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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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字201930号),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州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制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州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州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财政性资金、省级财政性资金和州本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依法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全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污染源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州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州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开展执法监测,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州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配合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根据授权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高质量发展转型创新区建设。制定《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试行)》《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构建差异化环境保护监管模式,深入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2)强化环评要素保障。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动加快勐腊试验区、景洪产业聚集区等园区规划环评报审,探索同类项目打捆审批。打破壁垒落实并联审批要求,对内实行环评审批与入河排污口审批同步开展,对外在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政策法规底线的前提下,容缺并联审批不再让环评审批成为建设项目落地的肠梗阻1231日,全州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和备案共319个,总投资79,254,351,700.00元,环保投资3,787,241,700.00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78%

3)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试点行动。实施《西双版纳州协同推动空气质量达标与二氧化碳达峰双达行动方案制定及典型区域碳中和示范区创建》等项目,积极推进碳中和试点示范工程建设,编制完成《西双版纳州加强碳交易资源储备推动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报告》及《西双版纳州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项目调查及清单报告》。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强措施、控内源,腾库容、削峰值,减天数、惠民生截至20231231日,考核城市景洪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2%,共出现污染天气14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4μg/m³针对今年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制发《西双版纳州2023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5出具专家意见11期,印发空气质量日报76期、周报11期,州级先后启动不同级别污染天气7次。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建立更新挥发性有机物问题清单对辖区134家加油站开展自查自纠,对25家加油站开展抽查检查。积极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加大黑烟车监管力度,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检验行为专项整治。

2)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州12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保持全省第一;37个县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达100%;全州18个纳入考核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全部达到考核要求。持续保好水加强对澜沧江干流、普文河、南览河、罗梭江等类水质河流的保护和巡查,成功申报勐仑水库为2022年省级美丽河湖。推动治污水,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完成2023年度省级下达工作目标和水固定源环境百日攻坚任务,50个重点入河排口纳入名录管理。聚焦护饮水实施曼旦水库、景洪市乡镇级水源地等重点河流、湖泊综合治理项目,组织开展景洪市澜沧江电站库区、勐海县那达勐水库等环境风险排查,积极推动跨县水源地保护区方案划定。组织全州570家医疗机构开展问题自查,有问题的60家医疗机构(包括传染病医院),整改验收57家,其余3家剩余3个问题正在补充整改资料。指导帮扶橡胶、糖厂等加工企业和产业园区开展废水整治10余次。协调澜沧江副总河长开展巡河(澜沧江)3次,协助其他部门河长制督作9次。

3)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全州212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93个,治理率43.86%,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完成14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核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达到省考核要求。邀请生态环境部到西双版纳州开展无废城市调研指导,参加第十八届固体废物管理与技术国际会议,学习调研海南三亚、江西瑞金无废城市建设创新模式和典型经验。加强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加强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西双版纳国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等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并进行了全覆盖评估;对版纳石化等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辖区内20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排查评估。全州1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整治通过省级验收。

3.努力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1)巩固夯实生态绿色本底。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自2018绿盾行动开展以来,国家、省下发要求核实整改的2360个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点位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组织完成2023国家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及考核州级审核工作,编制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州级审核报告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评估。

2)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印发《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2023年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22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全州牙科口腔诊所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并督促整改。加强闲置废旧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管理,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宣传教育和核安全文化试点工作。

3)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在主流媒体发布信息30条,通过西双版纳环保两微平台、网站发布宣传信息2362条。组织举办2023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活动,1名同志荣获省级决赛一等奖。组织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参观单位11家,接待人数共193人。举办共话美丽版纳·雨林景洪生态环境保护,共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2023推进版纳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产业转型论坛。参加省政府组织的开好局、强信心、促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西双版纳专场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2023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云南交通之声9.18“绿水青山看云南西双版纳热线专栏采访,协助中央电视台完成《美丽中国建设》专题纪录片拍摄。积极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与老挝北部3省建立大气污染防控联络机制。

4.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序推进。严格实行清单制+责任制+月调度制+销号制管理,实地进行督导督办。202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4个)整改达到时序进度,完成率71.4%,被列为典型案例通报的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整改通过省级验收,62个群众信访举报件全部整改验收。20238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95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完成率74.7%(已办结64件,阶段性办结7件,余24件正在持续推进)

2)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全州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0起,共处罚金6,251,400.00元。在守牢生态红线的同时,坚决避免出现以罚代管情况,持续开展助企纾困环保服务行动,出动服务队员12人次,帮助45家企业排查风险隐患15个,提出整改建议27条。帮助72家橡胶企业完成371个问题整改。接到投诉件348件,已办结314件,办结率达90.23%强化法治政府能力建设,修订印发《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在《中国环境报》发布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举措

3)加强环境监测和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进一步理顺全州监测工作,景洪分局、勐腊分局监测站通过省级标准化建设审核验收,勐海分局待整改完成后予以通过。组织开展全州人为干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行为排查。全州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企业1473,定期发布排污许可证即将到期预警公告,提醒督促企业按规定时限办理延续手续,指导持证企业办理排污许可申请、变更、延续、注销等手续,对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开展现场核查。

4)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招录引进高层次环保专业人才。2023年招聘7名公务员,遴选1名,调入1名;招录事业单位人员1名。二是选拔任用能干事会干事有担当的干部,2023年共计提拔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3名,分局监测站站长1名,职级晋升2名,转任正科级干部1名。完成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三是智慧环保七个研究团队在助企纾困解企业难题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提出的7个环境形势分析报告,为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四是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先后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4名业务骨干参加3次州委巡察工作,协调派驻联防员4名,派出3名人员到创卫办、前期项目专班、州禁毒办协助专项工作。

5.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

1)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一议题开展党组理论学习23次,以第一专题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以第一主题开展主题党日学习和活动12次,以第一课程讲授专题党课15。组织2期读书班,开展专题研讨5次,班子确定6个调研选题,制定6项为民办实事清单任务,列出3项检视问题清单,排查并整治8个典型环境投诉问题。

2)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支持纪检组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与指导,年内召开会商会议2次,主要领导与纪检组长开展听谈查2次。配合纪检组到县市分局督导3次,向纪检组书面报告27份,上报工作专报1份。在纪检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局顺利完成了自办案件1件。逐级签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7份,梳理重要岗位和重点科室《廉政风险防控清单》70条。延展推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填报,制定《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报告制度》。以第一种形态强化监督,党组书记同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4人次、县市一把手谈话8人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领导班子带头落实”“要求,未发现任何形式的小圈子、小团伙和非组织活动,2023年全系统干部职工无党风廉政问题受到查处或问责的情况。

3)开源节流,厉行节约。坚决落实《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坚持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措施》等内控制度,制发《关于改进作风逐级减负的通知》,提出改进作风逐级减负4条意见。年内制定新制度3个,做到源头控制、流程控制、风险控制,杜绝公务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综合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和辐射管理科。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

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5.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6.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7.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应急中心

8.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9.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10.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

5.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6.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7.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8.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应急中心

9.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10.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1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3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9,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8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

年末其他人员4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0,600,992.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210,756.08元,占总收入的98.0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90,236.45元,占总收入的1.9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718,668.41元,下降23.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822,288.27元,下降24.80%;其他收入增加1,103,619.86元,增长385.05%减少的主要原因中央及省级投入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相应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0,577,302.25元。其中:基本支出29,963,231.30,占总支出的42.45%项目支出40,614,070.95,占总支出的57.55%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608,514.97元,下降23.4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0,658.17元,增长2.22%;项目支出减少22,259,173.14元,下降35.40%减少的主要原因中央及省级投入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相应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963,231.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485,969.01元,占基本支出的91.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77,262.29元,占基本支出的8.27,人均公用经费18,350.09元。

)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614,070.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163,661.62元。

1.中央资金项目4个,资金支出11,121,753.15元,具体包括:

12021年指标结转典型金属矿区遗址周边受污染农用地污染源溯源分析及安全利用示范项目经费支出169,300.00元。针对勐海县班丙金矿、景洪市拓鑫铁矿和勐腊县瑶区南赛河铅锌矿矿区开展污染源溯源分析工作,共采集土壤、农作物、本地植物、剖面、灌溉水、大气沉降、有机肥(畜禽粪便)、化肥、农药等样品930个(含质量控制)对其砷、镉、铅、锌、铬、镍、铜等重金属及酸碱度进行检测分析,采用酸碱程度分析、重金属含量分析、重金属空间分布、垂直分布、通量分析、相关性分析、主成分分析、正定矩阵模型多种手段进行重金属污染源来源解析,基本明确了各矿区重金属的来源清单及其贡献率,并对矿区对农田重金属累积的影响范围进行了评估项目实施单位在拓鑫矿区周边受污染农用地开展了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安全利用示范建设工作,建设面积为516亩,主要技术为农艺措施调控:土壤调理剂50kg/亩钙镁磷肥+ 400kg/亩微生物有机肥+含硅叶面阻控剂。根据效果评估结果,示范区玉米籽粒重金属达标率为92.5%,达到示范区建设要求的90%;玉米产量相较示范区建设前,未降低;有机肥、钝化剂、钙镁磷肥等投入品重金属含量均符合相关标准。

效果评估单位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在项目开展过程中,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与整理、全过程跟踪、样品采集与检测、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编制等过程开展效果评估工作,明确了示范地块与范围、示范面积、示范技术措施、动态监督了示范技术实施,评估了示范区建设后农产品重金属含量、示范区建设前后目标重金属含量变化、二次污染情况、农产品产量变化等,撰写完成了效果评估报告,认为实施单位模型选择合理、数据应用准确、污染源溯源解析可信;实施单位完成了516亩镉超标玉米农田的安全利用工作,玉米籽粒镉达标率为97.5%,完成考核指标要求。

2西双版纳中化橡胶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OCs)深度治理项目资金支出4,018,000.00元,该项目已完成景洪胶厂、勐润胶厂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技改工程,正在开展验收工作。项目的建成将有效提高企业VOCs综合去除率,减少VOCs排放量18吨以上。

3)景洪市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资金支出4,662,353.15元,该项目完成了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治理、勐龙镇、勐养镇农村生活污水、景洪市勐龙镇坝卡村和布荷大寨等基础设施建设。

4)西双版纳天然橡胶加工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项目(2022)资金支出2,272,100.00元。该项目已完工并调试,项目拆除原有碱洗+UV光氧+活性炭吸附后建设一套250000m3/h风量的洗涤降温+碱液洗涤+植物液洗涤+高压静电除油除湿+活性炭吸脱附+CO(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建成后使勐腊田野橡胶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橡胶生产工序中烘干阶段有组织有机废气(VOCs)排放浓度40mg/m3,有效减少VOCs排放量。

2.省级资金项目15个,资金支出16,078,332.40元,具体包括:

1)西双版纳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项目资金支出438,000.00元。该项目于202312月完成专家评审,取得了《西双版纳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报告》成果,重点分析了三线一单应用效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下一步开展成果的优化调整工作打下基础。

2)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储备库建设资金支出1,650,000.00元,该项目完成《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储备库建设报告》1份,《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项目实施库建设报告》1份,《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储备库备选清单》1份,申报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7份,项目申报技术指导意见45份,组织开展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省对下)项目管理要求、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要求、EOD模式相关政策及申报要求等培训4次。

3西双版纳州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支出2,469,080.00元。该项目完成采购X/γ剂量率仪、α/β表面污染仪、电磁辐射分析仪、氡测量仪、个人剂量报警仪、防护铅衣等辐射监测及防护设备共48套,并使用设备开展验证性监测1次;完成采购台式计算机2台、笔记本电脑2台。开展西双版纳州辐射环境监督站资质认定培训1次,参加培训5人;参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实验室认可内审员培训5人,获得内审员合格证书5人。

4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无废景区建设协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资金支出2,035,000.00元。该项目完成了垃圾分类专用工具和专用设备如翻推机、碳化炉等的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类的建设。项目的建设以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为典型,开展以无废城市宣传、节约资源、废物利用、无废文化长廊和无痕山林建设等方式,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理念,坚持普及宣传引导,凝聚无废文化建设,全面树立旅游无废理念,组织无废景区创建活动,营造绿色旅游氛围,提高广大游客环保意识。

52023年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经费支出1,986,000.00元。该项目完成了监测站实验仪器设备41套的采购,使勐海监测站具备相关指标的水和废水、大气和废气、噪声及境内常见特征污染物的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最终实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为勐海县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的目标。

6)西双版纳州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经费支出890,000.00元。该项目购置了执法用移动执法包22套、移动执法终端18台、现场执法记录仪41台、快检试剂包8套、无人船1艘、个人剂量报警仪4台。

7勐腊县医疗废物处理能力提升工程经费支出1,082,181.00元。该项目建设标准冷库暂存间200m2,购置污水处理设备1套、周转箱2000个、流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车1辆、医疗废物转运车3辆以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8新冠疫情防控生态环境应急处置物资购置经费,资金支出238,046.68元,该项目已完成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物资、医疗废水监测仪器等物资采购

9)结转西双版纳州加强碳交易资源储备推动碳中和示范区建设资金支出208,500.00元。该项目于20231019日完成项目成果编制,建立西双版纳州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项目清单,形成《西双版纳州加强碳交易资源储备推动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报告》,全面掌握西双版纳州重点企业碳排放状况、碳资源项目开发潜力情况、潜在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数据,推动碳中和示范区建设

10西双版纳州协同推动空气质量达标与二氧化碳达峰双达行动方案制定及典型区域碳中和示范区创建资金支出1,784,285.00元。该项目率先探索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完成《西双版纳州空气质量达标与二氧化碳达峰双达路径研究报告》及《西双版纳州协同推动空气质量达标与二氧化碳达峰双达行动方案》等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在景洪市勐养镇建成2个碳中和试点示范工程。

11西双版纳州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房建设项目资金支出5,380.00元。项目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发生,按合同约定完成质保金的支付,项目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12)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分中心平台资金支出1,559,370.00元。2023年已完成项目平台软件开发、测试、试用、验收等环节;完成所有硬件的安装、试用和验收工作。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该项目已完成各类生态环境数据入库总量4900万条,数据容量11.4GB,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全州环境数据,为今后的分析、决策打下坚实的基础。

132022年西双版纳州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达标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657,180.00元。该项目完成设备仪器购置,所购专用设备已验收入库,项目的实施补齐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监测短板,逐步提高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监测水平,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提高了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效率。

14)单位自有资金结转辐射自动监测站运维资金支出46,959.95元。该项目完成2023年第1季度景洪市民航路站、磨憨口岸站、打洛口岸站气溶胶、气碘、大气沉降物采样工作;完成20232-3季度景洪市民航路站、磨憨口岸站、打洛口岸站气溶胶、大气沉降物采样工作;完成20231-3季度景洪市气象站γ剂量片和氡片换挂工作;完成景洪市民航路站、磨憨口岸站、打洛口岸站21次月巡检工作;对景洪市民航路站共开展4次自动站电力、网络维护工作。

15)(非财政性资金)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采样及运维管理工作经费支出28,349.77元。该项目完成2023年第4季度景洪市民航路站、磨憨口岸站、打洛口岸站气溶胶、大气沉降物采样工作;完成2023年第4季度景洪市气象站γ剂量片和氡片换挂工作;完成景洪市民航路站、磨憨口岸站、打洛口岸站15次月巡检工作;对打洛口岸站共开展3次自动站电力、网络维护工作。

3.州本级项目资金24涉密项目1,资金支出13,413,985.40元,具体包括:

1)西双版纳州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体系研究及核算评估项目资金支出1,495,000.00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顺利签订了项目合同。启动了西双版纳州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体系的制定工作,并着手进行必要的资料收集。

2西双版纳州三线一单成果更新调整项目资金支出 300,000.00该项目于202310月通过省级评审,正在修改完善成果报告,优化了原有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范围和边界,梳理、细化、完善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

3)西双版纳州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科普宣传及监测技术指导资金支出40,300.00元。该项目开展了1期生态环境与健康科普讲座,3次生态环境与健康科普系列科普宣传活动,完成监测业务培训及勐腊县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监测方案技术审查。

4)大气污染防治宣传专题片拍摄资金支出30,000.00元。该项目完成西双版纳州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片制作,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场推进会上播放,有效展示和宣传了西双版纳州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5)生态文明示范州复核资金支出495,000.00元。该项目已完成项目招标和合同签订工作,第三方正在编制《西双版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复核自查报告》。

6绿盾行动排查资金支出95,000.00元。对绿盾点位进行了初步的梳理及分析,第三方正在编制《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绿盾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违法违规重点问题点位调查报告》。

7西双版纳州无废城市建设及绿色经济产业综合开发EOD项目前期经费支出2,470,000.00元。该项目已完成《景洪市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产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已通过省级、国家审核,目前已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管理系统储备库。

8)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保障经费支出566,520.50元。该项目完成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33套、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1期、组织开展2023绿剑西双版纳联合执法检查暨实战大练兵三批次、参与2023绿剑云南行动交叉执法检查暨实战大练兵1批次、聘请法律顾问1人、应诉行政诉讼2起。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年度抽查比例和季度抽查要求共随机抽查一般排污单位450家次,重点排污单位162家次,特殊监管排污单位检查20家次,专项检查45家次,非现场检查81家次,其他监管1176家次。

9)景洪市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经费支出90,000.00元。2023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组织开展对照排污单位执行的排放标准、环评批复和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执法监测。完成污染源执法监测,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形成监测报告24份。

10景洪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支出130,650.00元。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70余人次,检查企业610余家次,制作现场检查记录200余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3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6起,罚款3,517,350.00元。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56人次开展双随机检查164家,制作双随机检查记录164份。景洪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98%、城市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25微克/立方米,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类的比例、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均达到100%

11)景洪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00,000.00元。2023年完成三级站标准化建设验收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评审,认定我站具备生态环境检测3大类45个项目的检测能力。

12)景洪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资金支出867,520.00元。该项目完成2023年景洪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12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和基础保障、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等生态环境相关工作,确保了2023年景洪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顺利通过

13)景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列支项目资金支出693,916.68元。2023年完成了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澜沧江)水质、5个千吨万人和7个乡镇全年四个季度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

14)景洪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南昆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前期经费支出180,000.00元。该项目已完成南昆河流域方案编制。

15)勐海县污染防治项目资金支出601,403.83元。该项目用于勐海县曼西良水库、勐满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工程项目的缺口资金支出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污水治理得到较大提高。

16)勐海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支出970,920.84元。该项目完成了监测站业务用房改造修建、监测实验仪器设备购置、实验耗材采购、设备维修等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了勐海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切实提高了环境监测能力,更好地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为县域生态环境质监测量提供了保障。

17)勐海县国家及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经费支出799,543.80元。该项目完成了2023年勐海县国考及省考季度监测报告及年终自查、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等生态环境相关工作,推动了勐海县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定量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成果,确保了2023年勐海县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顺利通过。

18Z勐海县勐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经费支出1,210,000.00元。该项目完成了勐满水库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有效改善了村庄环境,削减了村庄进入水体的污染负荷,项目区域内生活污水收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了预期标准 

19)勐海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健康县城建设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该项目主要是开展勐海县国家卫生县、健康县城创建工作,不断优化城乡环境卫生,全方位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勐腊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经费支出621,805.95元。该项目依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橡胶加工企业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地表河流水质达标整治、监测采样、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监测、生态功能区考核、无废城市建设等宣传工作。年内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的目标。

21)勐腊县生态环境机构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支出606,235.50元。该项目完成实验室实验废水净化处理系统建设、实验仪器专用设备和实验耗材购置、实验仪器专用设备检定及维护、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监测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等工作。项目的实施有效完善了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和监督,满足各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等目标。

22)勐腊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项目经费支出752,487.50元。该项目围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完成了国考及省考季度监测报告及年终自查、开展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省级复核工作、对地表水自动站和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保障。推动勐腊县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定量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成果,提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份额。

23)勐腊县疫情期间涉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焚烧钢架)资金支出15,000.00元。该项目已制作安装完成涉疫生活垃圾应急处置设施,提高涉疫生活垃圾的处理率,减少二次污染,控制疾病的传播,减少病菌和病毒的传染,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210,756.0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6%。与上年相比减少22,822,288.27元,下降24.80%,减少的主要原因中央及省级投入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相应本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1,359,728.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机构的日常保障运行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72,806.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57,317.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0,515,497.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4%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机构的日常保障运行支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05,4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3,700.00元,决算为220,485.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0元,决算为199,695.0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57%,完成年初预算的64.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700.00元,决算为20,7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3%,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7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3,700.00元,支出决算为220,485.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310,000.00元,决算为199,695.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43,700.00元,决算为20,7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车使用相对减少,公车加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随之降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无接待函不接待,接待次数减少,接待费随之降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3,263.10元,下降1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1,693.10元,下降17.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430.00元,增长68.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人员及车辆的出行,严格控制接待,无接待函不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通信和应急;到公共交通无法保障的地区开展公务活动;中央、省、州领导到我州调研、督查、检查、考核等接待工作;到基层调研、扶贫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调研公务接待5批次40人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工作公务接待9批次47人次;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无废城市建设等调研工作公务接待9批次37人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公务接待2批次13人次;开展辐射安全管理、州市地表水监测断面、推进健康县城建设等督导帮扶工作公务接待6批次26人次;开展监测站标准化达标验收及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公务接待4批次17人次;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检查、大气污染防治等各类检查工作公务接待9批次76人次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任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7,262.29元,比上年减少30,468.69元,下降1.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用公用经费弥补调整2022年职业年金支出67,666.88元,所以人员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州生态环境局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公益一类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应急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3个派出机构等部门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198,505.90元、印刷费7,797.10元、电费130,002.00元、水费8,611.17元、邮电费103,880.00元、物业管理费49,026.00元、差旅费345,968.50元、维修(护)费63,263.00元、租赁费36,000.00元、会议费4,589.00元、培训费8,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790.00元、专用材料费3,850.00元、委托业务费15,105.60元、工会费276,483.36元、福利费3,19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695.06元、其他交通费856,943.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6,762.60元,办公设备购置88,79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162,745,444.38,其中,流动资产157,930.77元,固定资产90,830,497.6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0,818,736.20元,无形资产938,279.7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969,986.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510,182.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4项,账面原值1,191,961.5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74,561.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89,578.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84,983.4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7,761.4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0,761.4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项目支出总额不等于分项合计 2023年公开的绩效自评表合计总金额与公开文本中项目支出数不相等,是因为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6801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309544858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