9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6391.45万元,下降58.5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因疫情影响税收收入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且2022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算项目未在年初预算中反映,而2021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算项目在年初预算中反映,导致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大幅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19.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1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519.91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91.44万元,下降58.5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因疫情影响税收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减少,且2022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算项目未在年初预算中反映,而2021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算项目在年初预算中反映,导致2022年度预算总支出比上年大幅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1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17万元,项目支出3418.7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6310.99万元,下降58.27%。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1.1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0.23万元,下降1.8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4人,工资及保险经费相应减少。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2%,比2021年预算减少20.73万元,下降1.9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4人,工资及保险经费相应减少。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18%,比2021年预算增加0.50万元,增长0.8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中增加工会经费预算,导致日常公用经费与去年相比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22个,安排3418.74万元,如市政道路环卫保洁和绿化管养维护及市政电费项目专项经费、园区行政运行工作经费、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站建设专项经费等开支。比2021年预算减少6290.76万元,下降64.7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因疫情影响税收减少,故项目支出减少,且2022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算项目未在年初预算中反映,而2021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算项目在年初预算中反映,导致2022年度项目支出比上年大幅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其他税收事务支出132.3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工业园区税务分局基本运转支出、聘用人员工资及五险、土地增值税清算购买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3.33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园区分局基本运转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临聘人员工资及五险;
3.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58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业园区中队交通管理基本运转支出、协警人员工资及五险、协警服装购置;
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246.88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园区派出所治安管理基本运转支出、协警人员工资及五险、伙食补助、数字传输电路租赁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1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工业园区曼沙农场文化站免费开放州级配套培训费及设备购置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39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园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专项补助;
7.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94.93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医院人员工资及五险;
8.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226.52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园区管委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园区运转支出;
9.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405.23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中队基本运转支出、聘用人员工资及五险、智慧城管数管二期委托业务费等;
10.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站建设专项经费;
11.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00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园区市政道路环卫绿化管养维护及市政电费支出;
12.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垦运行743.77万元,主要用于曼沙农场管委会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本运转支出、社区居民小组干部补贴、转岗安置人员社保缴费、新农场建设支出、排水沟改造和地面道路硬化民生工程专项经费等;
13.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社会事业213.28万元,主要用于曼沙社区干部工资补助、60岁以上老人补助及残疾人生活补助、大学生补助、曼沙村委会及10个村小组公用经费、新农村建设支出;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78万元,主要用于园区企业扶持培育补助;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消防救援事务—行政运行206.21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消防大队聘用人员工资及五险、日常运行公用支出、伙食补助、器材装备购置;
1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园区辖区自然灾害防控及救灾支出;
17.其他支出—年初预留—年初预留46.4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42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园区管委会行政退休人员待遇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24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园区曼沙农场管委会事业退休人员待遇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35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园区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18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园区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3.09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园区参公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2.86万元,主要用于曼沙农场管委会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74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园区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7.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23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26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2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伙食补助费2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10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4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6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12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1.34万元)
印刷费1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20万元);
水费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24万元);
电费7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2.96万元);
邮电费1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68万元);
物业管理费1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80万元);
差旅费1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80万元);
维修(护)费5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9.98万元);
租赁费5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6.32万元);
会议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培训费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15万元);
公务接待费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34万元);
专用材料费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6万元);
被装购置费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60万元);
劳务费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0万元);
委托业务费73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36.07万元);
工会经费1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5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7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4万元,项目支出36.17万元);
税金及附加费用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2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6万元,项目支出1483.0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16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4.57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0.38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1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50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3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0万元);
5.对企业补助
其他对企业补助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8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725.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8.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1年增加586.24万元,增长421.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市政道路环卫绿化管养维护服务450万元、城管大数据维护服务费143.4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19万元,较上年减少4.31万元,下降8.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19万元,较2021年减少0.81万元,下降3.52%,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284次,共计接待284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万元,较2021年减少3.50万元,下降13.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较上年减少3.50万元,下降13.2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公车使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申报项目22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2个,涉及金额3418.7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2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6个,涉及金额3246.28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景洪工业园区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79.77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一是减少税款流失,降低执法风险,监督中介机构提高清算审核质量,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维护税法刚性。二是加快土地增值税清算进度是有效增加地方税源,拓宽地方财源的有效手段(土地增值税预算收入级次为县级100%)三是资金专款专用,申请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劳务费98.5万元只用于1家3个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劳务费;
园区行政运行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689.65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园区各机构正常运转及完成上级对园区各项考核目标任务所需经费。保障园区机构运转、党风廉政及基层党建、安全生产、卫生防控、旅游宣传、招商引资、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工青妇、社区建设、扶贫工作等工作顺利完成任务。
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站建设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该项目的实施有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更广泛、更有效地动员和激励广大居民群众积极投身建设现代化美好社区火热实践中。
市政道路环卫保洁和绿化管养维护及市政电费项目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规划区内已建成的龙栋大道、锦绣路、龙罕路、百合路、格木路、紫檀路、榕林路、纳回路、曼沙路、雨林路、万景大道、育才路、望天路、椰风路、紫金路、椰林路、棕榈路、香樟路、凤竹路、万达广场路、新城东路、新城西路、主题公园路等23条市政道路合计约46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11万平方米的园林绿化管养护和市政道路的垃圾处理及清运工作,做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
消防保障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89.79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顺利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抗洪救援,社会救助和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任务,有效开展防火监督、火灾隐患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火灾调查等工作,维护辖区火灾形势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园区派出所运转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34.88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一是加大各类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综治信息化建设、强化平安建设宣传、加强社会治安整治及各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重大敏感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恐袭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赴省进京集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二是完成行政案件查处150起任务数,刑事案件破案数占立案数30%的任务,吸毒人员查获100人、收戒80人任务数,大宗毒品刑事案件接办8起任务数,辑枪治爆收缴30支任务数,“三非”人员抓获60人任务数,“扫黑除恶”线索100%核查的任务数及各类查缉、管控、安保维稳任务;三是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确保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平安和谐景洪”创造更加良好的治安环境。
曼沙农场机构运转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8.91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为维持农场正常运行及稳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谐发展和保障农垦改革顺利推进。
工业园区城管执法中队项目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 405.23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2022年景洪市工业园区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对辖区内园区居民小区、店铺、街道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集中清理乱堆放,乱停乱放、整治乱张贴、非法小广告等,并对店铺卷帘门处的乱张贴进行清理。完成控“两违”整治以及“两瓦”特色化改造工作。日常对辖区烧烤摊进行巡查,对无证经营户清理取缔,对占道经营、跨店经营的商户行为依法进行暂扣经营物品并立案查处,并督促未使用油烟净化器的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施工工地扬尘治理。
曼沙社区运转补助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79.78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进一步改善提升村级组织服务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为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项目的开展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村组自我管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农村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正常开展。
园区市场监管运转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3.33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1、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社会监督,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加工操作行为,继续推行“明厨亮灶”工程,全面提高群众的文明健康素养。2、强化药械市场整治,确保用药安全。3、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使用单位主动报检,增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定检率。4、开展打击传销、防范传销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传销、假冒伪劣、市场垄断、霸王条款、虚假广告等涉及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5、强化消费维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的能力,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并规范经营行为。6、开展大气污染油烟整治工作,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宣传,对辖区餐饮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进行摸排,特别是油烟排放较大的大型餐厅及烧烤摊,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店进行重点宣传,将餐饮场所油烟污染治理纳入日常执法巡查工作中。7、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曼沙农场排水沟改造和地面道路硬化民生工程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善改善曼沙农场居民小组人居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计划新建人行道路硬化2240米,路基宽度4.0米;排水明沟1720米;排水暗沟880米;场地硬化3450平方米等。
园区交警执勤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 100.58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进一步深化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公安机关维护辖区交通秩序稳定、打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驾驭道路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服务人民群众、文明交通、社会发展,改革创新,科学谋划,全面发展,力争推动公安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年完成并巩固执法成果,即: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00%,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100%,开展辖区道路基础设施及隐患路段排查,并及时上报整改达100%,处理、调解各类交通事故100%,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覆盖率达100%,全力为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平稳、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园区医院人员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94.93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医院医务人员工资和绩效,单位交'五险一金”,保障医院退休人员未统部分。全心全意为辖区居民服务,在工作上做到精精细细,在业务上做到精益求精,居民有了健康保障,居住环境有了改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使常住居民看的起病,方便看病,农场20个居民点,5486人得到了医疗保障,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最大限度的保障国家专项资金的投入,实现应有社会综合效益。
曼沙农场社会保障补助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66.18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项目的实施为维持农场正常运行及稳定,保障农垦改革顺利推进。
曼沙农场居民社区运转补助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 160.7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居民小组机构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农垦改革,持续维护农垦稳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基层社会治理需要,以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为发展方向,以建立完善的社区居民组工作者职责、选聘、管理、薪酬、激励关爱体系为基础,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统筹基层组织工作力量,规范居民社区工作者管理,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国家税务总局景洪工业园区税务局税务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2.55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一是巩固拓展减税降费和税收改革发展成果,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打好四场战役:(1)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年度所得汇算;(2)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3)深化增值税专票电子化服务;(4)实施社保降费率政策。必须把减税降费实打实、硬碰硬地落地。(5)2023年底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6)始终把市场主体获得感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持续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负担更轻、办税更快、服务更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57.02万元,比上年增加5.02万元,增长9.65%,增加的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增加工会经费预算,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与去年相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63905.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34.99万元,固定资产259.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52211.5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87.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7.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35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