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6-09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6800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6-8. 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6-9.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10.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11.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2. 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3. 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4. 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5.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6.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7.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8.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6-21.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西财建发20201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字〔201930号),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州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制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州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州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财政性资金、省级财政性资金和州本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依法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全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污染源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州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州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开展执法监测,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州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十一)配合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根据授权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字〔201930 号),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设9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人事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综合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下设生态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科学研究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作为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由州生态环境局实行垂直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各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领导班子成员由州生态环境局任免,任命考核要听取驻地县市党委和政府的意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分别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生态环境监测站各1个。其中环境监察支队和环境科学研究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勐海分局、勐腊分局、景洪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勐腊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勐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部门预算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一并核算和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是保障“十四五”顺利启航的奠基之年,做好今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2020年生态环境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既是重要的价值观又是重要的方法论,是做好工作的定盘星、指南针和金钥匙。要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各方面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2.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一是推进企业集群升级改造。二是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三是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四是提升VOCs综合治理水平。五是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六是各县市在20206月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划定工作。七是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八是完成对景洪市城区大气污染特征、形成原因的科学分析,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思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九是继续协助省生态环境厅推进《橡胶加工行业臭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工作。十是积极争取大气网络监测体系和城市人工增湿造雾项目进入中央、省级项目库,提升管理水平。

2)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一是继续推进县级、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工作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同时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水质监测、饮用水水源地评估等工作。二是协助河长办开展好河长制各项工作。三是协调、督办好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落实各项工作。重点督办水污染防治项目一期(南腊河、罗梭江)和二期(南阿河、南肯河、南腊河)项目招标、签订合同、项目建设等有关工作。督办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地表水污染源调查和监测、天然橡胶加工废水除磷示范、水环境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医疗废水处理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等工作。四是针对勐捧岔河国考断面未达年度水质目标要求的问题,开展水质变化源解析工作。督办勐捧岔河等断面水质超标整改工作,做好《水十条》调度考核、水污染减排核查核算等各项工作。五是积极探索社会化、市场化治理模式,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全州农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六是探索开展橡胶加工行业废水总磷、总氮削减治理技术。

3)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完成《西双版纳州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及《西双版纳州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细则》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建立土壤污染监管体制,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二是科技创新推进土壤修复,加快香蕉种植、水稻种植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探索开展茶叶、橡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项目。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西双版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办法(2018-2020)》,全面完成全州“十三五”期间141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特别是勐海县、勐腊县要加快推进工作,确保2020年任务完成。四是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同时,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开展以县域为单位黑臭水体排查,摸清农村黑臭清单,开展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创建,积极助推勐海县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勐腊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二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配合国家、省完成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圆满成功。三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和勘界定标,完成“西双版纳生态环境保护与县域生态环境风险研究”等国土空间规划重大课题。以开展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问题核查及处理和“绿盾2019”自黑臭水体试点示范。

3.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然保护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四是抓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后续工作,切实抓好固定污染源普查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积极开展普查成果运用研究。五是继续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对外交流合作,完成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国家框架项目西双版纳试点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对外交流,积极参与研究解决东南亚国家生物质焚烧对云南省空气质量的影响。

4.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

一是抓好改革的协调推进。二是坚持目标导向,细化分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列出改革事项清单,明确改革具体内容、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三是参照省级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意见,有序整合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和队伍,完成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四是对已完成的改革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改革督察检查,对改革落实地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五是要按照全省推进环保垂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要求,抓紧落实十项改革任务。

5.依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

一是大力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清零。二是积极探索建立环境行政执法机制。三是推进《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条例》立法修订工作,争取年内完成《西双版纳州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办法》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管理办法(陆生野生动物部分)》立法工作。四是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监管,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五是持续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大信访投诉件办理力度,全力解决辖区内影响环境质量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6.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及“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和上线要求,继续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措施,切实规范审批流程、简化程序,推进政务事项“应上尽上”,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二是做好许可证发放工作。三是做好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四是进一步开展红黑版2020年度营商环境评估“地理环境”指标佐证材料提供,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五是加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核安全文化宣传和检查工作,做好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单位安全评估、环境安全监督检查。

7.努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化水平

一是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加快构建空中、地上、地下三位一体,覆盖水、土、气、声、渣、生态、辐射等环境要素监测网络,把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计划列入十四五规划。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执法监测,规范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三是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控制数据的准确度,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持续提升监测水平,强化环境监测服务行政决策力度。四是持续推进自然生态监测相关建设项目落地落实。五是大力开展西双版纳州黑烟车抓拍系统建设,实现监测系统三级联网(部--州三级)。完成与西双版纳州机动车排放监管系统数据共享,大力开展西双版纳州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系统建设,完成与西双版纳州环境管理一张图系统的数据共享工作。

8.科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一是围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州生态环境局已启动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编制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了编制工作方案。二是各县市也要积极做好本辖区的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研究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

9.加大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组织好·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不断扩大政务新媒体的社会影响力。二是大力宣传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工作推进情况。三是不断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提高舆情应对能力,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10.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继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继续做好医疗废物、医疗废水、饮用水水源地、城镇生活污水、生态环境监测等各项监管工作,防止出现二次污染。二是切实找准差距补齐短板。这次疫情暴露出我们在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置能力、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等方面仍存在不少的问题和短板。三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系列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落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四是继续按照州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社区做好志愿者网格责任区值守、办公区域管理等工作。各县市分局要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各县市指挥部的有关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也要有序做好登隔热防控工作。

11.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一是按照全省推进环保垂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要求,抓紧落实十项改革任务,抓好《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二是制定《关于深化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有序整合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和队伍,完成综合执法改革任务。三是调整优化县(市)级生态环境分局的工作职能和内设机构,探索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压实县(市)级生态环境分局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责任。四是制定《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明确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职能职责。五是制定全州生态环境系统人事管理办法,明确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公开遴选和调动、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考核和培训、人事档案、劳动工资等规定。六是完成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首次职级晋升工作,持续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七是指导县(市)级生态环境分局制定档案移交工作方案和审计工作方案,抓好审计及档案移交等相关工作。八是参照省级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抓好州、县(市)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

12.坚定不移打造生态环境铁军

一是要把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作为一项重要保障工作,树立起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把忠诚干净担当,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多为他们加油鼓劲、撑腰壮胆,不断激发起广大干部职工在环保治污中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热情,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树好铁军样子,要有组织观念,自觉执行组织命令决定,自觉完成组织赋予的工作任务。要有大局观念,大局意识,反映的是政治立场,展示的是思想境界和修养。三是要勇于担当,实干为要。四是要心存畏惧,严守纪律规矩。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中共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西发〔201911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西政发〔20191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州级部门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预发〔201984号)、《西双版纳州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期预算的各种因素,同时客观分析本年度实际情况,按照应编尽编、编实编细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千方百计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在编制本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本部门事业发展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预算。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本部门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9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截止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3名,其中:行政编制 40名,事业编制80名(含参公),工勤编制3人。在职实有11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7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60.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0.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预算总收入增加1502.97万元,增长228.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市)生态环境机构上收州级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州级承担,县(市)分局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部门预算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一并核算,部门预算单位增加,部门预算总收入随之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60.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2160.6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02.97万元,增228.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市)生态环境机构上收州级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州级承担。县(市)分局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部门预算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一并核算,部门预算单位增加,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随之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60.6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6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7.60万元,项目支出123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60.6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502.97万元,增长228.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市)生态环境机构上收州级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州级承担。县(市)分局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部门预算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一并核算,部门预算单位增加,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随之增加。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机构运行115.5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科学研究所机构运行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及县(市)分局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12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县(市)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6.14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4.2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安排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及县(市)分局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5.07万元,要用于财政安排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县(市)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6.60元,要用于财政安排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989.95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及县(市)分局行政机关(包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436.31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县(市)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10)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大113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黑烟车抓拍系统项目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0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及环境保护督察项目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2.10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40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47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9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3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5.59(其中:基本支出115.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住房公积金13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1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3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7万元,项目支出7.29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万元,项目支出1.01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费2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8)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6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8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2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1)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

32)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

33)资本性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1.6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0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无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0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0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2个,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41.67万元,比2019年增加37.67万元,增长941.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市)生态环境机构上收州级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州级承担。县(市)分局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部门预算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一并核算,部门预算单位增加,采购预算随之增加。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160.6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502.97万元,增长228.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市)生态环境机构上收州级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州级承担。县(市)分局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部门预算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一并核算,部门预算单位增加,部门预算单位增加,财政拨款收入随之增加。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160.6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502.97万元,增长228.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市)生态环境机构上收州级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州级承担。县(市)分局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部门预算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一并核算,部门预算单位增加,部门预算单位增加,财政拨款支出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及县(市)分局机关、下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州环境科学研究所、县(市)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7.60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83%,2019年预算增加1500.5万元,增长454.8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市)生态环境机构上收州级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州级承担。县(市)分局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部门预算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一并核算,部门预算单位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预算随之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3%,比2019年预算增加121.84万元,增长173.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市)生态环境机构上收州级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州级承担。县(市)分局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部门预算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一并核算,部门预算单位增加,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随之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27%,比2019年预算增加3.6万元,增长2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市)生态环境机构上收州级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州级承担。县(市)分局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部门预算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一并核算,部门预算单位增加,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随之增加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47%,比2019年预算增加5.67万元,增长141.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市)生态环境机构上收州级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州级承担。县(市)分局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部门预算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一并核算,部门预算单位增加,资本性支出预算随之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及县(市)分局机关、下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环境监察支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环境科学研究所、县(市)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大气113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黑烟车抓拍系统项目支出、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0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及环境保护督察专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减少117.9万元,下降48.94%,下降的原因主要是:1.2020年财政公共预算拨款省级项目资金结转结余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随之减少。2.2019州本级项目资金暂未纳入财政预算,而2020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州本级项目资金预算为123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5万元,较上年增加27万元,增长56.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8万元,较2019年增加8万元,增长100%

增长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安排全球环境基金建立和实施遗传资源及其他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家框架项目资金到台湾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万元,较2019年增加12万元,增长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较2019年增加12万元,增长4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市)生态环境机构上收州级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州级承担。县(市)分局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部门预算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一并核算,部门预算单位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随之增加。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业务工作开展车辆租用费、拟产生的公务用车及环境科学研究所车、县(市)分局辆燃料费、洗车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的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万元,较2019年增加7万元,增长38.89%

增长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县(市)生态环境机构上收州级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州级承担。县(市)分局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部门预算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一并核算,部门预算单位增加,公务接待费随之增加,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共申报项目2个,编制了2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财政拨款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23元,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232020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及县(市)分局(包括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59.06万元,比上年增加93.86万元,增长143.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市)生态环境机构上收州级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州级承担,县(市)分局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部门预算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一并核算,部门预算单位增加,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县(市)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西双版纳州环境科学研究所等部门2020年日常公用经费41.11 万元,比上年增加32.45万元,增长374.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市)生态环境机构上收州级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州级承担,县(市)分局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部门预算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一并核算,部门预算单位增加,日常公用经费随之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6800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200609023305135.xlsx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及环境保护督察).doc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西双版纳州黑烟车抓拍系统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