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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18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二)自评指标体系(具体格式见附件1-4)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政办发[2011]31号)文件,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定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任。受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州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开展生态创建,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家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八)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十)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对全州单位和个人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标准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处理;组织开展全州自然生态保护监察和农村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组织调查州内跨县、市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并参与处理;参与全州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负责受理环境信访投诉和环境纠纷;负责环境后督察和环境稽查工作;负责全州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县市、乡镇环境监察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十五)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员情况编制规定>的通知》(西政办发〔2011〕31号)文件,州环境保护局内设5个机构,即:办公室、污染防治科、政策法规与监测科、环评与辐射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下设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其中环境监察支队为州环境保护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纳入州环境保护局机关一并核算。
州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数为11名、工勤编制2名,实际在职人员13人,州环境监察支队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为11人,实际在职人员10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7年全州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生态立州”发展战略和“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强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州建设,加大污染防治力度,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较好地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一>、自然生态保护:坚持“生态立州”发展战略,编制印发《西双版纳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5年)》,顺利完成我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编制《西双版纳生态红线区划方案》,将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及禁止开发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规划:一是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编制2016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状况公报,二是编制《西双版纳州“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
<三>、污染防治
1.水污染防治目标
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按照《西双版纳州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西双版纳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州内8条主要河流的保护力度,确保考核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100%。
2.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西双版纳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细则》《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4—2017年)》,开展多污染物排放的协同控制。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机动车尾气监测,切实提升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3.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编制完成《西双版纳州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2016—2020年)》,落实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西双版纳州实施方案。加强对未受污染土壤的优先保护,将全州范围内的主要耕地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作为土壤环境保护优先保护区域。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收支情况: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西财预发【2017】69号),2017年我局部门预算总收入为416.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0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0.45万元。预算总支出41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04万元,项目支出170.45万元。
基本支出:2017年基本支出246.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4.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
项目支出:2017年项目支出170.4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结转20.45万元,本年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67万元、环境保护宣传与规划35万元、污染防治62.45万元、污染减排6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我局部门决算总收入为1175.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4.72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2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1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342.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64万元),项目支出820.4万元(自然生态保护67万元、环境保护宣传与规划35万元、污染防治62.45万元、污染减排6万元、环保一张图项目649.95万元,其中,环保一张图项目为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部门预算批复及年中调整追加的项目全部执行完成,支出执行率达到100%。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为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173号),结合我局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加强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申报安排的管理,切实做到项目申报规范,申报程序公开、透明,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决策科学、民主。我们逐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决策机制。
2、近年来,结合项目安排情况,我局先后制定印发了《州环境保护局财务管理制度》、《州环境保护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以及参照《云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环境保护厅部门预算管理改革试点方案》、《云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竞争分配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环境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相关项目支出有法可依,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确保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经费合规合理使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总结自然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与规划等项目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见评分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一是接到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西财绩发〔2018〕1号的通知后,组织相关科室召开了绩效自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有关事宜;二是收集各科室填报绩效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
2.组织实施
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小组;二是制定自评实施方案,下发自评通知;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六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
1.目标设定
部门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以及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目标合理、明确。
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目标任务清晰、细化、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具体的目标任务工作为自然生态保护、环境保护宣传与规划、污染防治等。
2.预算配置
单位2017年度,在职人员控制率100%。 “三公”经费5.36万元,上年支出15.67万元,为较上年缩减65.79%,“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0%。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重点项目支出主要是自然生态保护67万元、环境保护宣传与规划35万元、污染防治62.45万元、污染减排6万元、环保一张图项目649.95万元(其中,环保一张图项目为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全年重点项目支出820.4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100%。
(二)过程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完成率为100%,预算调整率为1.97%,全年支付进度为100%,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9.71%,三公经费控制率100%,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2017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及公用经费无结转结余。
2.预算管理情况。
预算管理情况较好。单位执行国家《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规规定,并结合单位情况制定了《州环境保护局财务管理制度》、《州环境保护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单位内控制度完整包含了预算资金管理、内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各项支出和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单位已按照规定时限和内容公开2017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开网址:部门门户网站、财政统一公开平台、省级预决算信息集中公开平台);单位财务核算信息及预、决算编制所依据的会计基础信息准确、完善。
3.资产管理情况。
贯彻执行《云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定中的资产管理制度及《州环境保护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中对资产管理规定,并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产日常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年度内资产购置业务的采购审批手续完整;当年取得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无;资产取得、处置及资产租赁收入等账务处理合规,单位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单位2017年末固定资产总额1461.88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
<一>自然生态保护:坚持“生态立州”发展战略,编制印发《西双版纳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5年)》,顺利完成我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2017年,西双版纳州荣获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同时荣获首个“云南省生态文明州”,是全省16个州市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州市,实现了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在全省率先建成生态文明州的目标。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公园入选国家环保科普基地。截至目前,全州共有3个省级生态文明县(市),31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26个国家生态乡镇,184个州级生态村,34户州级环境友好企业,9个环境教育基地,17个绿色社区(小区),141所绿色学校。
<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规划:一是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全州共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宣传品17900余份,编印了《环境保护科普知识读本》4500册,发布了《2016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状况公报》。二是举行了2017年“留住蓝天碧水,我们在行动”大型公益环保主题宣传活动,引领青少年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和践行绿色生活理念。三是举办了全州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专题培训班,全州各县(市)、乡镇(农场)及州直有关部门共84人参加了培训,组织全州环保系统开展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及市场化治污业务培训班和党政干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知识讲座。四是完成了编制《西双版纳州“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并通过了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规划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得到明显提升,为将西双版纳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成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三>、污染防治
1水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认真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水质监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隔离及环境管理措施。 二是配合推进河长制工作,与水利部门共同对澜沧江西双版纳段、流沙河、南腊河、南阿河、普文河等河流开展巡河工作。三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积极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管理工作。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平台发放排污许可证8本(水泥制造业2本、制糖业4本、造纸业2本),同时按原来办法核发了13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四是启动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完成了前期建库有关数据的收集工作和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初测的上报工作。
2.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针对景洪市环境空气污染天数上升的严峻形势,建立州级各部门工作联系领导和联系人制度,先后6次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商议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控制污染天数的增加。二是开展景洪市大气污染防治督察工作,督促景洪市建成区10蒸吨锅炉淘汰、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景洪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方案制定和“三停”应急措施的落实,确保2017年6月份以后未出现轻度污染天气情况。三是牵头开展全州8家机动车排放检验环检线建设调研工作,督导各检车站按规范建设、安装、联网环检线,目前均已开展了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并均接入州环保局机动车排放检验环检线监控系统平台。四是制定了西双版纳州2017年度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完成各县(市)2017年大气(水)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任务分解。五是完成了我州第十、十一批21家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
3. 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制定完成并颁布实施了《西双版纳州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2016-2020年)》。二是开展了西双版纳州香蕉种植基地土壤保护、改良与修复示范项目。三是开展了云南省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版纳片区土壤采集工作,成立了工作组和技术组,完成12个点位的样品采集。四是完成20家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转移报批,完成17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督促检查工作。2017年全州医疗废物收集单位231家,收集量588.8吨,处置量588.8吨。五是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对勐海县勐海镇曼稿、贺开、曼短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组织了勐腊县曼龙勒传统村落和基诺乡扎吕村、巴亚中寨、巴卡老寨、曼旦传统村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评审。2017年,完成7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
(四)效果情况
2017年,通过我局专项工作的开展,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经济效益: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进一步强化环评服务工作,积极跟踪建设项目动态,加快重点项目的环评和竣工环保验收行政审批进度,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促进建设项目的落地。2017年,共完成169个项目的环评审批(州环保局64个、景洪市36个、勐海县26个、勐腊县33个、景洪工业园区10个),总投资162.9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23亿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98%;完成100个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州环保局34个、景洪市15个、勐海县20个、勐腊县27个、景洪工业园区4个),总投资69.0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33亿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37%。
社会效益: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增强
1.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根据《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在反馈会上表态讲话要求整改方案》整改要求,严格履行职责,按照通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州的26件环境问题,目前已办结20件,其余6件属长期办理问题,正在办理中。
2.顺利完成省级环保督察。2017年7月3日至7月17日,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州开展为期15天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受理举报、个别谈话、资料调阅、走访问询、现场抽查等方式,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各项任务。督察期间共受理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件共111件(来电109件,来信2件),于7月25日前全部办结。分别与部分州委常委、州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谈话人数共35人(其中厅级领导11人、处级领导24人);先后共调阅文件资料1206份,现场核查企业或点位36余处。分别在西双版纳广播电视台、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手机台、西双版纳政务网等州级主要媒体,以及其他州、县媒体共发布宣传报道信息98条。印发《西双版纳环境保护督察简报》11期275份;报送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督察网络舆情》2期。根据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我州的环境保护督察意见,牵头起草并印发实施了《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3.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巡查工作,联合州直有关部门对州内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专项检查,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水电设施违法建设违规运行、周边企业偷排偷放、旅游项目违法违规开发、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等各类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
4.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结合执法大练兵专项工作,加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的贯彻执行力度。2017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60人次,检查企业635家次,提出监察建议1506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7件(州环保局5件、景洪市13件、勐海县3件、勐腊县6件),比去年同期的11件上升了145%,共处罚金148.5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07.17万元上升了38.5%,其中6件适用了四个配套办法(州环保局3件、景洪市1件、勐海县1件、勐腊县1件),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二是对勐腊县环保局开展了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查阅了勐腊县2015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卷宗10份、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45份、环境污染投诉件98件,现场监察企业5家。针对检查情况下发了《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三是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148户的排污单位(个人)和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出动监察人员448人次,从源头上减少预防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州环境安全。四是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开展了砖瓦行业、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取缔“地条钢”企业、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五是积极推进排污费征收及“费改税”工作。2017年共征收排污费258.13万元(景洪市120万元、勐海县28.13万元、勐腊县110万元),配合财政、地税等部门开展“费改税”工作。六是处理群众投诉,维护群众利益。全州环保系统受理群众举报和信访案件399件(景洪市288件、勐海县55件、勐腊县40件、景洪工业园区16件),现已全部办结。七是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排查了55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及放射源使用单位。经排查,我州未发现生产、销售、回收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企业以及从事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单位。
生态效益:2017年州环保局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立州”发展战略,努力谋大局、转思路、抓落实,取得积极成效,今年,西双版纳州荣获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西双版纳州荣获首个“云南省生态文明州”,是全省16个州市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州市,实现了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在全省率先建成生态文明州的目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2017年州环保局被人社部、环保部表彰为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西双版纳州荣获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西双版纳州荣获首个“云南省生态文明州”,是全省16个州市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州市,实现了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在全省率先建成生态文明州的目标。公众对生态文明知晓度和满意度分别为90.1%和92.5%。
通过自评,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有待改善。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4分,自评结果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由于财政支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难度大,即使可以量化 ,需要逐步完善。
2、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影响资金的拨付。
3、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项目建议: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针对项目实施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在项目入库后将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系,加快项目进度,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
(二)建立部门整改机制,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并及时向送州财政局报送整改情况。
(三)9月30日前,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绩效管理问责制度: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的监督检查,对出现违规违纪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8日
附件2-4:州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宣传与规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
附件2-4:州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
附件2-4:州环境保护局自然生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