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调整州生态环境局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2023)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4-27

 

 

各县市分局,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202319日州生态环境局党组2023年第1次会议研究,对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实行党组领导下的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州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副处级领导按照分工协助局长工作。

一、分工责任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州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李志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负责大气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绿色创建、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科研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大气环境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联系景洪分局。

张国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行政事务、财务、党群、人事、意识形态、生态环境项目申报和统筹协调等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为本局的新闻发言人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

罗维照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行政审批和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生态环境应急、政策法规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行政审批和辐射管理科、州生态环境应急中心联系勐分局。

   党组成员、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负责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协助李志伟副局长开展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各县市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

余智鑫  党组成员、州纪委州监委驻州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州纪委州监委驻州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高雪昆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水污染防治土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的污染防治、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联系海分局

宋鹏奇  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各县市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分工要求

州生态环境局领导分工协作关系为:李志伟—罗维照—邓睿,张国强高雪昆—宋鹏奇。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调整和安排的工作任务,各县市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服从党组、行政班子工作安排,主动作为,形成合力,推州生态环境工作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