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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曼迈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5-12
景洪市曼迈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位于景洪市嘎洒镇曼迈村。项目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确认和登记,该建设项目评价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景洪市曼迈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要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工作。现将工程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景洪市曼迈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景洪市嘎洒镇曼迈村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绕城公路联络线、南北向规划道路、东西向规划道路及相应配套设施。具体如下:
①绕城公路联络线,长1.223715km,路基宽26m。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道B级,设计车速30km/h,起于县道X175(规划为24m道路),止于绕城路规划公路;
②南北向规划道路,长0.872967km,路基宽16m。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道B级,设计车速20km/h,起于绕城公路联络线K3+0.14.9,止于县道X175(规划为24m道路);
③东西向规划道路,长0.375086km,路基宽16m。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道B级,设计车速20km/h,起于南北向道路K0+336.55,止于县道X175。
2013年8月13日,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取得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下发的《关于景洪市曼迈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工投资[2013]94号)。项目投资估算为7740.77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
二、对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预防措施的概述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均进行处理,对施工场地的大气粉尘污染用洒水车或水管喷淋进行除尘防护,施工期项目区设置围挡等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短暂,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营运期交通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经过采取降噪或功能置换等措施后,可减缓运营期交通噪声的影响。
运营期汽车尾气可通过空气扩散及绿化吸收来减缓汽车尾气对区域的影响。
营运期废水主要来自路面径流,在非事故状态下,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但在汽车保养状况不良、发生故障、出现事故等时,都可能泄漏汽油和机油污染路面,经雨水冲刷后进入地表水体,需采取相应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以最大程度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在项目建成后,需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进行环境管理。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减轻项目所产生的影响,其它环境影响也能通过采取对应的防治措施来降低或消除。
三、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兴国
联系电话:0691-2133449
传 真:0691-2149400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德利
联系电话:13308819565
传 真:0691-2142323
E-mail:568543006@qq.com
五、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为三个阶段,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以收集和研究有关文件与资料为主,并作初步工程分析与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识别和筛选重点污染和评价因子,确定评价专题和重点等工作内容,以及征求公众意见,拟定评价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按照评价工作方案,主要进行项目工程分析和进一步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含必须开展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作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以及征求公众意见、汇集和调查项目建设可能生产的社会环境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是汇总和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获得的各种相关信息,得出建设项目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六、公众对项目提出意见的接收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交正式意见。
七、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