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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社发〔2026〕13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2-04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5〕205号),现下达你县(市)2026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40.19万元,其中:景洪市144.18万元、勐海县115.09万元、勐腊县80.92万元,具体项目、金额、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列2026年“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11残疾人事业”相关科目,此资金由各县(市)统筹用于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一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收入列2026年“1100499其他收入”科目,支出列“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由各县(市)统筹用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早期干预试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文化服务、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残疾学生助学、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助等方面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 态化监督范围,各县(市)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各县(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
四、请各县(市)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请各县(市)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及任务分配表
2.2026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彩票公益金)资金及任务分配表
3.2026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一般公共预算)
4.2026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彩票公益金)
西财社发〔2026〕13号附件1-4(此件为准,修改附件2).xlsx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2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