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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调整州生态环境局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8-25
各县市分局,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2021年8月16日州生态环境局党组2021年第13次专题会议研究,对部分领导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
一、分工责任
(一)徐 昕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州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二)李志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派驻勐海县黎明农场象塚社区强边固防工作队任社区第一书记(工作队长)12个月(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负责所派驻社区强边固防工作。
(三)张国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绿色创建、生态环境监测、土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的污染防治、行政审批和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生态环境科研和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自然生态与监测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和辐射管理科、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辐射环境监督站,联系勐海县、省生态环境厅驻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四)王 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行政事务、财务、保密、政务公开、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党群、人事、意识形态、全州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的起草、生态环境统计、对外生态环境合作、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政策法规、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和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本局的新闻发言人;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水生态环境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联系勐腊县。
(五)黄成超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大气环境科,联系景洪市。
二、分工要求
州生态环境局领导成员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调配合,应互相补台。各领导成员的分工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张国强同志和王东同志互为AB角。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调整和安排的工作任务,各县市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服从党组、行政班子工作的安排,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共推全局工作。
中共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