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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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4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字〔201930号),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州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制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州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州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财政性资金、省级财政性资金和州本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依法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全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污染源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州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州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开展执法监测,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州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配合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根据授权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综合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和辐射管理科。

所属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分别是: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参公单位1个,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应急中心;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5.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6.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州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四个转变,正确处理好五个重大关系,认真把握六项重大任务,围绕8件事下功夫,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高质量发展转型创新区建设。

1.巩固提升环境质量。找准本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重点攻坚与协同治理相结合,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细颗粒物和臭氧(O3)协同控制为抓手,重点关注春夏季大气污染问题,全力以赴控好内源,力争今年PM2.5浓度达到25μg/m³,确保明年完成省考目标;以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源为抓手,围绕澜沧江干流和9条重要支流,统筹好点源治理和面源防控,重点提升南腊河水质,确保全州重要水功能区100%达标;以国家无废城市试点建设为抓手,开展以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重点的固体废弃物治理,防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声十条为抓手,加强工业、交通、社会噪声监管,提升监测分析研判能力和水平,确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2.提高问题整改效率。不断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做到隐患清、措施明、整改实。积极排查风险隐患,牵头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积极推进问题整改,会同牵头部门完成农药化肥减量、两高产能控制等”3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省级验收,牵头制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确保按时推进;积极做好举一反三,全面分析评估历次督察折射出来的作风问题效能问题,以一个问题推动一类问题的集中整治,避免见子打子、疲于应付。

3.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高质量发展转型创新区建设。继续开展项目谋划,除EOD项目外,谋划申报好2024年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继续做好要素保障,推动加快勐腊试验区、景洪产业聚集区等园区规划环评报审,探索同类项目打梱审批,确保环境要素保障到位。继续开展助企纾困,推行生态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菜单式体检工作,确保政务服务到位;继续守牢生态红线,推行审慎包容的差异化执法和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明年完成三县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更好服务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4.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主题教育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成效,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继续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任务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政治清明促进生态文明,以风清气正守护绿水青山。

二、预算单位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4名,其中:行政编制 42名(含工勤人员编制2名),事业编制102名(含参公)。在职实有1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1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36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5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2.4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75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80.92万元,下降25.4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本单位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42.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42.4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42.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283.28万元,下降25.5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本单位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50.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4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4.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34万元,增长4.2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各种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随之增加;项目支出7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03.63万元,下降64.9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本单位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机构运行107.87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机构运行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98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行政机关和实行参公管理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18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1.53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5.77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8.1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安排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行政机关和实行参公管理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6.5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安排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应急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等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6.4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安排的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安排的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大病保险、工伤保险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244.93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行政机关和实行参公管理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73.97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50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建设项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技术评估经费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71.38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应急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景洪市上划基数经费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聘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协勤人员20人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大气15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系统维护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5.60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水污染防治专项经费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87.85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为保障景洪市、勐腊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经费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396.99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勐海县、勐腊县上划基数经费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聘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协勤人员20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资金、西双版纳州“三线一单”成果更新调整、景洪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勐海县国家及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勐腊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等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14.77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591.51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勐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勐腊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等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生态环境机构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勐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勐腊县生态环境机构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自有资金)辐射自动监测站运维等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60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保障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11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23.17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退休人员)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29万元,较上年减少1.08万元,下降2.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29万元,较上年减少1.08万元,下降7.52%,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46次,共计接待1772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持续压缩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业务工作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4个,涉及金额758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西双版纳州三线一单成果更新调整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6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2021~2022年发布实施的西双版纳州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对西双版纳州三线一单发布成果进行更新调整,优化现有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范围和边界,梳理、细化、完善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形成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数据、管控要求。                    

西双版纳州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系统维护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5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对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系统平台及36个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开展为期六个月的维护服务,保障系统运行连续稳定,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精准数据支撑,推动做好2024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保障项目:财政安排资金6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全州生态环境系统继续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全系统全员持证执法,生态环境执法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移动执法设备、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等必要执法装备逐步配齐,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西双版纳州建设项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技术评估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全州45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技术评估及20个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的技术评估,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确保建设项目及时落地以及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

景洪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财政安排资金87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景洪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98%,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类的比例、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均达到100%,结合西双版纳州区域特色、产业特点与发展趋势,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现全州固体废物产生量逐渐减少、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成为名符其实的世界旅游名城

景洪市生态环境机构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财政安排资金49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质量管理和运维保障,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保障标准化建设能力有效提升和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合法、有效,保障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自动监测站点正常运行维护、监测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景洪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巩固提升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4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景洪市5千吨万人7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景洪市澜沧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编制及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国家、省级生态功能区监测评价与考核等工作,推动景洪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成果,饮用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勐海县国家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32.44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推动勐海县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定量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成果,提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份额。完成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确保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稳步提升。

勐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4.77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勐海县农村生活污水经济高效治理模式示范工程建设及编制2023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落实落地。

勐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财政安排资金38.19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购置完善监测站实验设备、办公设备及环境监测队伍业务能力综合培训,进一步推进标准化规范建设,确保按要求完成2024年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等各项监测工作任务,提升监测能力,保障县域生态环境考核。

勐海县水污染防治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6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勐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重点河流水质保持长期稳定达标,动员号召广大群众参与到保护水环境保护工作中,形成全社会爱水护河的良好氛围。

勐腊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项目:财政安排资金73.55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勐腊县10个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应急突发污染投诉监测、勐腊县国家、省级生态功能区考核工作资料汇编工作,推动勐腊县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定量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成果,结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及勐腊县实际情况,从环境状况指标、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的巩固提升两方面开展勐腊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提升系列工作。

勐腊县生态环境机构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1.6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规范环境监测站的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配置标准和装备水平。

勐腊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00.85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强村组生活污水配套管网的建设完善,禁止污水乱排、渗排等无组织排放的行为,强化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效能作用。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治理,督促行业部门和单位开展行业整治,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提升全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行政机关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196.64 万元,比上年增加12.82万元,增长6.9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支出随之增加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应急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日常公用经费44.50 万元,比上年减少1.65万元,下降3.57%减少的原因主要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支出随之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16274.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79万元,固定资产9083.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081.87万元,无形资产93.8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27.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51.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4项,账面原值119.2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6800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12511390356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