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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作者 :匿名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2-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222899
传 真:0691-2125538
通信地址:云南省景洪市景洪工业园区嘎栋片区榕林路2号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坝檬光伏电站配套接网工程 |
勐海县勐海镇、勐宋乡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10kV象山变新增1个110kV出线间隔至坝檬光伏升压站;坝檬光伏电站升压站至110kV象山变110kV线路长度约23.0km,其中新建单回路段长约17.5km,新建杆塔52基。利旧已建乡山110kV线路双回路塔预留侧挂线长约5.5km,利旧双回塔16基。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 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项目临时占地、永久占地、施工活动带来的影响。110kV象山变间隔扩建工程只需在站内间隔预留位置安装相应的电气设备即可,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线路塔基占地处的开挖活动和牵张场地等临时占地将破坏地表植被,干扰野生动物的栖息。 (1)避让措施 ①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 ②施工材料运输利用已建硬化道路和人抬道路,避免新开辟大开挖施工道路。 (2)减缓措施 ①划定施工活动范围,设置临时拦挡,严格控制施工占地。 ②杆塔基础按设计的掏挖基础实施,基坑开挖尽量采取人工方式。 ③山地区域杆塔采取高低腿和主柱加高基础,避免基础施工区域的大开挖式场地清理;开挖临时堆土应集中堆放,并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平整于塔基占地区域。 ④严格按设计方案高塔跨越林区,避免砍伐线路廊道林木;采用无人机放线等环境友好型施工架线工艺。 ⑤划定塔基施工活动范围线,采取临时拦挡,严禁越界施工;位于已建道路旁的杆塔,利用道路旁空地堆放施工材料,距道路较远的杆塔位置,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 ⑥设置牵张场,优先选择旱地、已建道路等无植被或无自然植被区域。 ⑦施工临时道路利用已建水泥道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 ⑧塔基施工占用区域应在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⑨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⑩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 ②严格检查进出施工区车辆和材料、及时销毁外来种,防治生态入侵和项目入侵植物散播其他区域。 ③对于线路塔基占地区域必须砍伐的林木,需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征得林业部门同意,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前不得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在项目施工区等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⑤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加强项目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强化森林资源及其附近森林资源的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2.声环境 110kV象山变间隔扩建工程施工内容相对简单,工程施工量小,施工时间短,集中在昼间施工,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很小。架空输电线路产生噪声的主要施工活动包括材料运输、杆塔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及导线架设等。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或采取隔声带、消声设备的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 (4)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附近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小项目施工车辆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5)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6)在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3.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间隔扩建基础、输电线路塔基在施工中的土方挖掘、建筑装修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对于站址及线路沿线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间隔扩建基础、线路塔基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施工废物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1)项目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人员施工期间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基础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4)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5. 地表水环境 施工废污水包括施工期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建的污水处理装置和处置体系处理,本期扩建无需新建环保设施。 (2)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 (3)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内原有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置或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4)杆塔基础施工优先采用商品混凝土,若需要在施工现场人工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使用。 (5)项目施工应避开雨天开挖,并在杆塔施工区周围采取临时截排水沟、尾水部设临时沉砂池,临时堆土采取装土麻袋临时拦挡的措施,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 6.电磁环境 (1)在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对沿线居民点进行合理避让; (2)架空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高度进行设计; (3)挂线段双回输电线路导线对地高度应与已建110kV乡山线保持一致,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不得低于16m;新建单回输电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6.0m,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0m; (4)架空线路与环境保护目标的水平距离及该处实际线高可能会随着后续设计深入而有所变化,后续设计、施工中应通过控制线高或与环境保护目标的水平距离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5)架空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运营期 1.生态影响 项目运行期需砍伐树木的量很少,主要为定期的少量修剪,项目运行期对森林植物群落组成和结构影响微弱,不会促使植物群落的演替发生改变。 (1)强化对巡线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3)项目运行跟踪监测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加强对临时占用公益林、天然林区域内的植被(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的管理与养护。 2.电磁环境 ①运维人员对线路定期巡查及维护,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 ②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声环境 定期巡检设备和线路各类接口,确保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产生的噪声。 4. 地表水环境 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河流附近甚至向水域随意丢弃废弃物,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5. 固体废物 输电线路营运期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由西双版纳供电局物资部门回收处置,不外排进入外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