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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2-23
勐海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位于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佛双路35号。项目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环境保护局确认和登记,该建设项目评价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勐海县中医医院委托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勐海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要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工作。现将工程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勐海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勐海县中医医院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佛双路35号,地理位置为:北纬21°57′15″,东经100°26′30″
工程投资估算金额为3129.84万元。
门诊综合楼总建筑面积:8401.2m2,主要功能用房为:门诊部,急诊部,医技科室(含手术室),药剂科室,中药制剂室,中医传统疗法中心,地下停车库等。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41.6 m2,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1459.6 m2,层数10层,建筑高度39.9m。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场地停车场892m2;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供配电工程;场地绿化420m2。
二、对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预防措施的概述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施工期和营运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以及对当地社会经济的有利影响。
项目施工期拟严格执行“三同时”,对施工人员加强环保宣传教育,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做到不产生污染扰民的事件。拟采取的措施有:施工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粉尘,通过洒水等措施可以降低影响;施工噪声可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随着项目竣工而结束,属于暂时性影响。
运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有:垃圾收集系统采用日产日清;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预处理池、消毒池、化粪池等处理后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废水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勐海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拟采取隔声减震,减速慢行以及禁止喧哗等措施减小项目噪声影响;项目设置垃圾房及医疗废弃物暂存间,项目拟按照《西双版纳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无害化处理: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交由西双版纳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西双版纳州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减轻项目所产生的影响,其它环境影响也能通过采取对应的防治措施来降低或消除。
三、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勐海县中医医院
联 系 人:魏存英
联系电话:0691-5121386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云杰
联系电话:13988181873
E-mail:1176275860@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和建议
·对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式方式:第二次公示采用政府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对项目建设有何意见或建议,可以按上述联系方式以信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勐海县中医医院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