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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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字〔201930号)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州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制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州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州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财政性资金、省级财政性资金和州本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依法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全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污染源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州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州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开展执法监测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州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配合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根据授权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综合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和辐射管理科

所属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分别是: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州局机关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参公单位1个,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应急中心;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5.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6.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党的二十大明确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和总体部署,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了“3815”战略发展目标,制定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云南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州委九届四次全会科学谋划了新时代新征程西双版纳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三步走奋斗目标、重点任务。这些部署和要求,是我们当前和今后谋划工作、推进工作、落实工作的总体遵循行动纲领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建州70周年大庆之年,做好今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至关重要。

1.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时代谋划新目标奋进新征程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作风整顿年活动,开展好八破八立解放思想大讨论,进一步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思想自觉,进一步增强在党和国家大局、全省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中谋划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贯彻到位执行到底。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首位,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讲话精神,自觉把学习新思想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知行合一,推动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版纳落地见效。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攻坚战的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落实《西双版纳州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2022-2025年)》,根据强措施、控内源,腾库容,削峰值,减天数、惠民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思路,扎实抓好2023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持续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好省级验收确认销号工作。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年内初步完成《西双版纳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起草工作。推动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探索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实施好《西双版纳州协同推动空气质量达标与二氧化碳达峰双达行动方案制定及典型区域碳中和示范区创建》《西双版纳州加强碳交易资源储备推动碳中和示范区建设》等项目形成《西双版纳州空气质量达标与二氧化碳达峰双达路径研究报告》及《西双版纳州协同推动空气质量达标与二氧化碳达峰双达行动方案》;建立西双版纳州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项目清单形成《西双版纳州加强碳交易资源储备推动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报告》。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监督管理重点核查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无组织排放控制、特殊时段排放控制等要求的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涉VOCs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积极支持重点企业申报中央资金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清洁能源利用。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燃煤锅炉淘汰、散乱污企业、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机制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排放测试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快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23年底完成各县(市)行政区内所有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更新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推动工业企业绩效分级。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排放不达标的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继续做好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围绕水功能区目标任务分级分类施策。对水质较好的河流加强巡查监管继续抓好重点河流污染防治工作;对水质未达标的河流水功能区全面进行污染源排查和溯源提出整治方案加密监测跟进不达标断面整治工作。围绕河长制工作职责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和州级河长联系单位职责。持续推进橡胶企业总磷治理加强对制胶厂、污水处理厂、糖厂、洗涤厂等涉水重点工业企业的监管完成澜沧江西双版纳段主干流排污口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完成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目标任务;督促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完成园区污水治理。持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指导景洪市乡镇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做好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调度协调解决曼点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按要求做好水质监测工作组织编制曼点水库水源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督促曼旦水库水环境整治项目实施进度加大达标整治工作督导推进力度。继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帮助指导各县市区组织收集编制材料申报2023中央、省级水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及时调整更新项目储备库内容。补充完善河流水环境监测预警智慧平台项目支撑材料,重新修改提交景洪市南阿河流域水环境整治项目可研究报告,争取完成普文河、南阿河、流沙河、南果河等一批重点生态功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积极调度项目建设进度发挥治理资金效益推动水环境质量提升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指导县市申报中央、省级环保资金用于建设“无废细胞”,顺利推进2023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持续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管理联合州自然资源局做好地块调查报告技术审查。按照州发改、食品安全委员会对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要求完成年度工作。持续推进涉重金属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州1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开展整治工作,按要求进行验收销号。持续做好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工作。加强对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防范环境风险防止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3.聚焦重点问题持续发力,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加强环境治理源头管控。持续做好环评要素保障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严把“两高”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推进重点项目的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管和主动跟踪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制定《西双版纳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监督管理办法》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监督检查和编制质量问题查处。抓好排污许可管理,巩固提升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成效,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与执法监管联动。加强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监督管理,对全州牙科口腔诊所辐射安全许可证进行排查,全面摸排梳理使用射线装置的情况,督促未办证的单位及时完成环评登记备案和辐射安全许可证申办。继续开展核安全文化试点工作,做好第二批核安全文化试点总结开展新“三线一单”动态更新、跟踪评估,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共享应用。

全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力督促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督促牵头部门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2023年应完成3个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对已完成整改或未通过省级验收的问题,督促牵头部门按程序加快推进整改验收销号。牵头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督导检查,做好迎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

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四通建设”,进一步厘清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优化信息录入、终端显示等环节,提高信息时效性及利用率。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定(试行)》。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调度力度,确保执法信息录入量和录入率达到要求。开展执法规范能力建设行动,规范执法用语、动作等。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处理环保投诉举报。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建立排污单位红黑榜,生态环境执法管家等服务制度。

提升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州成果。进一步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成果。积极推进三县市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专项小组办公室的督导督促作用,加强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统筹协调,确保顺利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措施。持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开展“绿盾”行动、保护地卫星遥感核查。督促协调好三县市监测站2023年年底前完成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

4.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任务分解明确目标,签订责任书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细化责任。进一步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加强风险防控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分局开好民主生活会,完成2022年度领导班子及个人考核工作。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要特别关注善于抓落实的干部大胆使用在基层扎实历练、在吃劲岗位和艰苦地区经受磨练、表现优秀的干部。尤其是在关键时刻、重大任务、突发事件、斗争一线豁得出来、冲得上去的干部。让担当有为的干部有平台、有空间、有盼头、有奔头。对于那些不敢担当、不抓落实、贻误发展的干部不换思想就换人不负责就问责不担当就挪位不履职就撤职。2023年要开展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2023年公务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等人才培育和管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3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25.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3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11.75万元,增长31.7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本单位自有资金收入和财政拨款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25.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95.1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330.6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95.15万元(本级财力3,635.1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6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206.36万元,增长31.5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财政拨款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31.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2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5,025.77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5.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1.75万元,增长31.7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本单位自有资金收入和财政拨款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2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4.15万元,项目支出2,161.63万元。2022年预算数增加1,206.36万元,增长31.58%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1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64.15万元2022年预算数增加189.92万元,增长7.1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以及各种社保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其中: 

2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32%2022年预算增加188.16增长7.7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以及各种社保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

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8%2022年预算减少12.06下降5.13%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公用经费随之减少。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58%2022年预算增加5.45增长49.3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党政储备人才安家补贴经费比上年增加。

5)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32%,比2022年预算增加8.36增长1229.4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新增资产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办公桌椅、通用设备空调、台式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比上年增加,资本性支出随之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20,安排2,161.63万元: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保障经费、景洪市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专项经费、景洪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经费、景洪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资金、景洪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勐海县国家及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经费、勐海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勐海县污染防治项目专项经费、勐腊县生态环境机构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专项经费、勐腊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专项经费、勐腊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项目专项经费、2021年指标结转典型金属矿区遗址周边受污染农用地污染源溯源分析及安全利用示范项目经费、2022年西双版纳州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达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勐腊县医疗废物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景洪市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专项资金、西双版纳天然橡胶加工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西双版纳州协同推动空气质量达标与二氧化碳达峰双达行动方案制定及典型区域碳中和示范区创建专项资金、西双版纳州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分中心平台专项资金等开支

2022年预算增加1,016.46增长88.7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本单位自有资金收入和财政拨款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机构运行137.07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机构运行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92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行政机关和实行参公管理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12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辐射环境监督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6.58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3.29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3.4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安排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行政机关和实行参公管理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等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7.1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安排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应急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3.2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安排的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6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安排的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大病保险、工伤保险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181.65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行政机关和实行参公管理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71.37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43.92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应急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95.00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等单位2023年为保障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测、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景洪分局20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协勤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等资金。

14.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大气406.45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天然橡胶加工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西双版纳州协同推动空气质量达标与二氧化碳达峰双达行动方案制定及典型区域碳中和示范区创建专项资金、西双版纳州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15.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470.19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16.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115.40万元,主要用于勐腊县医疗废物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

17.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土壤16.93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指标结转典型金属矿区遗址周边受污染农用地污染源溯源分析及安全利用示范项目经费。

18.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24.00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为保障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经费

19.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419.98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勐腊县2023上划基数经费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等单位20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协勤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资金、景洪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勐海县国家及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勐腊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项目专项资金。

20.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151.0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列支项目经费勐海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开展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项目专项经费

21.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762.79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2022年西双版纳州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达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分中心平台专项资金

2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60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保障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6.67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54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48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20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36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2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0.57(其中:基本支出120.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19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1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印刷费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8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咨询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

水费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万元项目支出0元)。

电费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万元项目支出0元)。

邮电费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物业管理费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6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3万元项目支出34万元)。

维(修)护费9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万元项目支出85.72万元)

租赁费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会议费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培训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0万元项目支出5.20万元)。

公务接待费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材料费3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31.41万元)。

劳务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委托业务费37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万元项目支出372.55万元)。

工会费2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11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8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3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12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

大型修缮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4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5.38万元。增加5.38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本单位自有资金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单位资金增加5.38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8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39.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4万元

2022减少676.98万元,下降82.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县市分局开展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工程、垃圾热解站工程、专用设备和办公设备购置比上年减少,因此,政府采购预算资金随之减少。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37万元,较上年减少3.42万元,下降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37万元,较2022年减少2.69万元,下降15.77%,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52次,共计接待1905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持续压缩公务接待,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万元,较2022年减少0.73万元,下降2.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较2022年减少0.73万元,下降2.30%2022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持续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本单位重点项目12涉及金额831万元;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保障经费:财政安排资金6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十四五”期间,全州生态环境系统继续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全系统局、队、站三合一全员持证执法,行政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水、气、土、声生态环境常态化执法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基层环境执法条件得到切实改善,行政执法制服等必要执法装备逐步配齐,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中央或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得到全面整改;深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全州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景洪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经费财政安排资金14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景洪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98%、城市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25微克/立方米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类的比例、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均达到100%

景洪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资金财政安排资金87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12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和基础保障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准备工作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景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列支项目经费财政安排资金7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景洪市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景洪市勐龙镇、勐养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景洪市勐龙镇坝卡村和布荷大寨村修缮工程”3个项目的前期设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理及项目完成验收时的结算审计相关工作。

景洪市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专项经费财政安排资金9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对景洪辖区内排污企业完成执法监测次数24次以上,形成监测报告24份。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组织开展对照排污单位执行的排放标准、环评批复和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年度考核工作。  

景洪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财政安排资金1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项目实施将为景洪市环境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站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能力,实现景洪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在硬件上的补充,完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实验室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

勐海县国家及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经费:财政安排资金147.98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推动勐海县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定量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成果,提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份额。完成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确保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稳步提升。

勐海县污染防治项目专项经费:财政安排资金81.02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治理得到较大提高;勐海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划编制工作正常开展。

勐海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财政安排资金106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购置完善监测站实验设备、办公设备及环境执法队伍业务能力综合培训,规范执法队伍,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环境监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技术支撑。

勐腊县生态环境机构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专项经费:财政安排资金70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本项目实施,规范环境监测站的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主要包括业务经费、仪器设备、监测实验耗材等,进一步提高配置标准和装备水平。

勐腊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项目专项经费:财政安排资金76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上报国考及省考季度监测报告及年终自查报告资料,做好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推动勐腊县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定量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成果,提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份额。

勐腊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专项经费: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边境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森林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森林质量得到有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强村组生活污水配套管网的建设完善,禁止污水乱排、渗排等无组织排放的行为,强化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效能作用。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治理,督促行业部门和单位开展行业整治,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提升全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行政机关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183.82万元比上年减少6.23万元下降3.2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支出随之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应急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勐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勐腊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日常公用经费46.15 万元比上年增加2.40万元增长5.49%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公用经费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比上年减少,用于日常公用支出随之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12,146.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53万元,固定资产4,232.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777.81万元,无形资产95.6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35万元,在建工程增加3148.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4项,账面原值119.2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6800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20110947145.xlsx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023年景洪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专项资金).docx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勐海县污染防治项目专项经费).docx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勐腊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项目专项经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