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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9-24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68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政办发〔2011〕31号),州环境保护局内设5个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监测科、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环评与辐射管理科,下设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科学研究所和环境监测站,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定重点区域、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任。受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贡献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到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州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员。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提出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开展生态创建,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家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特种资源保护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式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2.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 持续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成果
(1).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创建成果。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巩固提升西双版纳州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殊荣,在州委八届五次全会上通过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的意见》,并印发实施。二是坚持“生态立州”战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通过了《西双版纳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5年)》。三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环保系列创建监督管理工作,三县市分别制定《加强环保创建监督管理工作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确保环保系统创建指标巩固提升工作步入常态化,常抓不懈。
(2).深化系列绿色创建。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建设成果,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促进学校、社区、企业等环境教育工作,州环保局和州教育局联合命名了第十批4所州级“绿色学校”,大力宣传环境教育先进典型,不断深化绿色系列建设水平。
(3).继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一是履行好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拟定了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工作台账、督察报告、工作总结等,印发实施《西双版纳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协调成员单位开展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域的重点督察。二是编制完成了《西双版纳州“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报请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三是加强对外交流与跨境环境合作,协助生态环境部国际司赴西双版纳进行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背景下的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专题调研。四是继续与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合作开展全球环境基金“建立和实施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国家框架项目”(以下简称“ABS项目”)云南试点示范项目,成立了西双版纳州ABS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协助武汉大学开展了ABS项目的立法调研,提出了ABS项目的宣传计划,协助省生态环境厅在西双版纳州召开了ABS项目第三次指导委员会会议。五是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了老挝南塔省对垃圾热解援助项目的验收工作。
2 .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开展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工作。完成了景洪工业园区和勐海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管网建设和在线监测联网工作,实现了污水集中收集与处理。二是联合农业部门指导县(市)完成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定,按期完成了禁养区内27家规模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搬迁工作。三是继续推行河长制工作。联系州级河长完成了年度巡河任务,提交了巡查澜沧江情况报告、巡河记录、巡查记录等。四是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印发了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正按照工作方案有序推进。五是加强区域流域水质监管。认真履行国家澜沧江橄榄坝水质自动监测站委托管理职责,共上报13170个监测数据,完成11期国家澜沧江橄榄坝水质自动站比对监测校核,共获有效数据240个;完成5个国考断面国家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并开展了比对监测工作。六是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改工作。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30人次,对全州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情况进行了现场监察,排查出3个问题,针对问题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规范设立标志标识牌共14块,设置防护网约260米;拆除了勐腊县备用饮用水源曼旦水库库区内16家餐饮,3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
(2).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开展制胶恶臭污染防治工作。待州政府起草了关于开展橡胶加工行业臭气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9家制胶企业完成第一批橡胶加工臭气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项目,目前有3家制胶企业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其余6家正在建设。开展了4家胶厂臭气的监测工作,完成了3批22个样品采集工作。6名监测人员取得了嗅辨员资格,2名取得了判定师资格,二是开展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牵头草拟了西双版纳州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推动全州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目前全州已推广使用油烟净化烧烤车325台,金沙滩、龙州广场等90%餐饮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三是开展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启动景洪市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初步取得了景洪市城区颗粒物的分布情况,对大气细颗粒物的浓度、粒径、化学组成等进行监测、并对来源进行解析研究;完成《景洪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方案》的初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目前正在修改和完善。针对景洪城区干季大气污染防治任务重,预警可能出现污染天气的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18年,景洪市大气出现3天轻度污染,空气质量达到省下达优良天数比例97.2%的标准。四是开展机动车尾气检验和黄标车淘汰工作。完成了机动车环保检验专网升级改造,目前全州8个机动车检验机构均已开展了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工作,并均接入州环保局机动车排放检验环检线监控系统平台,实现三级联网,对全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了检验过程抽查核实工作。2018年,检测机动车尾气159890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黄标车查询认定工作,共复核查询5792辆黄标车,实现了复核查询全覆盖。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完成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省、州、县签订工作,将责任书进行了分解,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重点工作任务部门分工方案。二是组建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家库,开展了全州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工作,完成了农用地(重点企业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详查86个土壤点位的样品采集和流转工作。三是积极配合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3个背景点点位的例行监测工作。四是积极申报“西双版纳州香蕉种植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和“勐海县优质稻种植基地土壤环境保护示范项目”,目前两个项目正在编制实施方案,争取纳入国家项目库。
(4).推进危险废物处理。一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将涉危法律法规整理编制成册下发企业。二是完成24起危险废物转移报批,加强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控,共有255家产废单位申报登记。三是完成17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督促检查工作,下达限期整改通知3份。2018年全州医疗废物收集单位391家,收集量588.8吨,处置量588.8吨。
(5).抓牢排污许可证核发。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平台发放排污许可证10本,其中水泥制造业1本,畜禽屠宰9本,同时按云南省排污许可证办法核发了163家企业排污许可证。
(6).继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对各县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实地调研,督促指导各县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二是对2018年省级下达我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31个(景洪市8个、勐海县6个、勐腊县17个)目标任务,各县市分别制定了2018年的工作计划。三是组织开展了9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现场检查验收。四是积极申报“景洪市澜沧江流域沿江、沿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曼旦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综合治理项目”。
3 . 全面拓展环境保护宣教活动
(1).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结合今年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和“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6月5日,各县市环境保护局在主城区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各类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单和宣传品,设置环保问题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疑问,接受群众环境投诉;通过电视台、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环保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2017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和政策,营造高涨的全民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2).向公众开放环境保护设施。为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在“6·5”世界环境日当天,向社会公众开放了景洪市江南污水处理厂环保设施单位信息及相关开放情况,共有60多名大学生走进环保设施单位,关注参观环境保护设施。
(3).开展“环保进乡村,垃圾不落地”公益主题活动。为了从根本上杜绝校园和村寨内外乱扔垃圾的现象,由州环保局发起主办,州文明办、团州委、曼糯绿色教育博物馆协(筹)办,大渡岗乡中心学校承办“环保进乡村、垃圾不落地”公益主题活动,来自大渡岗中心学校1000多名学生参与了活动,承诺“垃圾不落地,西双版纳更美丽”。通过小手拉大手,“环保进乡村、垃圾不落地”公益宣传主题活动的开展,带动校园师生以及周边村寨的村民,人人养成良好的垃圾不落地行为习惯,树立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正气,从而为大渡岗乡农村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打下扎实的基础。
(4).积极举办环保讲堂。一是召开“七五”普法专题学习会,学习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大力提升新时代生态文明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宪法修正案”)。二是举办了两期环保讲堂,分别邀请法律顾问和州委党校老师为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解读了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环保讲堂的举办为今后进一步规范依法监督、依法执法,不断适应新时代环保工作者新要求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证。
(5).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截至12月31日,在州政务网(州环保局窗口)发布信息401条,全面公开了8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10家国控企业每个季度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4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了2018年西双版纳州涉水以及涉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涉水9家、涉气1家),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公开其环境信息。开通“西双版纳环保”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官方平台,发布信息1317条。
4 . 不断增强环境监督管理力度
(1).继续加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事项整改。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6项,目前已完成24项,其余2项正在按时序整改。
(2).顺利完成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我州共受理转办68件举报件(重复举报23件),其中来电举报46件,来信举报22件,针对转办问题,州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西政函〔2018〕87号),对68件举报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目前,68件已完成整改45件,其余举报件正在按期抓紧整改。全州先后组织了9轮督查,对存在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整改事项,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严肃执纪问责,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共问责单位3个,问责23人,提醒谈话42人。
(3).继续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一是开展了自然保护区督查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对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完成了“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巡查工作。二是开展了“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成立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行动工作方案,共核查问题633个,对核查出的问题整改完成率100%,共关停企业1个,拆除建筑面积0.559万平方米,收回林地658亩,行政处罚61个,收缴罚款53.94万元,刑事处罚5人。针对国家巡查中发现的3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州委、州政府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及整改工作,先后出动人员500余人次,警力400人次,车辆130余台次,处罚金19.6918万元,目前3个问题均已经整改完成。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养片区关坪管护站建设用地出租给野象泉水厂,建盖的厂房和设备已经全部拆除;景洪市嘎洒双妹废品收购点违规建筑已经全部拆除,并种植了紫檀、铁椿等珍贵林木;勐仑兴顺木材厂厂房也全部拆除,并恢复了植被。
(4).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继续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行动。印发实施了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加大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的贯彻执行力度。2018年全州共出动监察人员1853人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6起(其中州本级4件,景洪市35件,勐海县5件,勐腊县12件),共处罚金256.1万元;其中落实四个配套办法中,查封扣押2件、停产限产5件、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2件。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2018年共抽调4批次8名监察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京津冀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工作。排查出危险废物产废单位1家,产生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产生量为21吨,自行利用5吨,转移处理15吨,贮存量0.7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24.10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28万吨(其中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呈0.45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80.94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15.62万吨。进一步摸清了我州固体废物的存量和污染现状,查清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基本情况。三是修订了《西双版纳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协助指导景洪市政府开展澜沧江油污环境应急处置工作,11月16日在西双版纳中化橡胶有限公司景洪胶厂,组织承办了2018年西双版纳州污水泄漏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相关工作人员及企业职工熟悉污水泄漏造成下游水质污染后的报告、接警、控制、救援、处置等程序,提高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对环境污染应急响应的反应能力,检验了《西双版纳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西双版纳中化橡胶有限公司景洪胶厂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同时检验企业的应急救援力量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能力。四是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及时解决,抓好督查督办,确保全州环保系统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切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截至11月30日,全州共接转各类环境信访案件560件,已办结553件,其余7件正在办理。
(5).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管理。一是进一步强化环评服务工作,积极跟踪建设项目动态,加快重点项目的环评和竣工环保验收行政审批进度,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促进建设项目的落地。截至12月31日,共完成59个项目的环评审批,总投资1102639.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956.7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17%。二是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工作,对西双版纳农垦医院开展“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单位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并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洛边防检查站的2台射线装置进行了报废;审核受理颁发了2个辐射许可证,注销了2个辐射许可证,延续了32个辐射许可证。
(6).全面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一是根据《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分别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在同级环保部门设立了普查工作办公室,抽调专职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印发普查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二是自6月1日起执行“日调度、发现问题立即督办”的州级调度机制,共完成省级、州级调度24期,州县市普查办组织人员培训共11期1198人次。三是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会和入户调查工作推进会,全力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全州排查疑似排污企业6971家,确定全面入户调查对象数量1204家。截至12月31日,已完成污染普查入户底册名录调查,其中工业源802家企业(7家企业关闭、7家无法联系到企业,24家不属于普查范围、11家信息重复);农业源207家企业(4家企业关闭、5家信息重复);集中式34家企业;移动源148家企业;生活源228个行政村、锅炉3个、排污口84个。
5 . 持续创新环境监测与科研
(1).积极开展全方位环境监测工作。一是开展了环境质量、污染源、污染应急等监测,共获有效监测数据27526个。二是开展了污染源水、气、声监测,共获有效监测数据3299个,其中废水监测数据3124个、废气监测数据153个、噪声监测数据16个。三是积极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开展了普文河BOD5指标浓度超过水功能区划(GB3838-2002)Ⅲ类水水质标准水质异常调查和7期监测工作,共获有效监测数据184个;完成了广味轩大排档等6个污染源的油烟废气监测、西双版纳沧江木业有限公司沧江家具厂锅炉废气监测、1期制糖废水监测、田野制胶厂废水监测工作,完成澜沧江油类污染水质监测等应急监测工作。
(2).改革创新环境科研工作。一是牵头编制《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切合西双版纳州实际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的具体措施,积极配合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编制材料收集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已于8月底编制完成。二是根据《云南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清单”编制工作方案》,成立了“三线一清单”编制协调小组和技术组,配合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展了相关资料收集工作。三是开展全州制糖企业生产情况、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设施现状等情况调查,完成了初期资料收集工作;完成了《勐腊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和《勐腊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技术审核工作;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州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及环境治理情况进行了排查;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工作,对全州POPs污染情况和环境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开展VOCs排放源清单调查工作,现场督促指导排污企业完成VOCs排放源调查表填报工作,对全州VOCs排放源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四是开展“2018美丽山水城市”申报工作。经过媒体遴选、城市确认申报、专家认定,西双版纳州成功入选“2018美丽山水城市”,在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上获得了命名。五是推进污染防治监控工作。重点开展“环保管理一张图”二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升级改造、统一登录门户建设、系统移动端应用工作,新增生态红线专题、医疗废物专题,更新多规合一、环保业务数据;县市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及会议系统建设,打通环保专网,并提升信息安全能力,已于11月完成系统功能验收。
6 . 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一是召开了2018年全州环保系统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了2017年全州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了2018年工作任务,党组书记、局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机关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开展了两轮“听、谈、查”工作,党组成员、各科室(单位)向局党组报告了责任书履职情况。二是分解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修改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完成整改。
(2).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做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分别制定了6个专项整治实施办法,通过组织下属单位学习和自查,不存在违规问题。二是深入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立了防治“吃空饷”问题领导小组,局机关、监察支队、监测站和环科所分别签订了承诺书,通过开展自查自纠,不存在“吃空饷”的现象。三是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全局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共20人填写了《公务员投资办企业、在私营企业兼职情况明细表》并签名,通过整治,不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四是开展了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违规兼职清理规范工作,对还未备案的积极补充备案手续,目前无违规兼职情况。五是开展公务员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股金)专项清理工作,通过自查自纠,不存在违规现象。
(3).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了1名局办公室主任,聘任了1名环境监测站副站长和1名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均进行了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二是办理了1名副局长试用期满转正事宜。三是开展“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学习和自查,不存在“违规任用干部”、“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风漏气、封官许愿”等问题。四是开展了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自查工作,不存在未整改到位或新的超配和消化方式不规范或未按期消化的问题。
(4).抓好巡视及考核反馈意见整改。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针对“州环保局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2014年7月31日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160万元的资金预算,未经党组会研究执行”这一问题,共召开4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修改完善并印发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扎实推进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狠抓落实,按期完成了问题的整改并按时报送整改情况。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第四组反馈的州环境保护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3项问题,共召开3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主要问题逐项逐条进行了梳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按时报送整改情况。三是根据巡视和考核反馈意见完善了机制。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自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加大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要人员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环评审批、环境监测、环境监察、项目管理、固废管理、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环节,各科室(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查找了各自的廉政风险点,修改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清单。
7 .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1).开展走访慰问调研。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勐海县勐满镇南达村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慰问调研,针对贫困户地理位置偏远,地形复杂交通不便,生存条件差的问题,提出了加强道路交通、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农户精神面貌。针对村民受教育程度低、脱贫意识低、缺乏发展技能,开展了技能培训,培训坚持就近就地原则,以村小组为单位,深入田间地头,分类指导。
(2).开展“户户清”工作。先后分3批次安排人员入村走访,下好进村入户的苦功夫、练好因贫施策的硬功夫、做好一户一策的细功夫、做到贫困对象家底清、致贫原因清、帮扶措施清、投入产出清、帮扶责任清、脱贫时序清。在户户清行动中,按照《勐满镇消除贫困退出风险排查表》排查出无天花板35户,漏风漏雨26户,玻璃破损破裂37户,无碗柜5户,无灶台48户,无饭桌1户,无床8户,无衣柜19户,无卫生间19户。针对此类问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帮扶人员捐赠现金6600元,各类物资如衣柜、床、箱子、凳子、被子、灶等物资折合人民币30000元。
(3).开展干部驻村帮扶活动。驻村帮扶干部协助南达村驻村工作队核对、完善三个村小组(勐囡、黄竹林、景飘)共77户建档立卡户明白卡,并把更新后的明白卡逐一挂到每户村民家,在勐囡村小组与村小组干部、部分村民一同实地商议解决村内牛圈废物影响环境卫生问题,协调砖厂赞助红砖10000元,用于勐囡村牛圈建设;协调金矿捐赠涵管8根,用于景飘村排水沟建设,同时组织部分村民开展绿化工作。
(4).开展扶贫宣传教育。在扶贫村道路两旁、村小组办公场所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100幅,印发扶贫政策小知识80份发至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先后召开6次村民小组会,重点做到“三个讲清”,即讲清贫困识别的标准、贫困识别的程序、扶贫政策。
(5).开展产业扶贫工作。一是协调农户种植甘蔗419.4亩,亩产5至7吨,收入11115—155610元;与关贺金矿签订了驻村帮扶协议,2018年,该企业向勐囡村小组招工4名,月工资1800元。二是帮助南达村委会完善2018—2020产业项目规划,编制《勐满镇勐囡、黄竹林和景飘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列入《西双版纳州专家服务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计划(2018年—2019年)》服务项目,并获得项目配套经费3万元,用于专家开展服务的交通、材料等相关费用;三是为解决“挂包帮”贫困村的安全饮水问题,联系大江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到勐囡、黄竹林和景飘3个村小组进行实地考察饮用水源地,该公司捐赠20万元助力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机关
2.西双版纳州环境监察支队
3.西双版纳州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2,252,130.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76,516.08元,占总收入的97.7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5,614.18元,占总收入的2.25%。与上年对比2018年总收入比上年增加499913.94元,增长4.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9299.76元,增长1.95%,其他收入增加270614.18元,增长5412.2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省级和州本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及其他非财政拨款收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9,648,717.98元。其中:基本支出6,428,764.08元,占总支出的66.63%;项目支出3,219,953.90元,占总支出的33.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支出比上年减少2596265.18元,下降2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87778.76元,增长59.09%,项目支出减少4984043.94元,下降60.7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基本支出经费增加,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一张图”(二期)及县市环保局监察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28,764.08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387778.76元,增长59.0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基本支出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37%,人均公用经费支出为25652.8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19,953.90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项目支出减少4984043.94元,下降60.75%,主要原因: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一张图”(二期)及县市环保局监察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支出:①环境保护环境应急精细化管理与指挥项目397000元;②云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73203.6元;③云南省“土十条”实施情况硬性考核指标打捆保障项目695100元;④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一张图”(二)期及县市环保局监察能力建设项目质保金615700元;2.州本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支出:①环境保护宣传与教育项目150000元;②生态文明建设编制与宣传项目200000元;③西双版纳州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编制项目600000元;④环境执法保障项目(环境监察执法及应急指挥中心建设)50000元;⑤西双版纳天然橡胶加工行业恶臭污染防治和西双版纳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项目50000元;⑥西双版纳州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200000元;⑦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服务400元。3.非财政拨款项目支出:①全球环境基金建立和实施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家框架项目-云南试点示范项目经费36318.23元;②西双版纳州辐射自动监测站大气溶胶采样工作项目6878元;③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区域强化督查专项经费65652.5元;④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国鼷鹿保护项目79701.5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60,167.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5%。与上年对比,减少2491576.15元,下降20.85%,主要原因: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一张图”(二期)及县市环保局监察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1,064,4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5%。主要用于环境科学研究所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9,847.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障支出,其中:工伤生育保障13559.78元、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4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502734.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9353.6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67,365.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26025.4元和事业单位医疗72243.3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16909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993,469.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3%。主要用于: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509466.36元,其中:行政运行在职工资统发3248108.36元、在职公用经费703374.9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0元、西双版纳州环境公报及宣传教育经费150000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环境应急精细化管理与指挥系统项目支出397000元。2.污染防治1018303.6元,其中:大气污染整治西双版纳天然橡胶加工臭气治理项目25000元和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项目25000元;其他污染防治云南省和西双版纳州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273203.6元、国家对云南省“土十条”实施情况硬性考核指标打捆保障项目695100元。3.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项目支出800000元,其中:西双版纳州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编制费项目支出600000元、西双版纳州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编制费200000元。4.污染减排支出665700元,其中:西双版纳州环保局环境管理“一张图”(二)期及县市环保局监察能力建设项目质保金615700元、环境监察执法保障项目支出5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5,01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70000元。支出决算为32,502.32元,完成预算的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589.32元,完成预算的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13.00元,完成预算的4.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而减少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749.12元,下降7.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818.88元,增长92.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568.00元,下降64.8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原因:根据西编复〔2017〕11号文件,州环境科学研究所从州环境监测站分设出来并入州环境保护局,财务未独立核算和独立编制部门预算,2018年纳入州环境保护局机关一并核算,2018年10月从州环境监测站划拨资产车辆3辆,车辆比上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589.32元,占75.65%;公务接待费支出7,913.00元,占24.35%。具体情况如下:
1.我单位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589.3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589.3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通信和应急;到基层调研、扶贫;到公共交通无法保障的地区开展公务活动;中央、省、州领导到我州考察、调研、督查、检查、考评等接待工作;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913.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7,9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环保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对版纳州天然橡胶生产恶臭治理进行认证和技术支持及现志调研 、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督导组到版纳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及养殖污染防治督导、生态环境部和省环保厅到版纳配合做好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到版纳对西双版纳州污染源自动站设施重点检查 、勐海南达扶贫村委会到我局协商相关扶贫事宜 、省污普办调研组到我州污染源普查工作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5,399.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958.31元,增长29.03%,主要原因:根据西编复〔2017〕11号文件,州环境科学研究所从州环境监测站分设出来并入州环境保护局,财务未独立核算和未独立编制部门预算,2018年纳入州环境保护局机关一并核算,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环境监察支队、一类公益事业环境科学研究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商品各服务支出789,399.28元,包括办公费66073.11元、印刷费9050元、手续费80元、水费1182.1元、邮电费7637.95元、差旅费248168元、维修(护)费2480元、租赁费50880元、会议费10319元、培训费14020元、公务接待费7668元、工会费83393元、劳务费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8.72元、其他交通费254626.8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083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资产总额18,734,032.01元,其中,流动资产2,735,148.65元,固定资产14,878,883.36元,无形资产1,120,000.00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和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25,939.8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545,827.82元,固定资产增加260,112.00元,无形资产增加1120000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和其他资产。2018年我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及车辆和无报废报损资产及出租房屋等事项。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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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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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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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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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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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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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8,734,032.01 |
2,735,148.65 |
14878883.36 |
156397.86 |
1191091 |
|
13531394.5 |
0 |
0 |
11200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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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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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项目总支出3,219,953.90元,其中:省级项目支出3个,资金支出1781003.6元,州本级项目支出7个,资金支出1250400元。非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个,资金支出188550.3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项目绩效自评5个,项目总支出1437900元,绩效自评为优秀的5个。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环境保护宣传与教育项目,预算安排州级财政资金698000元,实际到位州级财政资金150000元,支出内容:2017年环境公报编制费30000元、2018年法律顾问费30000元、环境保护宣传资料印刷及培训费90000元,项目已完成,项目自评93分,绩效自评为优秀。
2、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西双版纳州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和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项目,预算安排州级财政资金1571400元,实际到位州级财政资金487900元,支出内容:差旅费112500元、培训及会议费和资料印刷费115900元、设备购置200000元、接待及车辆运行费51600元,项目已完成,项目自评90分,绩效自评为优秀。
3、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西双版纳生态文明示范州创建编制与宣传编制项目和西双版纳州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方案编制项目,预算安排州级财政资金800000元,实际到位州级财政资金800000元,支出内容:西双版纳生态文明示范州创建编制与宣传费用200000元、西双版纳州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方案编制费600000元,项目已完成,项目自评93分,绩效自评为优秀。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的下一步改进的管理经验和建议:(1)明确单位项目管理科室,具体责任到人;(2)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做好招投标工作,签订管理合同;(3)监督具体实施单位,做好日常监督管理、验收及满意度调查工作。(4)开展好绩效评价工作。(5)根据逐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步修正、完善绩效指标,做到量化、细化,方便考核。(6)根据下达的绩效目标要求,运用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尚未试点到我单位。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尚未试点到我单位。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6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