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5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作者 :匿名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8-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85日至89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222899

    真:0691-2125538

通信地址:云南省景洪市景洪工业园区嘎栋片区榕林路2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玉磨电铁220kV网架完善工程

景洪市勐养镇曼戈龙村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变电工程:在已建500kV版纳变东北角预留间隔场地扩建1220kV出线间隔

2)线路工程:新建220kV版茶线0.7km,新建铁塔3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主要来源于工程建设基础开挖、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等过程,产生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等。

(二)施工期主要环境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对施工现场适时洒水抑尘;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固体废物等。

2、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禁止向水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

3、声环境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运输车辆途经村庄时,低速禁鸣等。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土石方回用,无弃渣;建材废料经场地清理、分类收集、部分回收后,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清运至指定场所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站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宣传教育,严格控制施工直接影响范围;杜绝随意砍伐林木、破坏农作物,猎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恢复植被等。

二、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行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电磁环境影响、噪声、固废,输电线路运行产生电磁环境影响,噪声主要为架空输电线路电晕噪声,固废为废旧电气设备、金具和绝缘子等。

(二)运行期主要环境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距离;施工图阶段应结合输电线路平纵断面图合理设置档距、线路经过居民区时,本项目220kV单回线路若提高导线对地面(或立足平面)的高度至≥8.9m时、220kV同塔双回线路若提高导线对地面(或立足平面)的高度至≥9.6m时,则输电线路运行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控制限值要求。

2、生态保护措施:塔基下实施植被恢复,对线路沿线生态环境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维护植被存活率和覆盖率。

3、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行不产生污废水。

4、空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5、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导线;加强导线设备减震降噪和检修维护,防止部件老化引起电晕噪声加强。开展厂界噪声和线路声环境监测,确保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退运物资分类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