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部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2024年)

来源 :西双版纳州供销合作社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0-11

州级部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2024年)
序号 服务事项 具体内容 服务对象
1 服务社有企业改制职工 协调勐腊县供销合作社解决原勐润供销社改制职工吴学周改制安置房出行不便的问题。 社有企业改制安置职工
2 基层社发展 指导县(市)供销合作社开展基层社改造提升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基层供销社推进工作中的相关问题。针对各县(市)供销合作社土地证办证难问题,到基层协调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推进工作,为进一步确认产权,盘活基层社资源,促进基层社发展。 县市基层社
3 支持企业发展 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妥善解决好社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鼓励社有企业通过合作、招引资金等方式拓展业务,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 供销系统社有企业
4 农资保供稳价 积极探索多种合作经营模式,通过直供直配农资,为当地群众提供价格稳定的农资,同时方便当地群众购买农资。 农民
5 业务指导 在社有企业发展(产业发展),供销系统年度重点任务完成等给予指导和帮助。结合省供销合作社工作要求和各项指标推进情况,深入各县(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就产业发展指标统计方法、年度重点任务落实等工作找短板、补弱项,确保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指标按照年初既定目标实现晋位。 县市供销合作社
6 电子商务 到两县一市进行农产品企业电子商务调研,并联系电商企业销售西双版纳州农特产品,扩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向县(市)供销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宣传“扶贫832平台”“云品惠”等电商平台入驻的标准和流程。 农民、农产品企业
7 2024年统计、会计任务指标调研指导 根据2024年下达的任务指标到两县一市供销社、各基层供销社、全资控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调研指导。加强对《统计法》的宣传,指导县(市)供销合作社“应统尽统”原则依法统计,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基层社、全资控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8 到定点帮扶村开展相关法律宣传和帮扶工作 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宣传工作,特别是重点到定点帮扶村进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防范意识。深入定点帮扶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高村内环境整体水平。 乡村振兴定点帮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