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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农发〔2026〕26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 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2-06
各县(市)财政局:
为做好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6〕14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前期工作
2026年省级继续按照“因素法分配、项目法管理”的分配机制,在因素法测算的基础上,采取“普惠制和激励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项目申报。各县(市)要按照省财政厅明确的可申报资金规模(详见附件2),分类申报项目,不得超资金规模申报,也不得调剂两类项目的可申报资金规模。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在积极引导群众投工投劳、其他社会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可在资金控制数内增加项目申报个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受益覆盖面。以往批次申报但未备案的项目,根据不同情形和对应政策要求,对应调整完善后可再次申报。
二、优选项目提升资金效益
(一)做好项目谋划。各县(市)要贯彻分层分类、片区化推进乡村建设的工作思路,在项目谋划时充分考虑本地乡村人口变化趋势和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注重不同建设内容的合理分配和一体推进。一是普惠制项目重点关注村内串户路硬化、自然村供水保障、污水治理等基础性需求。其中: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重点支持未硬化串户路的城郊村、一定规模人口以上村硬化串户道路;统筹兼顾好农村卫生公厕建设需求,积极支持农村公厕未覆盖的村新建农村卫生公厕;为落实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要求,各县(市)财政局要做好统筹谋划,在本次普惠制项目可申报资金规模中,安排不低于20%谋划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方面项目,并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强化项目质量把关。二是激励制项目有序加大对改善型需求支持力度。基础性需求仍有短板的,应继续优先保障。在此基础上,支持200户以上城郊村串户路改造提升,如过窄路段拓宽、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等;支持人口密集、人流集中或旅居资源丰富的村,充分利用“村内户外”零星空间修建分散停车位、停车区(不含充电桩等设备购买)。三是强化“一体化”和“小组团”谋划。有条件的地区,在项目谋划时应衔接好道路硬化、排污管道等建设内容,避免“拆拆补补”;可探索通过2—3个项目“小组团”,相互衔接、集中支持,连片示范。
(二)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一是严格开展要素保障审核。需变更建设用地性质的项目,未完成调整变更报批程序的不得申报;涉及社会投入、统筹其他渠道资金未落实资金来源的不予支持;不支持举债干项目。对资金概算不明确、不具体或明显超过本地一般标准的项目,要进一步会同相关行业部门重点研判并指导完善。二是严格把控项目质量。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不超过100万元。项目实施方案需逐项对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管理的通知》(云财规〔2023〕14号)中附件1《云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提纲)》要求规范编制,其中:基本情况要简明扼要明确区位、交通、人口数等核心要素,侧重说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必要性、可行性、群众意愿、前期工作要结合村情分条陈述;建设内容要区分建设方向和资金来源予以说明,并明确规格、材质、数量、单价、建设位置等具体情况;组织保障、效益分析、设施管护等,情况明确、数据切实、支撑有力即可;附件中需提供用地保障情况。激励制项目还需对照建设内容合规、群众参与程度、工作推进有序、建管机制有效、乡村治理有序等5方面,对应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涉及改善型需求的,还需充分论证必要性、可行性,并有必要的数据支撑。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请各县(市)财政局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审核把关,高质量按时上报项目申报材料。各县(市)要用好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和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强化对2026年第一批项目的研判督导,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年度项目的验收和资金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继续在激励制项目中统筹实施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试点中“民生小实事”事项,请各县(市)财政局会同党委社会工作部认真研究,在做好政策把控的基础上积极支持。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各县(市)财政局在充分调度督促的基础上,对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中,截至2026年4月10日仍未启动前期工作、无实质性项目推进、资金支出进度低于30%,或因特殊情形难以启动实施的,可依据实际进行综合研判,于2026年4月10日前形成调整变更申请并说明原因,以县(市)财政局正式文件报送州财政局。
(二)各县(市)财政局需于2026年4月10日前,在“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完成申报,逾期不报视为自愿放弃。
(三)请各县(市)严格按照云财规〔2023〕14号文规定,上传盖章版《项目审批表》项目要件和相关材料,确保申报完整无误。
附件:1.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有关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6〕14号).pdf
2.2026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申报资金规模和项目个数-西双版纳州
2026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可申报资金规模和项目个数-西双版纳州.xlsx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26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