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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不再执行延后办理环评手续的函等一批文件的通告
作者 :佚名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1-01
2020年新冠疫情突发,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我局出具了一批《关于项目延后办理环评手续的函》,现目前新冠疫情已转入常态化管理,为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防范“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行为,确保建设项目不发生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关于项目延后办理环评手续的函》相关内容,建设单位不得再以此作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理由。
二、原已领取《关于项目延后办理换手续的函》的建设单位,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未申报环评手续,经核实建设项目已动工建设的,按“未批先建”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