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农发〔2025〕233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2-29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云财农〔2025164号),现将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123万元(其中:景洪市44万元、勐海县31万元、勐腊县48万元)提前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请列2026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收入分类科目213农林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资金使用监管

此次下达动物防疫补助主要用于强制免疫、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各县(市)要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规〔20244号)和《云南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等文件规定,严格按已明确的既定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强化预算执行,各县(市)财政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分配下达资金,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进入2026年预算年度后,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为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打好基础。相关资金已列入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项目实施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资金绩效目标表待中央下达第二批资金时一并下达。各县(市)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做好本辖区内、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毕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省财政厅视情况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

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分配表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分配表.xls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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