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嘎洒旅游小镇天河项目一期快活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7-30

西双版纳嘎洒旅游小镇天河项目一期快活谷项目位于景洪市嘎洒镇曼达村委会曼景康村民小组。项目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确认和登记,该建设项目评价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现西双版纳雅居乐旅游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西双版纳嘎洒旅游小镇天河项目一期快活谷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的有关规定,要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工作。现将工程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嘎洒旅游小镇天河项目一期快活谷项目

建设单位:西双版纳雅居乐旅游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景洪市嘎洒镇曼达村委会曼景康村民小组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38967.47m2,总建筑面积为205616.84m2,共建设36栋。其中20栋为住宅楼(523层高层住宅,152层低层建筑),总户数721户,设计户均人数3.2人,总居住人口2307人,地上建筑面积77780.14 m2,地下建筑面积27000 m25栋集中商业楼(12层、43层),地上建筑面积60729.75 m29栋街铺(32层、63层),地上建筑面积9591.29 m21栋会所(1层至3层),建筑面积9658.52m2115层公寓,总户数328户,设计户均人数2人,总居住人口656人,地上建筑面积18504.87 m2,地下建筑面积2352.27 m2

20141127,西双版纳州发展改革委向景洪市发工局下发《关于同意西双版纳雅居乐旅游置业有限公司开展嘎洒旅游小镇天河项目一期快活谷前期工作的通知》(西发改投资[2014]791号),“经专题审查研究……同意开展嘎洒旅游小镇天河项目一期快活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2014123,景洪市发工局向西双版纳雅居乐旅游置业有限公司转发《州发改委关于同意西双版纳雅居乐旅游置业有限公司开展嘎洒旅游小镇天河项目一期快活谷前期工作的通知》(景发工投资[2014]164号),“……请建设单位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土地、、规划、环保、水保等相关手续……”。

二、对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预防措施的概述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大气

施工过程中的空气污染主要源自土方开挖、车辆运输中产生的地表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及各建筑装修过程产生的装修废气。

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将得到有效减缓,其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影响不大,环境可接受。

2)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降雨径流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场地设置旱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回用于洒水抑尘;食堂泔水经塑料桶收集后交予特许经营单位处理;施工场地设有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排水沟及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雨水及地下渗水。采取前述措施后,施工期的污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小。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土建工程为主,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中以土石方、基础建设和安装阶段噪声影响最为显著。采取环评中提出的措施后,可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建筑施工垃圾包括大量废弃的土、砖石、水泥凝结废渣、废弃铁质或木质建材等。建筑垃圾及土石方按《景洪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小。

5)生态环境

采取“分层取土、分类处置”措施,做好表土保护工作,表土应作为绿化覆土利用;做好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

施工期采取前述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大气

电机房设计PVC管专用排气管道,排放口位于绿化带内,高于地面1m,排气口不能靠近附近建筑门窗。

通过加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项目垃圾收集系统产生的异味对环境影响很小,可接受。

项目区内设置若干化粪池及地埋式中水站。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H2SNH3,其产生量与厕内卫生条件、通风条件、温度和湿度有关,为无组织排放,经自然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小。

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

2)生活污水

项目营运期污水排入自建的中水处理系统处理,中水处理站处理后的中水用作项目绿化用水,多余部分排入山涧溪流最终进入南凹河。营运期项目外排污水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水处理系统绿化回用中水执行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城市绿化”项标准标。

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污水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运营期在做好污水管网、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人群活动的社会噪声、进入项目区汽车产生的交通噪声及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安装消声止回阀、减震、植物吸收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大,可接受。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及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三、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西双版纳雅居乐旅游置业有限公司

人: 帅依萍

联系电话:0691-2137733

    箱:shuaiyiping@agile.com.cn

通讯地址:景洪市嘎洒镇曼达村曼景康村民小组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人:于德利

联系电话:13308819565

    真:0691-2142323

    箱:568543006@qq.com

通讯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德路32

五、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为三个阶段,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以收集和研究有关文件与资料为主,并作初步工程分析与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识别和筛选重点污染和评价因子,确定评价专题和重点等工作内容,以及征求公众意见,拟定评价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按照评价工作方案,主要进行项目工程分析和进一步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含必须开展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作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以及征求公众意见、汇集和调查项目建设可能生产的社会环境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是汇总和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获得的各种相关信息,得出建设项目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六、公众对项目提出意见的接收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交正式意见。

七、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西双版纳雅居乐旅游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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