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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作者 :匿名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6-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3日至6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222899
传 真:0691-2125538
通信地址:云南省景洪市景洪工业园区嘎栋片区榕林路2号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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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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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曼岗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
景洪市嘎洒街道 |
华润新能源(景洪)有限公司 |
普洱普蓝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一)项目背景 曼岗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由华润新能源(景洪)有限公司建设,建设地点位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嘎洒街道,开发方式为“药光互补”。《报告表》所述,场区电力经箱变升压后采用4回35kV集电线路从光伏场区接至曼岗(一期)220kV升压站(未建成),其中曼岗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已于2024年8月23日取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批复(西环审〔2024〕18号),集电线路已单独取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曼岗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接网工程核准的批复(西发改电气〔2025〕62号),本次仅针对光伏发电进行评价,药光互补及集电线路另行环评。 (二)建设项目概况 1.立项依据: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7-532801-04-01-736550) 2.建设单位:华润新能源(景洪)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嘎洒街道,光伏场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0°42'35.137",北纬21°50'3.526"。 5.项目投资: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9万元,占总投资的0.29%。 6.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140.47hm2,其中永久占地0.13hm2;临时占地140.34hm2。 7.设计服务年限:25年 8.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35个光伏阵列、35台箱式变压器、313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等,项目建成后装机容量100MW。 |
(一)生态环境 1. 植被及植物 《报告表》分析,项目的建设会对建设区植物造成破坏,项目占地主要以人工植被为主,受直接影响的自然植被主要为荒废的果园形成的含毛轴蕨、粽叶芦的灌草丛,对植被、植物资源的影响较小。改造道路约有300m左右穿过季雨林区域,经现场调查穿过季雨林的改造道路区域约有60m2道路边坡受到影响,该段道路边坡无高大乔木,多为芒萁等常见植物形成的灌草丛,在施工结束后能很快恢复,改造道路建设对区域季雨林的影响不大。金毛狗、披针观音座莲和董棕均分布在施工区外,项目建设对保护植物的影响较小。 《报告表》提出,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施工禁止超计划占地和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实施生态恢复;强化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做好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施工期的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切实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严格按照设计计划施工,避让季雨林高大乔木;金毛狗位于南帕老寨进入厂区的改造道路的入口段,距离道路较近,若在实际建设中涉及到清占,应对该株保护植物进行迁地保护;对保护植物进行挂牌保护,禁止砍伐。 2. 陆生野生脊椎动物 《报告表》分析,项目区受人为活动的影响,野生动物主要以两栖类、爬行类、兽类和鸟类为主。项目建设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占地、物料堆放和开挖对生境的破坏,施工噪声对动物生境的破坏以及对动物的惊吓、驱赶,施工人员的人为干扰等。随着施工占地和开挖可能破坏爬行动物和两栖动物现有生存环境,迫使其向外迁移寻找新的栖息场所,造成动物数量减少,但不会造成动物物种的消失;光伏方阵会对鸟类的觅食区域造成一定的影响,评价区鸟类活动范围广,容易找到替代生境,项目建设对其影响不大;项目区分布的动物绝大多数为小型、常见的啮齿类小型动物,常见小型动物多数对人类干扰有一定适应。 《报告表》调查,项目周围不涉及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翅鸢)的栖息地,工程占地为果园、其他园地、橡胶园等,不会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明显影响,也不会对重要动物的栖息地造成阻隔和破碎化,对重要动物的影响较小。 《报告表》提出,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避免在动物繁殖期进行施工作业,避免或减少振动和噪音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将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鸟巢、动物幼崽、受伤动物个体等,及时交由地方林草主管部门采取补救性保护措施;在施工区内设置保护动物的警示牌,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等。 3.土地利用影响 项目总占地面积140.47hm2,其中永久占地0.13hm2,临时占地140.34hm2,占地类型主要为果园、橡胶园(园地占总用地面积的96.69%)。根据《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曼岗光伏发电项日(二期)土地管理类型确认的批复》(景政复〔2025〕76号),项目用地全部按照非林地管理。《报告表》提出,应严格按项目划定的红线范围施工,不得越界,项目实施后,对区域整体土地利用格局影响不大。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 (二)环境空气 《报告表》所述,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仅分析施工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 《报告表》提出,配备1辆洒水车不定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设置临时围挡,对开挖的土石方进行拦挡、遮盖、洒水抑尘,并及时回填;运输砂石骨料等粉状材料的车辆应覆盖蓬布;施工过程中,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加强路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地表水环境 1.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地表径流,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施工人员清洗废水。 《报告表》提出,在光伏场区、道路工程区等工程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地表径流经沉淀池(共15个,总容积92.04m3)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在施工营场地搅拌机旁设置临时三级沉淀池(共2座,容积分别为2m3)收集混凝土拌合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搅拌机冲洗用水和场地洒水降尘;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共2座,容积分别为1m3)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共2座,容积分别为4m3)处理,定期委托当地村民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2. 运营期 《报告表》分析,项目运营期依托曼岗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人员进行管理,不新增劳动定员。 《报告表》提出,电站运行期间平均每半年对组件进行一次清洁,采用运水车运送至各电池组件处直接清洗,光伏板表面主要为风沙,无其余污染物,清洗废水使用桶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作板下植物的浇灌。 (四)声环境 1.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声源在70dB(A)~95dB(A)之间。《报告表》预测分析,多台施工机械同时施工时,噪声昼间影响范围在距施工厂界120m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标准限值要求,即70dB(A),夜间不施工;在临近声环境敏感点处采用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措施后,散户2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 《报告表》提出,施工期需采用低噪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将主要噪声源尽量远离场界、设置隔声挡板等措施减小噪声的影响;项目夜间禁止施工,如特殊情况下必须连续作业时,应向相关部门报批后,方可开始施工,另外应在周边地区张贴安民告示,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运输车辆在通过村庄路段时减慢车速,禁止鸣笛,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较短,噪声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 运营期光伏区噪声主要来源于箱式变压器、逆变器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噪声值约为50dB(A)左右。《报告表》提出,在采取合理布置箱式变压器和逆变器、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后,经距离衰减产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报告表》预测,在最不利的情况下(箱变和逆变器布置在同一位置),距离声源1m处的噪声叠加值为53dB(A),昼间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散户1、散户2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五)固体废物 1. 施工期 《报告表》分析,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弃设备零件、生活垃圾。《报告表》提出,项目土石方全部回用,无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能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指定地点清运处置;废弃设备零件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 运营期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电池板(SW17,900-015-S17)、废逆变器(SW17,900-015-S17)、废电气元件(SW17,900-015-S17),危险废物为废变压器油(日常更换、全部更换)(HW08,900-220-08)和事故废油(变压器事故情况)(HW08,900-220-08)。 《报告表》提出,废电池板、废逆变器、废电气元件暂存于曼岗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库房预制舱,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变压器油(日常更换)和事故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曼岗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变压器油(全部更换)委托有资质单位在更换后即时转移处置,不在厂区贮存。 (六)环境风险 《报告表》所述,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油类物质。主要风险为油类物质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报告表》分析,环境风险潜势为Ⅰ,进行简单分析。 《报告表》提出,定期对员工进行技术及安全、环保知识培训,严格要求各岗位员工按章操作,严禁违章操作,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严格执行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光伏阵列区巡查运维工作,确保变压器不出现变压油跑、冒、滴、漏现象;在35个箱式变压器附近分别设置1个事故油池(其中9个容积不低于2.1m3、26个容积不低于2.4m3)。 (七)临时工程选址环境合理性 项目不设置取土场、砂石料场、弃土场。设置2个施工营场地和2个表土临时堆放场,布置在光伏厂区用地范围内,占地类型主要为果园、橡胶园。项目临时占地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不涉及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不涉及亚洲象集中栖息地和迁移通道,充分考虑了主体工程施工便利,因此,在落实好水土保持方案的措施后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施工临时设施的选址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