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西双版纳州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 :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9-06-17

2008年西双版纳州环境状况公报
(2009年6月5日)

     2008年,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的支持与指导下,全州环境保护工作以实施“七彩云南•西双版纳保护行动”为主线,以污染物减排、污染源普查和生态州建设工作为重点,着力加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执法建设,进一步保障了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首先,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一是通过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排污许可制的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的审核、景洪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验收以及对景洪城区、机场周边小胶厂的整顿,顺利地完成了2008年的污染减排工作。二是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管理。我州辐射安全许可证办(换)证工作通过省环保厅验收。三是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禁煤、城区绿化美化、小胶厂整治等一系列环境整治措施,景洪市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在2008年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9个县级市中,景洪市排名第二(2007年为第三)位。
    其次,生态保护工作有新突破。一是开展了生态州创建的准备工作,积极开展生态州创建设工作调研和生态州建设前期的工作。二是继续实施亚行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建设示范项目,为州政府批准“布龙”(勐龙勐宋—布朗山乡)州级自然保护区做好前期基础工作。三是在两个生物廊道区开展拟建县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查工作。四是启动磨憨国家级生态口岸规划编制工作。五是积极开展全州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调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第三,完成我州第一次全国污染源入户普查工作。各县市污普办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污染源普查,顺利完成各阶段任务。
    第四,环境执法力度明显加强。一是首次开展排污费稽查工作,有效推动了排污收费制度的落实。二是建立西双版纳州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绿色信贷。三是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国控重点企业、国家挂牌督办企业和污染源现场的监察力度。五是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全年调处信访件287件。
    第五,绿色创建与绿色传播工作创新绩。一是开展生态乡镇创建。2008年完成了7个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2009年省政府又发文,我州又新增9个省级生态乡镇,勐罕镇的“全国优美乡镇”建设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待环保部审定)。二是认真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及“绿色传播”行动,新增四所州级绿色学校。
    第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一是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专项检查。二是严格项目审批。全州共审批环评文件135个。三是积极做好省、州重点项目的环境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七,加强环境监测与科研工作。一是完成全州主要地面水环境质量(包括八条主要河流)、三县市城区饮用水源、景洪城市景观水体和景洪市城区降水各项例行监测工作。二是完成重点污染源监测、建设项目竣工(达标)验收和环保设施运行、环境污染投诉等各项监测。三是完成小磨公路、景洪电站、机场扩建等重点工程的环境质量现状委托监测工作任务。四是西双版纳州全国土壤污染普查采样工作。五是完成西双版纳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六是完成《天然橡胶恶臭成分分析及污染控制与治理研究》科研项目,项目获得州人民政府颁发的州科技进步二等奖。七是积极发挥环境监测的技术支撑职能,促进我州的环境管理工作。 
                             
一、水环境
    全州地表水水质略有好转,三县(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要求。影响河流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化学需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指数。
  (一)主要河流水质
   2008年,澜沧江、普文河、小黑江、流沙河、南阿河、南腊河、南览河、南果河等8条主要河流的12个监测断面中,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的有6个监测断面,占50.0%;水质符合Ⅲ类标准的有6个监测断面,占50.0%。
按《云南省地面水功能区划分类》的规定评价,2008年12个断面全部达到水功能要求。与上年相比, 12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Ⅱ类标准的断面从4个增加到6个断面,水质没有低于Ⅲ类标准的断面。 
  (二)城市饮用水水源
   景洪市城区(澜沧江)、勐海县城区(那达勐水库)、勐腊县城区(南细河)饮用水源地表水水质各项指标均达到和优于Ⅲ类标准,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要求。
   (三)国控出境自动监测断面水质
    澜沧江橄榄坝水质自动监测站主要监测水温、溶解氧等七项指标,2008年共获有效数据2676个,各项指标均达II类水质标准,满足澜沧江出境水质要求。
   (四)城市景观水体
    城市景观水体中,孔雀湖水质类别保持在Ⅴ类以内,满足景观水质要求,白象湖水质类别均为劣Ⅴ类,呈重度污染,已不能满足景观用水要求。
   (五)城市污水处理
    全州建有一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即景洪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为2.27万吨/天。2008年共处理废水828万吨,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约2000吨。
                             二、大气环境
    景洪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所下降,主要污染物为小于10微米的可吸入颗粒。
   (一)城市空气
    景洪城市环境空气污染指数为优的天数达306天,占83.8%,为良的天数达57天,占15.6%,两天未监测。与2007年相比,环境空气污染指数为优的天数减少一天, 2008年景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略有下降。
   (二)酸雨
    景洪市区监测降水样品192个,没有出现酸雨样品,是近年来没有出现酸雨的年份。
                             三、城市声环境
     2008年景洪市城市声环境质量与上年相比,交通声环境和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有所下降。
   (一)交通声环境
景洪市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63.4—69.6dB(A)之间, 全市平均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为66.9 dB(A),没有超过国家标准,按国家声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评价,景洪市交通噪声质量等级为“好”。 
   (二)功能区声环境
   景洪市城区1、2、4类噪声功能区24小时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1类区51.9dB(A)、2类区52.2 dB(A)、4类区66.4 dB(A),均不能满足各自的功能区标准,其24小时等效声级超标率分别为:29.2%、4.2%、29.2%、。
   (三)区域声环境
    景洪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范围在35.6—63.3dB(A)之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9.49dB(A),按国家声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评价,景洪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等级为“好”。
                            四、固体废物
    (一)工业固废
    工业固废主要由矿山开采、冶炼、制糖等行业产生。2008年全州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51.98万吨,综合利用量35.64万吨,占67.91%。
    (二)医疗废物
     2008年全州年产生医疗废物约为630吨,我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已列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生活垃圾
     2008年,以全州91.67万人和人均日产生生活垃圾1公斤计算,全年共产生33.46万吨生活垃圾,比上年增长0.2万吨。 
                            五、生态环境
    (一) 自然保护区建设
     全州有森林生态系统与濒危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4个,面积348586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18.2%。其中:国家级保护区2个,州级保护区1个,市级保护区1个,面积44143公顷。
建有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1个,保护河段全长13.5公里。另有3个野生稻原位保护点和1个引种繁殖示范园,保护面积为5.8公顷。
    (二)ADB-GMS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建设示范项目
2008年“亚行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建设示范项目”在确定的15个子项目中,签定项目合同13个,结题1个,建设示范项目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并通过了亚行专家中期评估。
    经过专家和各相关政府部门多次实地调研和会议研讨后,州人民政府于2008年5月15日原则同意建立曼稿—纳板河保护廊道、勐腊—尚勇保护廊道两条廊道。2008年12月,州政府以西政复[2008]72号文批准同意在勐龙勐宋—布朗山乡区域建立“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和保护区涉及两县一市,6个乡镇,11个村委会,40个自然村,村民3158户共12965人。廊道范围总面积为17918.17 公顷,布龙保护区面积为3.53万公顷。
    (三)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
     2008年全州完成省下达的天然林保护工程任务,完成森林管护任务为1700万亩,公益林建设5.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4万亩,封山育林4.5万亩。2008年全州完成省下达退耕还林3.5万亩荒山造林任务。兑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557万元。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兑现州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30万元。
    (四)水土流失防治
     2008年全州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30.8平方公里,占计划的103%,完成投资747.16万元。全年完成开发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共计194件,全州统计矿山、砂、石、砖场等开发建设项目170件。
    (五)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8年新增7个省级生态乡镇(基诺乡、景哈乡、易武乡、普文镇、勐混镇、勐阿镇、尚勇镇), 全州省级生态乡镇已达到13个,勐罕镇创建“全国优美乡镇”通过省级评审考核验收,待环保部审批。勐海县被国家环保部列为全国的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地区,试点的曼板村取得明显成绩,景洪市曼点生态村建设示范项目正在开展中,全州绿化美化村庄128个。
全州化肥施用量(折纯数)为44502吨,由于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复种指数不断提高,2008比2007年增加9586吨,增加27.5%。全州农药使用量为4498吨,比去年增加2731吨,增加155%。全州农用地膜使用量为342吨,比去年减少了26吨,减少7.1%。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企业达26个。
     2008年,新建农村沼气池3011口,改灶1852户。解决5.15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建设高产稳产农田1.1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节水面积3.2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38万亩。认真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投资8400万元实施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1.86万亩。
    (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坚持绿色矿山建设与矿业整顿紧密结合,以露天开采的金属矿山为重点,加强矿山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2008年全年共征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416万元。
    (七)气 候
     2008年全州各地年平均气温略高到偏高,年日照时数正常偏少、年降雨量正常偏丰。2008全州各地年总日照时数在1599.1~2191.9小时之间。与常年及上年相比,年总日照时数中部景洪略多,东西部勐腊、勐海明显偏少。气候依然维持变暖势头,全州三县市的年平均气温在19.1~22.5℃之间。景洪、勐腊和勐海三县市年极端最高气温分别为38.0℃、37.1℃和33.6℃,年极端最低气温分别为7.6、6.3和1.0℃,均出现在12月2日。
2008年全州年降雨量偏丰,在1430.2~1876.6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景洪偏多28.4%,勐腊偏多23.2%,勐海略多7.8%。

    (八)自然灾害
     2008年我州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农业气象条件属于自然灾害较重的中等偏差年景。受到“拉尼娜”现象(1月)和14号台风“黑格比”( 9月)影响,冬春冰雹大风灾害天气频繁,橡胶树白粉病大面积暴发,造成橡胶产量下降,是我州种植天然橡胶树有史以来持续时间最长、受灾面积最广、危害程度最深、损失最大的一次病害。 
                              六、辐射环境
     2008年,全州63家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办(换)证工作通过了省局验收。63家核技术应用单位中,单独使用放射源的单位有10家,单独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有50家,射线装置、放射源皆有的单位有3家。10家放射源使用单位中,Ⅳ类放射源20枚,Ⅴ类放射源7枚,共27枚。53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中,Ⅱ类射线装置5台(套),Ⅲ类射线装置95台(套),共100台(套)。 
                            七、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
     一、环境监测
     完成全州各项环境监测工作,全年共获环境质量监测有效监测数据18634个,其中水环境监测数据12028,环境空气监测数据4902个,声环境监测数据1704个。
全年共获污染源有效监测数据4269个,其中废水监测数据2972个,废气监测数据1032个,噪声监测数据265个。
独立和参与完成63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二、环境监察
     (一)环境监察及专项行动
     加强对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全州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51余人,现场执法3404余人次,检查企业198户、污染防治设施313台(套)。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4件,要求限期治理13家,限产停产2家,取缔关停7家,行政处罚12家,共处罚金20.6万元。
     (二)排污费征收
     提前五个月超额完成2008年省局下达我州的240万元排污费征收计划,全年共征收排污费403.10万元,超额完成计划任务68%,按规定上缴中央国库40.31万元,上缴省级国库80.62万元,上缴州、县(市)级国库282.17万元。
     (三)环境污染事故
     2008年,全州无特大污染事故、重大污染事故,及时妥善处理一般污染事故发生4起。
     (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信访
     共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及建议1件,办理政协提案1件,受理环境污染信访287件,其中12369环保热线投诉38件,处理环境污染信访287件,结案286件,处理率与结案率分别为100%和99.65%。 
                              八、污染源普查
    2008年1月全面启动了我州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抽调普查人员615人,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历时12个月,完成普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全州共普查出各类污染源5334家,其中:工业污染源741家,生活污染源1827家,农业污染源27604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