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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3-15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州环保局按照省环保厅和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以打造阳光政务、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以规范权力运行、服务基层群众为主线,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服务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州环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三县市环保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州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相关办公设备,由一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具体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进工作机制建设
1.建立预先审查制度。州环保局制作了信息发布审查表,将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明确公开属性,将信息载体形式、所属栏目、是否涉密、能否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
2.结合州环保局实际,按规范重新修订完善了《州环保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州环保局信息公开目录》,在《州环保局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监督方式及程序。
3.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地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开;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6年上半年州环保局主动公开发布信息253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41条,环境状况公报公开信息12条,确保了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在自己的门户网站上,全年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1.推进环境监测信息公开。2016年州环保局适时在云南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公开网站、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州环保局网站、州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了53周的景洪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报,12期全州一市两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景洪市城区水体孔雀湖和白象湖、城市河流澜沧江和流沙河的水质月报(12期监测中,三县市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Ⅲ类标准要求,景洪市城区水体孔雀湖和白象湖、城市河流澜沧江和流沙河均满足城市景观用水水质要求)。
2.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实行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制度,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包括受理情况、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作出的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包括受理情况、拟作出的验收意见、作出的验收决定)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全公开,广泛接受公众监督,增强了环保审批的透明度,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6年公开了94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全面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和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了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
3.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州环保局网站上公开了9家国控企业四个季度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布的项目是酸碱度、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色度等,景洪市江南污水处理厂17项指标全部公开),在国发软件平台上发布了9家国控企业每月(有的企业是每天)的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的项目是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流量、噪声等)。公开了3起行政处罚信息。印发了2016年西双版纳州重点排污单位名单(10家),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公开其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环境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州环保局主要利用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统一公开平台,建立了自己的门户网站,将“公开指南”、“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环境公告”、“生态创建”、“环境管理”、“行政处罚”、“机构简介”、“ 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等十大板块作为对外公开的主要窗口,配备兼职人员对网站进行维护,并及时进行更新。我局还利用州环保局网站、云南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公开网站、《西双版纳报》、州电视台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在门户网站的《州环保局信息公开指南》上,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形式和程序,政务公开实现了“阳光作业”;2016年,州环保局收到了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州环保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及时按规定对申请事项进行了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按照规定时限进行了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州环保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件,产生的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都由州环保局自行承担,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州环保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与相关要求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僵化,有待于拓宽及创新;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由于人员较少,信息公开工作仅由相关人员进行兼职开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习,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政府信息,重视群众意见反馈,吸纳合理建议意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重点、有形式、有载体、有实效。
(四)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教训,努力解决州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矛盾,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