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抓好种茶毁林破坏森林资源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8-26

西环发202016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抓好种茶毁林破坏森林资源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和《中共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抓好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工作,州生态环境局研究制定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抓好种茶毁林破坏森林资源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2020731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抓好种茶毁林破坏森林资源整治工作方案

 

2020511日至26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巡察,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照州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保护森林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责,巩固提升西双版纳州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要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保护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整改问题到位,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把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根植于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思想认识中来。

责任领导:徐  昕、阳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科、各分局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部署。一是把绿色发展(森林资源保护)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深化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州局、各县市分局党组、局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不少于2次,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三是结合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学习森林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个人在森林资源保护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签订《党员带头保护森林资源承诺书》。

责任领导:徐  昕、阳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科、各分局

(三)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一是逐步建立“三线一单”管理机制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环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环评审批和监管能力,严控环境风险隐患。二是事前强化建设项目环评源头管控,对于申请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要采取事前现场勘察、数据对比等方式,分析研判是否处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内,对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严把环境准入审批关,守住环境底线。

责任领导:李志伟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各分局

(四)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损害生态环境行为。一是重点关注破坏森林资源环境损害案件,做好环保信访举报案件线索收集核实查处,对生态环境部门管辖的破坏森林资源的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二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制度,督促企业提升环保守法责任意识,做到“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惩于后”。三是积极加强与森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沟通配合,共同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及毁林种植经济作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合力。四是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责任领导:王  东、张国强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支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各分局

(五)推动生态环境人类活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核查处理工作,对照国家和省级下发的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及时将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清单,交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地核查处理,依法处理涉及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植经济作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活动。

责任领导:李志伟

责任单位:自然生态与监测科、各分局

(六)加强生态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印制《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手册》,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和指示,宣传森林资源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我州严厉打击整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森林生态资源,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州建设的成效。

责任领导:王 

责任单位:综合科、各分局

(七)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把保护生物多样性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实施加强重要物种保护和遗传资源管理,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补助和政策倾斜,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日常工作开展;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充分调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形成共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格局。

责任领导:李志伟

责任单位:自然生态与监测科、各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州委第四巡察组的要求,紧扣全州开展非法侵占林地及毁林种植经济作物专项行动工作实际,对专项巡察反馈的2个方面4项问题,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担当生态保护责任,抓好工作落实整改,并于2020820日前报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对本工作方案分解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自20208月起,每2个月报一次工作落实情况。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和强化责任,对照工作目标任务,紧盯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内部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工作,按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三)抓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整改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把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提升能力的有利机遇,使工作开展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使工作落实成为促进全体生态环境系统干部作风转变过程成果体现,成为推动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创佳绩的过程。

(四)及时汇报情况总结。各相关责任单位对开展的工作要及时总结,对取得的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加以归纳整理,对在实际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研究解决。

(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全州广大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履行好生态环境在森林资源保护职责,突出宣传重点,充分利用网站、微信、活动等方式积极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公众的支持和帮助,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