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8-20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环境保护的宏观调控和执法监督。促进环境保护国策的贯彻和实施;加强我州环境法制建设,完善我州地方性环境保护政策,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工业和农业污染防治,开展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科技进步,发展环保产业;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环境意识,加强环境保护的合作与交流。

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是:

<>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拟定我州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组织编制全州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定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审查城市(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的内容,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审批、考核工作。

<>负责征收排污费,管理环保基金,办理环保建设项目、污染治理工作带宽事宜;管理和监督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发射性及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和城市(城镇)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指导污染治理示范工作建设。

<>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协调跨州、县(市)的环境污染纠纷;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可能引起的环境污染和自然生态破坏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贯彻执行排污申报许可证、三同时、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管理环保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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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监督全州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负责区域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科研工作;编报环境统计、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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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管理全州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名胜古迹、古树名木等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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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组织、指导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合作及信息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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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指导各县(市)环境保护机构的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组织全州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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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云南省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指导和管理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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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生态绿色创建取得新突破

1)强力推进生态县(市、区)乡(镇)创建。今年全州共完成了14个乡镇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工作,其中有11个乡镇(勐海7个、勐腊4个)通过省级现场检查考核和审查,并上报环保部待复核命名,连续两年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数量名列全省首位。三县(市)、磨憨区创建首批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验收申报通过了省、州环保部门的技术评估,同时,三县(市)通过了省环保厅的考核验收。至此,全州有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勐罕镇、大渡岗乡、勐旺乡),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31个(原云南省生态乡镇),州级生态村178个,待环保部复核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23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待省政府复核命名的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3个。

2)积极促进景洪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导景洪市下发了“创模”指标收资目录,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收资目录落实各项指标,收集整理申报材料,力争在明年8月底前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3)深入开展绿色系列创建。今年新增命名5户州级环境友好企业、18所绿色学校(省级1所、州级11所、县市级6所)、5个绿色社区(省级1个、县市级4个),特别是勐腊县民族中学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示范学校;野象谷景区申报首批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通过验收公示;景洪市花卉园社区被命名为第五批云南省绿色社区,实现了我州“省级绿色社区”零突破。完成3个社区、4所学校申报省级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的工作。至此,全州有州级环境友好企业27户,环境教育基地5个(州级2个、县市级3个),绿色社区(小区)17个(省级1个、州级8个、县市级8个),绿色学校77所(省级10所、州级24所、县市级43所)。

4)大力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农村环境整治。积极协助省环保厅开展亚行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二期项目申报,争取到我州首个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项目-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关键地段生态恢复示范项目60万元的资助资金。扩大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效果,完成了勐海镇曼兴村,打洛镇勐景来村,尚勇镇磨歇村,勐捧镇勐捧村、景坎村、曼种村、勐哈村等16个村寨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污染减排取得新进展

1)认真落实年度减排任务。今年,预计实现化学需氧量新增削减量5945.677吨,氨氮新增削减量256.18吨,二氧化硫新增削减量27.72吨,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378.02吨;44个省级重点减排项目中,2个结构减排项目和3个管理减排项目已完成,39个工程减排项目,已验收34个、试运行4个、可研1个,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州级新发排污许可证10家,年检63家,至此,全州有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和企业共有230家(省级发证8家、州级发证105家、县市级发证117家)。今年省列我州第十批强制性清洁生产重点企业有3家(中化公司景洪胶厂、勐润胶厂、景阳公司勐醒一胶厂),审核工作正有序开展。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完成了项目整体验收,与43家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合同,111月共处置医疗废物264.51吨。组织全州9家混凝土搅拌站召开了环境保护工作现场交流会,要求全州混凝土搅拌企业参照景洪恒坤混凝土搅拌站的环境管理、“三废”及噪声污防模式,于年底前完成生产、运输等环节上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2)全力推进橡胶加工行业污染治理工程。全州1万吨及以上规模天然橡胶加工企业共有38家(其中6家企业的生产线未建成),其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验收26家,试运行5家,未动工1家(拟搬迁);推动了在产的581万吨以下规模天然橡胶加工企业对污水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其中已验收14家,已完工7家,在建2家,未动工35家。以上共计投入污染治理资金约1.6亿元,各胶厂的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3)逐步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组织发改、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召开了全州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制定了《西双版纳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顺利启动了全州新注册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为明年全面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转向新模式

1)在建设项目管理上更加规范化。今年,从建设项目的申报、选址、环评等级的确定、环评文本的评审、审批,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和验收上,建立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管理审批程序,使全程管理工作融为一体,让企业知道怎么做、将要做什么,既方便企业,又规范了管理。

2)在建设项目服务上更加优质化。今年,在州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受理窗口,建立了绿色通道,对于改善民生、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建设项目加快项目审批;对于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服务,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区域总体规划要求、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严格把关。同时,引进了2家环评单位(云南省靖尚达环境咨询公司、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有效地提高了环评报告的编写质量;成立了西双版纳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实现了环评报告技术评估与行政审批相分离。截止10月底,全州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683个(州级审批90个、县级审批593个),否定了选址不合理建设项目2个(纸板纸箱厂项目、香蕉茎杆综合利用项目),环评审批项目总投资133.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9亿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2%;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69个(州级项目27个、县级项目42个),验收项目总投资10.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0.8亿元,占总投资的7.7%

4、环境宣教开辟新途径

1)抓“六·五”促宣教。围绕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思前.食后.厉行节约”和中国主题“同呼吸 共奋斗”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纪念活动,全州共发放《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手册》、《公民环保行为规范》、《低碳生活、从衣食住行开始》等宣传资料10万余份(册),环保T200件,环保袋1900个,环保挂历700份,悬挂横幅宣传标语74条;在“6·5世界环境日向社会公布了《2012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状况公报》。今年共编发《西双版纳环保信息》和《西双版纳环保简讯》18期、124条。

2)请进来促宣教。邀请中华环保联合会、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保宣教中心、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在我州共同举办了“环境普法下基层”西部行西双版纳站宣传活动、云南省2013年第二期环境监察干部培训班、“七彩云南 和谐之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图片展大型公益活动和“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为主题的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2013年学术年会等,扩大了我州环境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3)走出去促宣教。与《中国环境报》、《民族时报》、《西双版纳报》、州县(市)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合作,对我州环境宣传教育、环境监管及环境执法、绿色系列创建、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环境综合整治等7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并分别在《民族时报》和《西双版纳报》设立“环境保护”专栏(两月一期)和“绿色生态”专栏(每月一期),每周六州电视台对景洪城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播报,又开辟了一个向公众宣传我州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阵地”。与教育部门、学校联合举办了以“保护环境爱我家园”为主题的校园征文和绘画比赛活动,共收到作文和绘画作品692篇,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共182名。应邀在州直单位老干部读书班上对我州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专题讲解,对孔雀湖社区50户居民进行了绿色社区创建知识的培训。

4)用网络促宣教。定期在云南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公开网站、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州环保局网站等网络媒体上,公布景洪市城区空气质量状况,城市景观湖泊孔雀湖和白象湖、城市河流澜沧江和流沙河、三县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的水质状况;在州环保局网站上开辟了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栏目,首次对监测结果进行定期公示; 111月,共对93个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在《西双版纳报》和州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告。

5环境执法取得新成效

1)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州开展了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问题、整治医药行业和医疗机构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环境污染问题、矿山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和环境应急管理、涉重涉危行业环境安全、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砖厂胶厂废气(臭气)治理、整治河流非法采砂、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资格督查检查、绿色护考等十个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21人次,对257家相关企业和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1208次,检查污染治理设施443台(套),立案8起,执行罚款53.3万元(其中行政处罚19.2万元、废水超标排放处罚34.1万元),比201293.96万元下降了43.3%

(2)不断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和能力建设上了新台阶,勐腊县率先在全州成立勐腊县环境应急中心;景洪市首次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氯气泄漏)应急演练,应急办、环保等16个部门联动,提高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今年,妥善处置一般环境事件2起,特别是妥善处置了热水塘金矿尾矿库拦水坝废水渗漏和漫坝事故,使得污染事件得到及时有效控制,未造成较大的环境影响。

(3)严格排污费征收与稽查。111月,全州共收缴排污费425.15万元,完成省下达300万元排污费征收任务的141.72%,已连续11年超额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对勐腊县环保局2012年及2013年上半年排污费征收与环境监察工作进行了稽查,不断完善排污费征收和环境执法的规范化建设。

(4)认真办理环境信访投诉。今年,全州环保系统受理群众举报和信访案件346件(其中水污染48件、大气污染136件、噪声污染93件、固废污染20件、辐射投诉4件、建设项目投诉28件、生态破坏1件、其他投诉19件),已办结341件,结案率98.6%

(5)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委托。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支持磨憨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拟定了《磨憨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委托书》,现正在征求磨憨管委会和勐腊县环保局的意见。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9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部门决算总收入6796764.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3902.10元,占总收入的99.51%;其他收入32862.46,占总收入的0.49%

部门决算总支出4973347.53元,其中:基本支出1,803,142.06元,占总支出的36.26%;项目支出3,170,205.47元,占总支出的63.74%。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3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03142.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02445.81元,津贴费工资调增及相应社保缴纳金额提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5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41%。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3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70205.4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311757.45元,减少的原因较上年相比环保专项资金减少。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11,707.57,占本年支出合计98.76%。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基本支出1,741,502.10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3,170,205.47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减排项目、七彩云南专项保护项目。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州环境保护局201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49,436.01元,其中,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437.01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7,999.00元。

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2年决算数减少24068.04元,减少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3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因而没有因公出国(境)费产生。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3州环境监测站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437.01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61437.01元,比2012年决算增加15572.76元,主要用于保障因业务出差和平时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3州环境监测站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开支87999.00元,比2012年决算减少39640.80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单位、环保系统单位产生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州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