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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市)技术评估的公示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8-31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环发〔2010〕16号)和《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建设示范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发〔2012〕48号)精神,环保部将于2015年9月6日-11日对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市)开展技术评估工作。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现对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开展国家生态县(市)建设技术评估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一、公示时间:2015年8月31日-9月5日。
二、公示期间,国家环保部,云南省环保厅,西双版纳州环保局,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环保局接受反映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创建方面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
环保部:(010)66556306(兼传真)
云南省环保厅:(0871)64122863(兼传真)
西双版纳州环保局:(0691)2137440(兼传真)
景洪市环保局:(0691)2120895(兼传真)
勐海县环保局:(0691)5124682(兼传真)
勐腊县环保局:(0691)8120849(兼传真)
西双版纳州实施生态立州
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