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1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0-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013日至1017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222899

传真:0691-2125538

通信地址:云南省景洪市嘎栋街道榕林路2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勐腊县瑶区乡鱼塘山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鱼塘山铅锌矿浮选厂建设项目

勐腊县瑶区乡新山村

勐腊县瑶区乡鱼塘山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

清沣环境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由选矿厂和尾矿库两部分组成,其中选厂扩建及尾矿库整改扩容的主体工程均已建设完成,尾矿库整改扩容后总库容354.9m3,有效库容291.9m3,新增有效库容约276.9m3,总坝高为58.8m,为四等库;选厂生产工艺为浮选,日处理铅锌原矿900t;铅精矿产量为9270t/a、品位57.14%,选矿回收率88.28%;锌精矿产量为21780t/a、品位50%,选矿回收率87.68%;尾矿量268947.9t/a,输送至尾矿库堆存。

1.生态环境:(1)项目占用的土地利用类型主要得影响来自于林地,经查询占用林地保护等级为Ⅱ级、Ⅲ级、Ⅳ级,其中涉及的Ⅱ级保护林地为省级公益林。”本项目配套矿山扩建后规模为30万吨/年,属中型矿山,根据办法可以使用Ⅱ级保护林地。建设单位正在结合矿山前期工作,按要求办理林地相关征占手续,目前已制定林地情况整改方案,并向勐腊县林草局提交了异地造林申请书;(2)《报告书》提出对项目不可避免占用的自然植被中的落叶季雨林的情况,在做好林地补偿的同时,应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异地同类植被营造补偿;对于库尾的落叶季雨林,《报告书》提出在后续稳定性验算评估回退库尾边界的技术可行性(如加固坝体、增设截洪沟),腾退部分林地,尽量避免占用库尾区域的落叶季雨林。《报告书》要求,及时按要求办理公益林占用相关手续,在尾矿库尾矿堆存淹没占用公益林前,须取得相关手续,否则需停止生产。

2.地表水环境:(1)《报告书》提出,施工废水排入沉砂池进行预处理,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可用于砼搅拌、砂浆用水,以及晴天对周围环境的洒水降尘,减少施工场地的粉尘量;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已建成的生活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排入集水池中暂存,非雨天全部回用于矿区道路洒水降尘和绿化用水,不外排;(2)项目运营期精矿选矿废水排入选矿废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泵回选厂回用,尾矿库澄清废水全部回用于选矿生产,尾矿库澄清水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项目生产用水需求;机修废水经机修间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采用“AO”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5.0m3/d)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食堂废水经食堂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晴天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雨天暂存于蓄水池,不外排。(3)《报告书》提出,尾矿库闭库前将编制闭库方案,制定相关污染防治及管理措施。在尾矿库封场后,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部令 第26号)要求,保证渗滤液收集池、地下水监测系统应继续正常运行,直到连续2年内没有渗滤液产生或产生的渗滤液未经处理即可稳定达标排放、下游地下水水质不超出上游地下水水质或者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本底水平。

3.地下水环境:《报告书》提出的源头控制措施为生产、生活废水、初期雨水及尾矿库回水均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要求为原矿堆场、破碎球矿车间、选矿车间、生活污水处理站、回水池、废水收集池、事故池、隔油池、滤液收集池及坝后集水池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新水高位水池、产品堆场等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域;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区等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各防渗分区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相应的防渗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尾矿库边坡应根据要求采取人工防渗措施,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建设;运营期加强巡查维护,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制定跟踪监测计划,严格按照《勐腊县瑶区乡鱼塘山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备案稿)》,对项目区地下水水质进行持续监测。编制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发现渗漏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渗滤液收集池防渗衬层修补、渗漏控制、防止污染扩散等措施。

4.环境空气:(1)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覆盖帆布,加强堆场管理、减少露天堆放;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减速慢行等措施;(2)原矿堆场、精矿堆棚设置三面围挡、顶棚,在堆场顶部设置喷头进行洒水降尘;破碎机、振动筛设备采用彩钢瓦结构进行全封闭,并在其顶部设置集尘罩(集气效率90%),最终通过设置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对破碎筛分粉尘进行收集处理,经布袋除尘后的粉尘通过120m排气筒外排,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5规定的限值(颗粒物排放限值≤80mg/m3);尾矿库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尾矿干滩面粉尘产生;设洒水车1辆,适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5.声环境:(1)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施工方法,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对闲置不用的设备立即关闭;(2)原料堆场和细料堆场安装隔声门窗、采用吸声材料,选择低噪声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采取基座减震,设置封闭厂房进行建筑隔声;水泵设置于室内,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动器;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严禁车辆超速超载,在运输至居民点旁时严禁鸣笛。

6.固体废物:(1)项目后续施工主要为设备安装、厂房改造,施工开挖土石方量较少,回填项目区;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可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部分由施工单位统一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2)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及手套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选矿厂年产生尾矿通过管道输送到尾矿库内堆存;精矿废水收集池淀沉渣和收尘灰定期清理后运送到选矿工艺进行选矿;废滤袋由厂家更换回收;生活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7.土壤环境: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定期对防渗层有效性进行评估,从源头预防渗漏发生并缩短渗漏发生后的修复时间;加强对选厂的废水处理站水池、高位水池、危废贮存库、尾矿库的回水池的日常巡检力度,发现防渗层破损及时修缮,最大限度减少污水的垂直入渗对土壤造成的污染;实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严格按照《勐腊县瑶区乡鱼塘山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备案稿)》开展跟踪监测。加强对各项作业的扬尘控制:原矿堆场三面设置围挡,上方设顶棚,堆场上方设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和喷头;原矿装卸、堆存、破碎筛分等过程采用彩钢瓦进行封闭,破碎机及振动筛顶部设集尘罩,并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

8.环境风险:《报告书》提出,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及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避免因安全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按《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尾矿库的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尾矿库年度、季度作业计划,应当于每年汛期前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污染隐患排查;保障防渗工程完好及坝下集液池防渗措施正常运行;汛期随时做好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勐腊县瑶区乡鱼塘山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风险预防措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启动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于202448日在西双版纳新闻网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2024925~1012日,建设单位在西双版纳新闻网进行第二次公示,925日、927日在《西双版纳报》同步进行两次报纸公示,同时在勐腊县瑶区乡鱼塘山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鱼塘山铅锌矿浮选厂建设项目及附近的瑶区乡新山村下中山村民小组、中山老寨村小组等地进行现场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反馈意见。20241018日建设单位在西双版纳新闻网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