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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2012年生态创建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8-19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州各级生态创建办公室紧紧围绕州委七届二次全会中提出的“两强一堡”和“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加强生态建设,努力在率先建设生态州方面取得新突破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全州环境保护暨生态创建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加快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打牢生态州建设基础,创建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2012年主要的生态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2年生态创建工作回顾
(一)保障体系建设有新举措
抓领导,促保障。调整充实了各级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创建)领导组织机构,设立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36个(州级1个、县级4个、乡镇31个),强化了生态创建的组织保障。
抓规划,促创建。完成了23个乡镇环境保护规划修编,并通过了同级人大常委会(主席团)的审查批准。截止去年,全州31个乡镇环保规划修编完成率达100%。
抓目标,促落实。围绕创建目标制定年度计划,签订了《创建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村)目标责任书》,细化创建目标责任,分解指标任务。召开半年创建工作总结会,交流学习借鉴创建经验,推进创建任务措施落实。
抓督查,促进度。建立督查制度,实行工作进度倒逼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现场督办制度和工作报告制度。对17个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进行每月工作进度一督查、半月工作信息一报送,并向州委、人大、政府、政协定期不定期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有力地推进了全州生态基础创建的各项工作。
抓制度,促投入。出台《关于加大生态创建资金投入保障基础性生态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落实资金保障和奖励机制,规定每年从中央转移性支付我州的生态补偿资金中,专项安排给每个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00万元的资金补助,重点用于乡镇两污建设或提升生态创建工作。州人民政府通过与省环保厅开展“共同推进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合作”,积极争取省环保厅生态创建、农村环境治理、污染减排等项目资金支持1157万元。2012年,州、县(市)、磨憨区生态创建办共投入生态创建资金1875.2万元,保障了17个乡镇“两污”建设,加快了生态乡镇创建工作。
(二)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认真落实节能减排任务。加大全州重点工业污染源防治和减排力度。一是建立责任制。为确保全州“十二五”及年度减排任务顺利完成,将减排任务层层分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行分解督办。二是强化减排措施。多措并举,主要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完成了2012年度23个省级重点减排项目建设,预计化学需氧量新增削减量为1883吨、氨氮新增削减量为62.6吨,提前完成省列我州重点减排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削减任务。积极推进橡胶加工行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协助省环保厅组织召开了云南省“十二五”橡胶加工行业污染治理工作现场会。草拟了《西双版纳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成了2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预计年内可开展检测)。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193家省、州、县(市)各级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审核和年检,首次对31家星级宾馆酒店开展第三产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对225家企业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三是完成省列第五批4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比例为100%。年度节能减排指标的完成有力地推进了生态创建指标的提升。
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积极推进节能示范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建筑、交通、公用事业、政府机构和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与三县市政府和州住建局等7个行业主管部门及9户重点耗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加强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指标监测分析,积极推进8个省级节能示范项目建设,财政预算2012年全州单位GDP能耗下降1.7%,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至2012年,全州有29家企业的55多个产品开展了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认证面积8万多亩,产量3万多吨。勐海县完成无公害茶叶基地整体认证20万亩。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和环保农业新技术2万多亩、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71.9万亩、使用高效低毒农药达300多万亩、生物防治面积18万多亩,实施病虫害防治面积103.26万亩次,建立4个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国际合作项目推广点。推广稻田养鱼1万多亩,完成了中低产田地改造12.43万亩。建成沼气池2.7万多口、节柴改灶8.2万多户。
(三)生态资源与环境体系建设有新加强
加大生态资源保护力度。一是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建立起了国家、省、州、县(市)四级1367.4万亩的公益林体系,2012年共兑现2011年国家和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1387.44万元。二是继续抓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完成全州2011年公益林建设跨年度任务5.5万亩,累计完成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222.52万亩和退耕还林27.2万亩,新增造林地面积62.65万亩,1700万亩天然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全州森林覆盖率达78.3%(其中天然林覆盖率为54.9%)。三是加快营林造林步伐,提高造林绿化成效。完成营造林任务7.4万亩,义务植树102.7万株,完成10个生态示范村建设。四是全面推进水源林保护,编制完成了《西双版纳州小一型以上水库库区水源涵养林保护规划》并推进项目建设。五是投资7000余万元,实施西双版纳州公路沿线生态建设项目,绿化州内主要公路共计363.5公里。六是完成《西双版纳州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总体规划》编制。组织开展了全州第二次湿地调查工作,制定了《西双版纳州澜沧江保护条例》、《西双版纳州古茶树保护条例》的实施细则。七是开展全省第三轮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2012年全州森林火灾次数、有林地受害面积、森林受害率、火灾案件查处率均在省下达控制指标内,被省政府评为二等奖。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协助省政府承办第三次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通过了《西双版纳约定》,征求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土著鱼类繁殖研究和澜沧江—湄公河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云南华鲮等鱼苗277.55万尾。加强跨境生态保护合作,2012年与老挝丰沙里省共同新划定“联合保护区域”5.5万公顷,与老方签署了三片联合保护区域,长214公里,面积约20万公顷的“中老边境联合保护区域/生物走廊带/绿色生态长廊”初步形成,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巩固。在完成亚行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一期和一期增资项目的同时,启动了二期项目勐海镇曼兴村生物廊道提升项目工程。抓好野生动物保护和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将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投保野生动物种类扩展到全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认真实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共兑现野生动物肇事案赔偿金额996万元,涉及398个村寨5000余户,全年无受灾群众投诉。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勘界核权工作已完成并通过验收。保护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完成了《西双版纳州州、县市级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小区规划》, “4185” 保护区建设工程加快实施,分别划定了勐海县级自然保护区38万亩和州内保护小区4万亩。开展了自然保护小区试点建设工作,建立了全州第一个乡镇级自然保护小区——蚌兰(关累)镇级自然保护小区。加快了全州各保护区间6条生物多样性走廊的建设工作。
加强水资源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全州现有效灌溉面积70.27万亩,节水灌溉面积26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52。编制了《西双版纳州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等水资源保护规划,全面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管理制度。对全州主要河流1299.6公里河段开展水质监测评价,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达标率为100%。完成水土流失治理40平方公里,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建设项目125项,完成勐海县那达勐小流域治理工程。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严格审批新建的小采选项目,强化矿产资源“两费”的征收管理,去年,共征缴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7414.5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3478.3万元,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216.6万元。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2012年全州共受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404起,查处1398起,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959人,收缴林地14.6公顷、林木和木材626.9立方米、野生植物30790株、野生动物及其制品500余头(只、件)、枪支450支。铲除非法侵、抢占林地18435亩。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行动等环保专项行动,共对全州辖区内357家相关企业进行了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11人次,出动车辆1122辆次;检查污染治理设施241台(套),处罚93.96万元。认真办理环保信访投诉和环境纠纷案件329件,处理率达100%,全年未出现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四)生态人居环境体系建设有新提升
积极改善市政环境。全州继续实施以市政道路、市容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提质扩容”工程,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大力实施城区道路改造、绿化美化、亮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主要道路临街建筑特色化改造工程。景洪市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勐罕镇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镇,两县积极开展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各乡镇积极创建国家级园林乡镇。景洪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勐腊、勐海县垃圾处理厂投入使用,两县的污水处理厂完成工程建成,州医废处置中心正式投入运营。景洪市积极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国家型节水城市”创建活动。三县(市、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集中式饮用水源标准。
加快推进乡镇生态创建。通过努力,目前,全州31个乡镇已建成“云南省生态乡(镇)”,省级生态乡镇建成率为100%,位居全省首位。已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州级生态村153个;通过省级现场考核上报国家环保部待审查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14个。同时已建成的省级园林单位、小区29个,各级绿色学校69所,州级“环境友好型”企业22户;申报国家级生态村1个,拟申报6个。
大力开展乡村环境整治。先后完成了有曼典等3个单村和曼嘎俭等2个行政村的中央和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示范项目的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通过以点带面,全州有116个行政村主动开展不同程度、规模的环境综合整治,投入资金约5774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738万元,地方投入3703万元,群众自筹1333万元。
(五)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有新拓展
坚持依法保护,实现生态保护与建设有法可依。在严格执行《州环境保护条例》、《州森林资源保护条例》、《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同时,修订完善了《州澜沧江保护管理条例》和颁布实施了《州古茶树保护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体系。
充分利用州内各宣传媒体,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创建。在《西双版纳报》刊载生态建设相关报道990篇,州电台、电视台通过汉、傣、哈尼语播出动态新闻稿件、消息等1155篇(条),拍摄制作了《神奇美丽的西双版纳》等一批对外宣传专题片,面向国际进行宣传。成功举办了《生态与傣族传统文化》论坛,把生态创建和《规划》重点内容纳入州、县(市)党校培训计划,共培训处级、科级和村级干部3200余人次。加大对学校的环境教育,将生态环保教育知识纳入全州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广泛指导中小学校创建绿色学校、开展以绿色低碳为主题的环保教育等活动。对31家州、县(市)级生态绿色系列创建单位进行命名与授牌。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印发各类宣传单、宣传册等材料21万份(册),开展生态文化理念宣传教育“进机关、学校、社区、乡村、企业”活动,为生态州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去年,全州生态创建工作虽然取得可喜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生态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创建的目的在于通过创建这一过程,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环保自觉、环保行为,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爱护环境、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是全州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完成创建目标任务,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手段和实现途径。目前,我州在生态创建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单位对生态创建的意义认识还不到位,创建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不够高,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二是创建工作力度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大,各县(市)和有关责任单位在生态州创建工作抓落实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乡镇环保基础设施仍薄弱,资金投入不到位,“两污”工程建设滞后,工程建设步伐需进一步提速。四是景洪市的“创模”工作有待加快。五是创建宣传教育仍然需加强和保持,农村的环境自身管理能力和对村寨群众的环境教育需要加强。六是对各县(市、区)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需要加大。七是创建申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需进一步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缺乏对国家级生态县(市、区)建设指标年度完成情况的分析,对创建的底数不清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建设生态文明和实施生态立州战略是我州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规划》和“方案”,加强生态州建设,努力加快建设“美丽西双版纳”。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在与各县(市、区)政府、州相关部门签订生态州创建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州直各牵头部门的作用,认真落实各责任单位的生态创建工作任务,加强责任制落实的督查与考核。生态州建设情况每年以书面等形式向州委、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加强生态创建基础性工作。继续开展勐海、勐腊县和磨憨城市空气与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和例行监测。继续督促和配合好两县开展好国家重点生态环境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考核工作,争取更多的中央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加快推进景洪市“创模”工作,争取年内完成创模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力争到2014年前,在全省率先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继续巩固提升国家、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成果,继续加大国家级生态乡镇的申报力度。同时,三县(市)和磨憨区启动“云南省生态县(市、区)”创建申报验收工作,确保2014年各县(市、区)建成国家级生态县,2015年建成国家级生态州。
(三)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创建工作。州级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相互协调支持,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全面加快推进生态州建设。生态州建设责任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对照自己与州政府签订的生态州建设目标责任书,发挥好各自工作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好各自成员单位主动开展创建活动,指导与帮助各县(市)和磨憨区开展生态县(市、区)建设。
(四)整体推进,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全州将继续大力整体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勐海、勐腊县要继续进一步加大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的工作力度,争取今年完成不低于1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任务。力争到今年内三县(市)和磨憨区启动和完成“云南省生态县(市、区)”创建申报通过省级验收和命名,全州80%以上的乡镇通过省级现场检查和审查,并上报国家复核命名。
(五)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扩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成果,加大推进城乡治污设施项目建设,继续加强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深化城市环境管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力争勐海、勐腊县污水处理厂今年内投入使用,同时全面完成全州乡镇 “两污”建设与提升。
(六)加强宣传,营造社会公众参与良好氛围。坚持生态创建宣传教育常抓不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基地”、“绿色学校”等作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的生态文明意识和参与意识。要建立起乡(镇)村生态创建长效宣传机制,制定符合农村实际的宣传教育方案,将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作进行重点宣传,同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和各族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西双版纳州实施生态立州战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