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2011年生态州建设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8-19

一、保障体系建设有新举措

加强对生态州建设的领导。为加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2010年各乡镇成立环境保护所,目前,乡镇环保所均已挂牌,人员在逐步落实。

编制规划指导建设。按照“方案”的要求,各级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保障编制各级生态创建规划资金。截止去年投入190多万元,积极推进各级生态创建规划工作。先后完成了生态州(县、市、区)建设规划和8个乡镇的环境规划工作,各规划分别通过了同级人大常委会或政府的审议,并颁布实施。景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于去年5月通过了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论证。

制定目标分解任务。针对《规划》内容和生态州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州(县、市、区)生态立州领导小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召开专题会,认真研究和解决生态州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对策措施。从2010年起,州政府印发了实施生态立州战略建设生态州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与各县(市)政府、磨憨管委会和州直有关部门签订了全州生态创建目标责任书,建立生态创建目标责任制。各县(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创建国家生态乡镇目标责任书,加强基础生态创建工作,为生态州建设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建立生态创建督察制度。2010年起,将《规划》中提出的橡胶加工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国家级生态乡镇(村)创建等重点任务列为全州重点督察的“双20”重要工作中,强化各有关部门的责任。今年,州人大对全州贯彻执行生态州建设规划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议,有力地促进了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认真落实节能减排任务。加大全州重点工业污染源防治和减排力度。一是实施结构减排。为确保全州“十二五”及2011年度减排任务顺利完成,将减排任务层层分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对16个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省级5个、州级7个、县级4个)进行分解督办。二是加强工程减排。认真落实年度省级下达的5个重点项目减排任务。全州预计化学需氧量新增削减量为6800吨,氨氮新增削减量为279吨,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州2011年污染减排任务。积极推进橡胶加工行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全州共完成工程治理项目21家、在建8家,共投入资金6943万元,完成7家橡胶加工企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三是实施管理减排。制定《西双版纳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104辆,预计削减氮氧化物0.49吨。今年全州有挂牌督办34户超标污染企业。对193家省、州、县(市)各级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审核和年检,首次对31家星级宾馆酒店开展第三产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对225家企业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积极督促省列第五批13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积极推进节能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加强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指标监测分析,全州2011年单位GDP能耗下降2%,完成省定下降1.7%的目标。同时,企业筹集5亿多元,持续对重点耗能设备、系统优化开展节能技术改造。10户企业通过省、州审核验收,已实施无低费方案356个、中高方案43个,投入资金599万元,当年取得经济效益263万元;节约标煤0.26万吨、节水626万立方米、节电2672万度。

加强生态农业建设。积极探索绿色防控技术的应用研究,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有机、绿色和无公害产品的种植与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至2011年,全州有29家企业的50多个产品相继开展了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认证面积8万多亩,产量3万多吨。勐海县完成无公害茶叶基地整体认证20万亩。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和环保农业新技术2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26万亩、使用高效低毒农药达300多万亩、生物防治面积18万多亩,推广稻田养鱼1万多亩,完成了中低产田地改造11.6万亩。清理蕉地套袋回收地膜200多吨。大力推广农村能源建设,全州累计建成沼气池2.6万多口、节柴改灶8.1万多户。

三、生态资源与环境体系建设有新加强

加大生态资源保护力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建立起了国家、省、州、县(市)四级1367.4万亩的公益林体系。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人工造林项目2万亩、封山育林项目2万亩,1700万亩天然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全民义务植树达150余万株,对214线国道29公里路段植树1.3万株,完成中低产林改造任务15.99万亩,定植“四旁”竹苗71.5万株,约合4.2万亩,全州森林覆盖率达78.3%(其中天然林覆盖率为54.9%)。全州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达1406.90亿元,相当于同期西双版纳州GDP10倍。单位面积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为9.73万元/公顷·年,高于全省的6.77万元/公顷·年,更高于全国的5.52万元/公顷·年。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继续开展土著鱼类繁殖研究和澜沧江—湄公河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跨境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在与老挝南塔省共同划定54700公顷“联合保护区域”的基础上,与老挝丰沙里省共同新划定“联合保护区域”55000公顷,构筑桥头堡生态安全屏障。亚行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示范项目一期项目和一期增资项目完成,二期项目将启动。抓好野生动物保护和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2011年共收容救护野生动物34头(只);放生58头(只);开展了2010年野生动物肇事面上及国家试点补偿工作,共补偿兑现350万元。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成效显著。将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投保野生动物种类扩展到全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共投入保费660万元,目前已查勘、定损530万元,已赔付280余万元,全年预计将赔付900万元。野生亚洲象的种群数量增加到约250余头,印支虎回归,桃花水母浮现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扩大,动物交流活动范围不断扩展现象显现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进展顺利,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区管理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已有21名人员到位上岗。加快推进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期工程和示范保护区建设,加快了全州境内各保护区间6条生物多样性走廊的建设工作。

狠抓耕地保护工作。州人民政府出台了《西双版纳州基本农田保护办法》,印发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西政发〔201141号),州、县(市)、乡(镇)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责任机制,确保责任落到实处。2011年,共投入30余万元,新建10块基本农田保护牌,健全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表册和数据库。全州20062010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已经省考核验收。

加强水资源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全州现有有效灌溉面积70.27万亩,节水灌溉面积26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52

加强对全州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编制了《西双版纳州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了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取水户全面征收水资源费。严格施行水资源论证管理制度,对涉水建设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审批制度。全州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达标率为100%。完成水土流失治理40平方公里,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36.1万元,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建设项目125项,完成勐海县那达勐小流域治理工程。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严格审批新建的小采选项目,强化矿产资源“两费”的征收管理,截至目前,共征缴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1789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2088万元)已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州的征缴任务,2011年共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306万元,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306万元。

加强环境保护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487起,查处1469起,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583名。收缴林木树木133.8立方米;野生植物3491株;木材109.68立方米;野生动物8209/只,制品110件;猎枪猎具749支。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行动,开展绿色护考、重金属污染检查、矿山采选行业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等专项监督行动,对全州523家相关企业进行了环境执法检查,处置一般突发环境事件5起,受理办结环境污染投诉(纠纷)案件301件,对违法企业共处罚金180.26万元。

四、生态人居环境体系建设有新提升

积极改善市政环境。大力实施城区道路改造、绿化美化、亮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主要道路临街建筑特色化改造工程,景洪城市绿化覆盖率42%、绿地率达37%、人均公园绿地达16.5平方米,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景洪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勐腊、勐海县垃圾处理厂投入使用,两县的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景洪市积极开展“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国家型节水城市”创建活动,两县积极开展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各乡镇积极创建国家级园林乡镇。三县(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集中式饮用水源标准。

加快推进乡镇生态创建。勐罕镇已获“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大渡岗乡和勐旺乡通过了国家级生态乡镇省级现场检查,已公示上报环保部待批。19个村委会被命名为“州级生态村”。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达29个(占全州乡镇总数的93.5%),其创建比例位居全省州(市)首位。

大力开展乡村环境整治。勐腊县开展南腊河及其支流沿岸村组生活垃圾污染整治工作。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完成勐仑镇曼边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关累镇关累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开展勐罕镇曼嘎俭(6自然村)和勐海镇曼尾(5个自然村)两个全省首批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

五、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有新拓展

坚持依法保护,实现生态保护与建设有法可依。在严格执行《西双版纳州森林资源保护条例》、《西双版纳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西双版纳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同时,修订完善了《西双版纳州澜沧江保护管理条例》和颁布实施了《西双版纳州古茶树保护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体系。

充分利用州内各宣传媒体,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创建。在《西双版纳报》刊载生态建设相关报道480篇,州电台通过汉、傣、哈尼语播出动态新闻稿件、消息等893篇、条。把生态创建和《规划》重点内容纳入州、县(市)党校培训计划,共培训处级、科级和村级干部2000余人次。加大对学校的环境教育,将生态环保教育知识纳入全州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广泛指导中小学校创建绿色学校、开展以绿色低碳为主题的环保教育等活动。对31家州、县(市)级生态绿色系列创建单位进行命名与授牌。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印发各类宣传单、宣传册等材料21万份(册),开展生态文化理念宣传教育“进机关、学校、社区、乡村、企业”活动,为生态州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深入分析,充分认识当前生态州创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自实施生态立州战略以来,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努力,全州93.5%的乡镇获得了省级生态乡镇命名,省级生态乡镇创建率在全省16个州市位居第一。我州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成功率较高,主要得益于我州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对照国家级生态州(县、市、乡镇)建设指标(试行)中基本条件和考核指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提升创建成国家级生态州仍任重道远,面临的困难问题还比较多。主要表现在:

(一)创建机制不健全。县(市)政府(生态创建领导小组)对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市)、生态乡镇主要领导不重视、分管领导不到位,县(市)仍停留在县(市)与乡镇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上,没有检查、督促、帮助落实,对创建没有意识,没有责任感和紧迫感,对生态创建工作研究不多,对规划实施情况缺少分析研究,对各部门创建的任务完成情况基本掌握不清。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缺乏指导,一些乡镇还没有成立生态创建领导机构。乡镇虽成立了环保所,但大部分乡镇还未配备专职人员、缺乏基本的办公条件、工作作用不明显。除景洪市由环保部门统一指导乡镇编制(修编)环境保护规划外,勐海、勐腊县的大部分乡镇未完成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生态乡镇创建缺乏规划指导。

(二)生态意识有待加强。全社会的生态创建意识还没有形成,一些创建单位对生态州、生态县、生态乡镇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艰巨性缺乏足够认识,责任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大部分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创建生态乡镇没有意识、没有理念,工作一问三不知,对具体建设指标研究较少,不积极主动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没有把创建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指望考核前靠突击创建获得验收,“等、靠、要”思想严重。群众对生态创建工作不了解,环境保护意识不强,人人参与生态建设的局面还未形成

 (三)生态创建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协调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各级各生态创建成员单位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没有对照生态州、县(市、区)建设规划和目标责任要求,未与本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年度的生态创建工作总结,几乎用部门工作总结代替,真正实质性的创建工作情况几乎看不到。二是创建指标完成情况无支持,缺少计算方法和分析,与各县(市、区)上下完成情况脱节,经不起推敲。三是创建相关工作未整合,基础创建效果难显现。

 (四)环保基础设施薄弱。城乡“两污”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和滞后,景洪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需要加快,两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慢,勐海县垃圾处理场未正常使用,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缺乏,这是当前我州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最主要的难题。一是在垃圾处理设施上,全州31个乡镇都建有乡镇的垃圾堆放场,但建设和管理水平低。通过新农村建设,大部分村寨建有垃圾收集池,但由于垃圾清运和处理缺乏有效办法,部分村寨“脏、乱、差”现象仍然突出。二是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上,有28个乡镇建成区未建设,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较大集镇的排水系统雨污混合,生活污水收集管沟网不健全,一般都是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河流,严重污染环境。村寨污水处理设施更是缺乏,按照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提出“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要达到50%”的要求,我州须有110个左右的行政村实施污水处理项目,任务极其艰巨。

(五)创建资金投入不足。由于县(市)财政困难,安排创建生态乡镇专项资金较少,投入不足造成乡镇农村环境基础性工程建设滞后,难于满足国家级生态乡镇和各级生态村申报验收要求。

(六)宣传教育工作亟待加强。全州生态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对村寨群众的环境保护教育不够,造成乡镇创建氛围不够浓厚。在集镇及人口相对密集的地方,对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指标及内容的宣传欠缺,许多乡镇干部不掌握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有哪些基本条件和指标要求,大部分村干部和村寨群众不知道如何创建生态村,群众对生态创建有关措施和要求的知晓率较低。一些村寨经济条件好、村民生活富裕,但环境保护意识不强。

(七)创建成果有待巩固提升。由于干部和群众生态创建意识不强,存在着重建轻管的现象。一些乡镇省级生态创建达标后,思想上有松懈,忽视了对成果的巩固、提高,表现为除了年度复查、上级部门督查以外,存在日常检查不到位、后续建设跟不上等现象。如勐罕镇,虽已被评为国家级生态乡镇,但集镇生活污水湿地处理系统至今未建设完善,集镇主要道路边、河边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仍然明显,镇容镇貌不够整洁,与“国家级生态乡镇”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八)各级生态创建办公室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全州的“四级联创”工作量不断增大,多年以来,州县(市)创建办公室除只有较为稳定的兼职人员(12人)外,各乡镇基本没有长期固定的兼职人员,使我们基础创建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无法有效开展,而直接影响了我们生态乡镇的现场检查工作,县市创建办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三、着力加快推进生态州建设

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2015年率先建成生态州,着力在生态州建设上取得新突破的工作要求,用23年的时间,强力加快生态州基础创建工作,着重抓好生态乡镇建设。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们已进入生态创建的新时期,州委、政府对生态州建设提出新部署和要求。所以,希望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管委会)要继续提高认识,把创建工作思想工作统一到州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相关精神要求上来,按照生态立州战略和生态创建规划总体安排,认真对照各自生态县(市、区)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继续加强生态创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分解细化各自阶段性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和任务完成时限,建立督、催办制度,认真开展督查,确保各生态县(市、区)的各项创建工作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生态立州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生态州建设规划和建设目标任务,履行好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完成工作目标。牵头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责任单位作用,对照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及时组织协调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开展相关责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研究,为州政府加强全州生态创建工作领导提供科学的可靠依据。同时,各生态创建成员责任单位,还要加强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加强对各县(市、区)相关部门生态创建工作指导,认真帮助县市区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研究,形成全州上下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相统一,有效支撑生态州建设成果。

(三)加大投入,强化基础。2015年,我州能否实现率先建成生态州的建设目标,这就要落在2014年前“两个80%”(国家级生态乡镇和国家级生态县、市、区创建率分别达80%)的工作能否完成。因此,建设生态州,关键在乡镇,重点在县(市、区),从现在起,我们各级政府要重点解决以下2个问题。

1、整合资金,加大对生态基础创建投入。一是对申报验收国家级生态乡镇的资金投入。对每年确定申报的乡镇(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年度计划详见附件12012年计划申报16个,2013年计划申报12个,2014年前确保命名2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将补助资金提前一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给予每个乡镇不少于200万元的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资金补助,重点用于集镇“两污”设施建设,以保证申报乡镇及时完成验收前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已创建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和已上报环保部待批国家级生态乡镇的乡镇,分别给予每个乡镇200万元的生态乡镇建设资金补助,以完善和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确保达到国家对创建动态管理的抽查复核要求。二是对生态村创建的投入。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验收必须使辖区内80%村委会创建为州级以上的生态村。根据我州实际,下一步的生态村创建工作应以州级生态村创建为主,国家级、省级生态村创建为辅,对创建申报国家级、省级、州级生态村的,每个村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补助资金。三是对环保基层能力建设的投入。给予每个乡镇环保所每年3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充分发挥乡镇环保所生态创建和环境保护工作职能,推进乡镇生态创建工作。

2、加快推进生态基础创建工作。一是各县(市、区)要合理安排“两污”项目的建设,景洪市还要强力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二是三区除磨憨属单独创建单位,需要加快推进相关创建工作外,旅游度假区和工业园区,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主动参与到景洪市的创建工作中去。三是从今年起,加快落实国家级生态乡镇的申报工作,按时完成今年16个乡镇的申报验收。四是各县(市、区)在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前完成各个乡镇环境保护规划修编工作,特别是勐海县、磨憨镇需要加快推进,各乡镇明年上半年内也要同步完成拟报生态村建设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

3、着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以“美丽乡村、清洁家园”为主抓手,多方争取资金,全面开展村寨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以全面完成州级生态村创建为目标,每个创建乡镇将80%的行政村确定为重点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村寨要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收集和清运生活垃圾。在村寨和农场生产队,组织人员做到村队清扫保洁。要制定村规民约和场规队约,落实垃圾分类、定期清扫,定点堆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等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垃圾收集处理长效机制。按照各村队条件差异,分步推进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在集中连片的村队,因地制宜探索湿地系统、氧化塘处理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立碑保护等方式,加强农村水源林、风景林保护工作。抓好农村道路、村队绿化工作和村队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加大农村改厕力度,彻底清除露天粪坑与简易厕所,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

4、抓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是全面反映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随着全国各地掀起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的热潮,环保部对申报材料的要求也逐年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申报工作的成败。下一步,由生态立州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材料的规范模式以及档案材料的有关要求,指导乡镇提高生态创建申报材料的质量,确保申报验收成功率。

(四)广泛开展生态创建宣传教育。在广泛开展生态创建宣传教育“五进”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州各级新闻媒体和各级各部门的作用,加强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地加大生态基础创建的专题宣传教育力度,全力营造创建氛围。当前必须把生态创建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紧迫的工作任务抓实抓好。今年,计划安排每个乡镇1万元的宣传教育经费,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将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工作进行重点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宣传工作中,一方面突出创建生态镇、生态村的目的和意义,另一方面,面向群众,开展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环保进农村(农场)、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着力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创建工作的全社会关注度,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对乡镇干部、村干部、驻村指导员及农场生产队干部进行轮训,重点教育培训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创建方面的知识。指导村寨将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加强对村寨环境的管理。适时组织开展生态村创建经验交流学习活动,评比树先,用事实教育群众,提高乡村群众参与生态创建的积极性。

(五)巩固生态基础创建成果。各县市乡镇政府对已建成和即将建成的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和1个国家级生态村的创建工作,还要继续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和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质量。对开展创建试点示范效果明显的村寨,要指导帮助他们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纳入各自的村规民约,提高他们自身的管理能力与水平;对已建成的相关项目设施,要对他们进行管理使用技能培训,加强管护,确保他们相关设施长期正常运行。

同志们,加快生态州建设步伐,是深入贯彻落实可续发展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州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主要工作。因此,希望大家在“十二五”期间的头4年,决定信心,紧盯全州生态创建各项目标任务,克服建设工作中的种种困难和压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努力早日实现我州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美、生态文化繁荣、生态兴边睦邻,率先建成生态州的目标。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