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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社发〔2025〕310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村危房 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2-29
各县(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5〕211号),现下达各县(市)2026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70.40万元,其中:景洪市263.50万元、勐海县217万元、勐腊县89.90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 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此款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县(市)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社〔2024〕4号)要求,各地要围绕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的政策目标,加强动态监测,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并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中录入改造信息,及时拨付补助资金,提高预算资金执行进度。
四、请各县(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五、请各县(市)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