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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西双版纳州勐养镇典型区域“碳中和”示范区建设试点工程监理服务的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24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现需委托一家监理单位对“西双版纳州勐养镇典型区域‘碳中和’示范区建设试点工程”进行监理服务。为保障监理项目的顺利实施,取得实效,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5〕105号)等文件要求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特邀请有资质的组织机构参加询价。
一、询价单位
名称: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工业园区榕林路2号
邮政编码:666100
联系人:周增春
电话:0691-2132361
电子邮箱:2933306830@qq.com
二、询价项目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勐养镇典型区域“碳中和”示范区建设试点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地点:西双版纳州勐养镇曼掌村和曼龙岗村
采购内容:确定1家监理服务机构负责,费用预算2.00万元。
西双版纳州勐养镇典型区域“碳中和”示范区建设试点工程内容(项目总预算金额约1560000.00元):
1、可再生能源利用:拟在曼掌村和曼龙岗村内建设共150座太阳能路灯;在村内活动场地或村规划的场地内,分别建设1座太阳能充电桩及光伏车棚,总面积700㎡、安装充电桩5个,供新能源电动车和电动车使用;2、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完善:在现有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基础上,新增垃圾分类收集桶40个;3、村寨绿化提升:对现状种植的规格较大、树形较好的公共区域乔灌木进行保留,并且进行一定的修剪促进其生长。对村内空地等进行绿化,增加树种,提高景观性,总面积5000㎡;4、协助业主单位做好监督及现场见证施工单位组织碳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监理工作内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完成监理报告出具。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规定。
三、申报条件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备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所需资料:报价单、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监理服务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报价人基本情况表等(报价文件模板详见附件)。邮寄或派人送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304室(西双版纳州景洪工业园区榕林路2号,邮编:666100,电话:0691-2132361),过时投递无效。
(二)报价与响应文件送达:报价和响应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2023年3月3日前完成相关报名工作(公示期内寄出有效,寄出后将相关寄出凭证发至邮箱2933306830@qq.com)。
五、询价结果通知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在资质证书和报价单投递期限内,收到竞标公司的相关资料后,组织询价采购确定审议会。在完全符合《公告》中的采购服务机构的申报条件要求的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组织服务能力、经验及合理报价的公司作为本《公告》的中标单位。并按程序在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窗口公示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与确定成交采购的供应商签订监理服务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西双版纳州勐养镇典型区域“碳中和”示范区建设试点工程监理服务报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