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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2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2-17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2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2月17日至2月1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222899
传 真:0691-2125538
通讯地址:景洪工业园区榕林路2号
邮编:666100
二、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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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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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勐海县勐遮镇富泰自保温砖厂项目 |
勐海县勐遮镇曼恩村委会曼杭混村 |
勐海富泰自保温砖有限公司 |
西双版纳州环境监测站 |
本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3000万块标砖/a新型墙材页岩砖,实际生产能力为2940万块标砖/a,达到设计能力的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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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生产用水量较小,无废水外排。 (二)旋转窑废气采用碱液循环脱硫塔工艺(石灰+氢氧化钠)对废气进行处理;旋转窑废气经风机抽至旋转窑循环烘烤砖坯后,引入喷淋塔进行处理。定时定量添加石灰及碱,保证喷淋液呈碱性(pH≥10),冲灰水循环后用于打砖用,无排放。 (三)生产固体废物实现全部回用。砖坯次品直接返回工段重新压制;废砖用于铺路或返回工段制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到当地村寨垃圾处理场处置。 (四)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室内。 废气:旋转窑废气经碱液循环脱硫塔工艺(石灰+氢氧化钠)处理后,烟尘、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能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采用问卷调查形式征求项目周围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和团体意见。共发放个人调查表20份,团体4份,回收24份,100%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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