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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教发〔2025〕479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关于下达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省级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2-15
各县(市)财政局、教育体育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省级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5〕215号)及州教育体育局分配方案,现下达你们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省级资金661万元,其中:景洪市110万元,勐海县307万元,勐腊县244万元。此款2025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1学前教育”,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具体明细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做好科教文化领域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本次上级分配学前教育发展省级补助资金时,根据各地2024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出执行情况,对执行进度后2位的德宏州和迪庆州扣减补助资金1095万元。扣减资金分配至其余州(市)和省直管县。
二、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引导和支持各县(市)扩充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办园质量和水平。
三、各县(市)要结合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和适龄儿童情况,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实施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年度具体支持项目,优秀支持成熟度高、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同时,要统筹盘活基础教育资源支持乡村幼儿园建设,加大县城、城乡结合部、城区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切实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四、各县(市)要按照财教〔2025〕18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虚报、冒领、挤占、套取财政专项资金。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附件2)同步分解绩效目标,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附件:1. 资金下达明细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西财教发〔2025〕479号 附件1-2.pdf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2025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