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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8-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7日至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222899
传 真:0691-2125538
通信地址:云南省景洪市景洪工业园区嘎栋片区榕林路2号
邮编:66610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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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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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8万吨高性能非公路轮胎专用胶生产建设项目 |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满镇勐满国际橡胶产业园区 |
西双版纳新航橡胶有限公司 |
西双版纳金润环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1万元。建设规模:年产8万吨高性能非公路轮胎专用胶;建设内容:建设项目占地面积806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06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产品研发检测技术中心、成品仓库、原料仓库、办公用房和污染治理设施。 |
施工期环保措施: ①大气:对施工现场的水泥及其他粉尘类建筑材料必须存放于现有厂房内;定期洒水降尘;。 ②水:施工时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用于项目地面混凝土养护及洒水抑尘。 ③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6:00)施工。 ④固体废物: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堆放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园区垃圾收集点。 运营期环保措施: ①废气:项目设有2条生产线,塑炼废气及风干冷却废气经软帘+上吸罩收集,经管道引至除臭塔(1条生产线配套1套除臭塔)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②废水:项目废水为除臭塔喷淋废水,喷淋废水短期运往西双版纳威凤橡胶有限公司处理,待项目所在园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废水预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处理 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风机消音外壳、厂房隔声 ④固体废物:(1)废弃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仓库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置;边角料回用于生产;泥渣经收集后委托农户用于耕地、园地综合利用;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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