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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 :未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1-08
西环函〔2017〕21号
关于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8号建议的答复
岩温龙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环保协管员队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州环境保护局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广和带动了我州一批村庄,因地制宜、积极主动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而有效地支撑和巩固提升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自2008年以来,先后开展了36个整县、整镇、村委会、自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5个传统村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9个沿边村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争取中央、省级各级专项资金7070余万元,促进了全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广泛开展。
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的实施,村民们积极主动参与,投工投劳,集资出地,开展村寨“两污”设施、庭院绿化美化和村内道路建设,同时,为确保整治成果,各村寨还将环境管理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加以规范,建立了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据初步统计,各级示范项目村寨出土地120余亩、家庭集资200多万元,投工投劳15000余人次。
州环境保护局会同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个部门共同研究。据了解, 2015年在浙江省宁波市探索建立了环保协管员制度,后在浙江省部分市推广实施。云南省目前没有这方面的政策和指导意见,无明确的文件或政策依据要求村委会、小组建立环保协管员队伍,各州(市)也尚未开展过这项工作。你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留做参考,今后,我们将参照省外的先进工作经验,开展探索建立环保协管员制度的调查研究,待云南省制定或出台有关政策和指导意见后,我州再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全州的贯彻实施意见并推进落实。
岩温龙代表,非常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你更大的关心和帮助,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能,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执法,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联系人及电话:张燕,2125538
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