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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20210323043719306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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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一)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二)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建发〔2021〕7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字〔2019〕30号),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州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制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州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州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财政性资金、省级财政性资金和州本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依法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全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污染源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州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州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开展执法监测,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州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配合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根据授权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字〔2019〕30 号),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设9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人事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综合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和辐射管理科,下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辐射环境监督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作为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由州生态环境局实行垂直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各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领导班子成员由州生态环境局任免,任命考核要听取驻地县市党委和政府的意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分别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生态环境监测站各1个。其中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辐射环境监督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勐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勐腊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部门预算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一并核算和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最新讲话,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推进“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科学、务实为导向,根据国家和省“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基本思路,编制好西双版纳州“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3.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8个标志性战役目标任务,做到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攻坚克难。一是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全力抓好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省厅挂牌督办工作要求,紧盯工作任务,查缺补漏,收集整理工作材料,上下协同,共同打好收官之战。二是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快饮用水源地规划化建设,督导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实施,督导咖啡加工废水处理整治工作,预警和督导水环境水质超标整治。三是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快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详查等土壤调查,实施香蕉种植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试点示范工程,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和涉重涉危行业污染防控,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推进整县整乡以及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4.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成果。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复核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绿色创建活动,做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年内完成《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三线一单”技术报告》成果验收工作。
5.继续推进环保督察执法监管。一是持续推进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2019年中央蓝天保卫战和2020年西双版纳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省级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要求见底见效、清仓清零。二是继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加快推进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进度,持续做好环保信访举报案件办理,继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加强建设项目执法监察和执法队伍建设。
6.抓好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打造生态环境“铁军”。一是继续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在线监测、自然保护地监管和重点项目环境保护监管能力,抓好州委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巡察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创建成为“五强五带傣乡模范机关”,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8名,其中:行政编制 40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96名(含参公)。在职实有1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1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38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6.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9.7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5.53万元,增长10.4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人员增加,用于保障本单位日常工资及运转支出随之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16.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16.4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16.42万元(本级财力2316.4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5.82万元,增长7.2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人员增加,用于保障本单位日常工资及运转支出随之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86.1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1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316.42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69.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5.53万元,增长10.4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人员增加,用于保障本单位日常工资及运转支出随之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1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8.22万元,项目支出88.2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55.82万元,增长7.21%。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28.2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90.62万元,增长9.3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人员增加,用于保障本单位日常工资及运转支出随之增加。
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71%,比2020年预算增加168.62万元,增长9.2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人员增加,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支出等随之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4%,比2020年预算增加27.05万元,增长14.0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支出随之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26%,比2020年预算增加0.45万元,增长8.3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扶贫队员生活补助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随之增加。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9%,比2020年预算减少5.51万元,下降56.9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县市分局购置办公设备支出减少,资本性支出随之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4个,安排88.2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保障专项经费、西双版纳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业务用房改造专项经费、中央及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绿盾保障项目专项经费、西双版纳州辐射环境监督站资质认定评审及辐射与监测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等开支。比2020年预算减少34.8万元,下降28.2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西双版纳州财政局下达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项目预算控制数资金135.3万元,2020年,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委托西双版纳中静会计师事务所对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中,西双版纳州财政局通过评价结果运用对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项目预算控制数135.3万元降低为88.2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机构运行98.32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机构运行人员工资和日常工作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68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行政机关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12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辐射环境监督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86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43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9.0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安排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行政机关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0.62万元,要用于财政安排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包括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辐射环境监督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3.48元,要用于财政安排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097.02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行政机关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工资和日常工作开支。
(10)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9.84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工作开支及西双版纳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业务用房改造专项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核与辐射安全监督174.21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辐射环境监督站人员工资和日常工作开支。
(1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279.50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人员工资和日常工作开支及西双版纳州辐射环境监督站资质认定评审及辐射与监测能力建设专项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72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保障和中央及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绿盾保障项目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9.26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44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5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20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5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8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5.56(其中:基本支出105.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
住房公积金12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1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印刷费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26万元)
水费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1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1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物业管理费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3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9万元,项目支出7.14万元)。
维(修)护费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租赁费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
会议费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培训费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万元,项目支出0.28万元)。
公务接待费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万元,项目支出0.42万元)。
专用材料费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劳务费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
委托业务费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工会费2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8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4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万元,项目支出8.54万元)。
大型修缮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16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从2021年起,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2021年,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金额69.72万元。比2020年增加69.72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财政未要求单位自有资金安排其他运转类、特定类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9个,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3.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16万元,比2020年增加1.96万元,增长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西双版纳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业务用房改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随之增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30万元,比2020年减少24.7万元,下降32.9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比2020年增减少8万元,下降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我单位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3万元,比2020年减少3.7万元,下降14.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0次,共计接待250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万元,比2020年减少13万元,下降30.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13万元,下降30.9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要求,加快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拟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包括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及县市分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辐射环境监督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境科学研究所等部门车辆燃料费、洗车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的支出 。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申报项目7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4个,涉及金额88.2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3个,涉及金额69.72万元。
2021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4个,涉及金额88.2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中央及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绿盾保障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2021年,筹备新一轮中央或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完成中央或省级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反馈问题和投诉转办问题整改、督察督办、验收等工作,最终使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2021年,完成全州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地)2021年度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建立健全各类人类活动点位台账、焦点问题台账和实地核查问题台账;全面梳理和核查绿盾行动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其中采石采砂、工矿用地、核心区缓冲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四类焦点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65%以上;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制止惩处违法法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逐步形成“不敢、不能、不想”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的社会环境和政治氛围。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保障专项经费:财政安排资金62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4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29号)和《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组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的通知》(西编办发〔2019〕39号),新组建的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和县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将整合原州、县(市)级环境保护部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执法权;国土部门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权,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农业部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权;水利部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权;林业部门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执法职责整合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以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有关部门不再行使上述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通过聘用协勤员,加大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西双版纳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业务用房改造专项经费:财政安排资金13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实施西双版纳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对现有的州生态环境局办公进行调整和改造,以及相应的能力建设,为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具备工作条件,履行相应工作职能和职责创造条件。
西双版纳州辐射环境监督站资质认定评审及辐射与监测能力建设专项资金:财政安排资金3.2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辐射与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辐射监测和环境监测工作质量及管理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行政机关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82.40 万元,比上年增加23.34万元,增长14.67%,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用于保障本单位日常运转支出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包括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辐射环境监督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勐腊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40.42万元,比上年减少0.69万元,下降1.68%,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扶贫工作队员生活补助预算比上年增加,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随之减少。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6800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323044250511.xlsx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表(非财政拨款收入安排).xlsx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中央及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绿盾保障项目专项经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