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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作者 :匿名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1-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222899
传 真:0691-2125538
通信地址:云南省景洪市景洪工业园区嘎栋片区榕林路2号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西双版纳云橡木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项目 |
景洪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勐养片区 |
西双版纳云橡木业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建年产30万立方米的连续平压超强刨花板生产线一条。项目主要及配套设备均采用国内一流生产装备,结合工业互联网监控管理系统,最终建成一条高度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的工业4.0刨花板生产线。可生产PB、LSB等多种产品,产品环保等级定义为无醛及ENF级。 主要构建筑物包括1座主厂房、1座木片车间、1座制胶车间、1座燃料库、1座维修车间及筛分打磨棚、1座综合楼、1座辅助用房、1座泵房及消防水池、室外甲醛罐区及室外工艺设备管网、桥架等,所有构筑物均为新建。 |
一、施工期后续需采取的环境措施: 1、废气 (1)工程开挖防尘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土产生,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或运走,缩短粉尘影响时间。多余的土方根据水土保持的要求及时回填。 (2)燃油废气的消减与控制 机械设备基本上都安装了尾气净化装置,故污染物排放量较小。运输车辆禁止超载。 (3)交通扬尘消减与控制 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在无雨干燥天气以及运输高峰时段,应对施工道路适时洒水。有条件可购置或租用洒水车喷水降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 (4)材料堆场 临时材料堆放场应防止物料散落污染。堆场四周应有截排水沟,防止雨水浸湿,水流引起物料流失。运输车辆应入库装卸。临时堆放场应有遮蓬遮蔽,防止物料飘失污染环境空气。 (5)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等。 (6)施工方还应当加强施工工人的环保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 (7)严格控制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装载量,避免超载运输;同时运输粉状建筑材料的车辆必须采用封闭式车辆或对车辆进行遮盖,严格控制运输过程中物料的抛洒。 2、废水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建设1个10m3的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用于收集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中及降尘,不外排。 (3)建设1个10m3的地表径流临时沉淀池,暴雨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4)加强管理,施工期废水不得排入周围的沟箐,影响下游的地表水体。 (5)有关施工现场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其它措施参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要求执行。 3、噪声 (1)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如改变垂直振打式为螺旋、静压、喷注式打桩机新技术等,使噪声污染在施工中得到控制。 (2)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时间,夜间禁止高噪施工机械作业,并应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时间和影响范围。 (3)施工期的运输车辆经过距离村庄较近的道路时,需低速行驶,禁鸣喇叭,并禁止夜间进行材料运输和装卸。 (4)加强操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减少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影响。 (5)加强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承包时应将有关环境污染控制列入承包内容,在施工过程中有专人负责。对施工影响严重的施工作业项目按国家有关环保管理制度要求,必须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4、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 本项目施工期间建筑垃圾部分可回收利用,其余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渣土清运部门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理。同时要求规范运输,不得随路洒落,不能随意倾倒堆放等。 (2)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勐养镇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二、运营期需采取的环境措施: 1、废气 (1)刨花干燥工段废气治理措施:热能中心锅炉以项目产生的树皮、废木料和集尘,外购的木屑等生物质燃料,生物质燃料锅炉炉膛内安装SNCR脱硝装置处理氮氧化物,高温烟气先通过六级旋风除尘器处理,再作为洁净热烟气送入刨花干燥系统干燥刨花。干燥后尾气经八级旋风除尘+湿法静电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4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项目热压废气、施胶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输送到热能中心炉膛中焚烧处置。刨花干燥尾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限值。 (2)制胶废气治理措施:制胶废气经冷凝器处理后,不凝气经“水喷淋+除湿(汽水分离器与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20)排放。制胶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甲醛、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中标准要求。 (3)其余产尘工段废气治理措施:各产尘工段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DA006、DA008、DA009、DA010、DA011、DA012、DA013、DA014、DA015、DA016、DA017、DA018、DA019),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4)无组织废气:①物料在厂内转移、输送采取密闭皮带或覆盖等抑尘措施,输送皮带上方同步设置了收尘装置,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②刨片工段、刨花工段、后处理工段等易产尘点采取设置集气罩收集措施,部分工段采用密闭设备等抑尘措施。③车间通风、排风扇等措施。④甲醛储罐“小呼吸”采用活性炭吸附,“大呼吸”卸料采用蒸汽平衡回收系统。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甲醛在厂界处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在厂界处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的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限值。 2、废水 (1)生产废水:干燥尾气处理系统置换废水、冷却系统定期排污水、制胶废气处理系统置换废水用于燃料增湿;制胶设备清洗废水直接回用于制胶工序;制胶工段冷凝废水直接回用于施调胶工序。 (2)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再进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暂存于回用水池后回用于道路浇洒用水,不外排。若后期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毕投入运行,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初期雨水:项目收集的初期雨水在5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内暂存后,回用于燃料增湿或晴天道路浇洒使用。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生产管理,项目生产管理由专人负责,确保各种工艺设备、管道、阀门完好,废水不发生渗漏,杜绝事故发生。 (2)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措施,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3)项目储罐甲醛储罐、胶罐采用地面立式罐,并建设围堰,可有效发现、控制泄漏现象,降低项目发生储罐泄漏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概率。 (4)项目按照本项目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分区防渗。 (5)拟设置4口地下水监控井。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 ①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使用吸音材料降低撞击噪声;选用低噪声阀门;强烈振动的设备、管道与基础、支架、建筑物及其它设备之间采用柔性连接或支撑等。②采用操作机械化和运行自动化的设备工艺,实现远距离的监视操作。 (2)隔声、消声 各噪声设备均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等综合控制技术措施。 ①风机:在风机出风口加装消声器,在风机和基础之间安装基础减震垫垫(如金属弹簧隔震器、橡胶隔震垫、玻璃纤维板等),减少扰动,防止共震,能有效降低源强。②泵类:采用减震、隔震措施,泵的进出口接管做挠性连接或弹性连接,并增加惰性块(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重量以增加其稳定性,从而有效地降低震动强度。 (3)加强管理 ①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③对于厂区流动声源,要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笛,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针对收集粉尘,项目设置1座150m3粉料仓、200m3刨花料仓和1座1688.86m2燃料库分类储存后用于热能中心燃料或刨花干燥。 (2)在厂区内设置有1座2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堆存泥沙、废金属、灰渣、干燥前收集粉尘、废包装物、初期雨水收集池格栅残渣和污泥。上述一般工业固废中泥沙用于厂区绿化覆土,其余均统一收集后外售。灰渣、干燥前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送原料供给单位林场肥料使用。 (3)设置有1座30m2危废贮存库用于贮存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包括甲醛过滤芯渣、胶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导热油和危化品废包装袋。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库内分区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甲醛罐区:①甲醛罐区设置高度3.0m的围堰,围堰上方设置4.5m高挡墙,其中靠近保护目标方向(北面、东面和西面)设置为实心挡墙,靠近厂区方向(南面)设置为彩钢瓦挡墙,便于生产过程中装卸料和检修工作,满足安全管理要求;②在甲醛罐区设置1套甲醛浓度监控检测装置;③每座甲醛储罐设置1套泄漏检测仪,发生甲醛泄漏时,能实时报警;④设置1套水喷淋系统,并能与监控系统实现联动;⑤甲醛罐区设置抽取泵,用于及时抽回泄漏的甲醛;⑥在甲醛罐区挡墙内及挡墙外设置多个带夜视功能的视频监控设备确保对甲醛罐区进行无死角实时监控;⑦甲醛储罐设置双阀门;⑧甲醛罐区监控检测和喷淋可以连锁,实现自动喷淋覆盖。⑨甲醛罐区配套消防系统。 (2)厂区设置1座不小于727m3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水,位于甲醛罐区旁。 (3)储胶罐区设置高度1.2m的围堰,同步配套消防系统。 (4)厂区设置1座2859m3消防水池,用于应急状态下消防供水。 (5)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5﹞4号)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预案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实施环境风险预防及应急处置,并加强演练,提高全厂应急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2024年3月28日,在西双版纳新闻网进行了项目的第一次公示。2024年3月28日~4月1日,建设单位在第一次公示期间完成了全部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15日在西双版纳新闻网进行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分别于2024年8月5日和2024年8月12日在《西双版纳报》上进行登报公示,同时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15日在勐养镇、银河社区、榕树社区、城子村委会、曼纳庄村委会、勐养农场等地进行现场张贴公示,广泛征求意见;2024年8月23日在西双版纳新闻网进行了项目报批前公示,以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2024年10月25日,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西双版纳云橡木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场沟通会”,邀请榕树社区第一居民小组、勐养农场二分场第一生产队的居民参加此次现场沟通会。沟通会上参会居民一致同意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