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作者 :匿名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3-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21日至327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222899

    真:0691-2125538

通信地址:云南省景洪市景洪工业园区嘎栋片区榕林路2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10kV大渡岗变增容改造工程

景洪市大渡岗乡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10kV大渡岗变电站将站内现有220MVA的主变更换为250MVA主变,户外布置,并更换相关电气设备;拆除站内现有21.5Mvar10kV电容器组,新增43Mvar10kV电容器组;更换站内10kV#1站用变,并新增210kV小电阻及接地变接地成套装置。本项目均位于变电站前期征地红线范围内,不新征占地。

一、施工期

1)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将项目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占地全部安排在变电站征地红线范围内,禁止对变电站征地红线外区域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2)变电站扩建施工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养护中采取薄膜包裹、覆盖,喷涂养护液等技术手段,杜绝无措施浇水养护。(3)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高噪声施工时间仅安排在昼间,优化施工布局,依法限制夜间施工。(4)拆除施工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等措施;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对于项目施工区域裸露施工面应进行覆盖并定期洒水。(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和建筑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剥离表土全部回覆于站外临时占地处,用于恢复土地原有用途,多余的余土应外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位置妥善处置;拆除产生的主变等电气设备由西双版纳供电局物资部门统一回收处置;站内新建危废贮存间1座,危废贮存间防渗措施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6)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用截面较大的主筋进行连接;同时辅以增加接地极的数量,增加接地金属网的截面等措施。(7)本期主变选型确定后,应一步校核本期新建事故油池容积,并将本期新建事故油池与站内现有事故油池串联使用,确保变电站事故油池总有效容积不小于最大单台主变100%油量的折算体积;新建集油坑及事故油池防渗效果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二、运营期

1)加强对站址周边及征地红线范围内植被的抚育和管护。(2)运营期站内值守及运维检修人员依托变电站内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3)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大渡岗变本期扩建主变压器1m处声源等效声压级控制在63.7dB(A)以内。(4)变电站后续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可临时在站内危废贮存间内分区暂存,同时建设单位应提前联系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并及时按照处置协议的要求依法合规的进行回收、安全处置。(5)运营期运维人员对事故油池及其排蓄系统应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6)针对变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