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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教发〔2025〕469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学前教育免保育 教育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2-15
各县(市)财政局、教育体育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5〕221号)及州教育体育局分配方案,现下达你们2025年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410.21万元,其中:景洪市195.39万元,勐海县133.36万元,勐腊县81.46万元。此款2025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1学前教育”,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具体明细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资金按照上级核定的补助标准,根据各县(市)2025年秋季学期大班在园儿童预计人数核定,下一年将度根据各县(市)2025年秋季学前大班在园儿童实际人数,对2025年免保育教育费中央补助资金进行清算。《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5〕176号)多下达勐腊县的中央资金,将在下达2026年中央资金时清算扣除。
二、各县(市)要统筹好云财教〔2025〕176号及本次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资金,足额落实县(市)承担资金,及足额拨付免保育教育补助资金至各幼儿园,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确保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因地制宜持续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健全投入机制,提升保教质量,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
三、各县(市)要按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180号)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虚报、冒领、挤占、套取财政专项资金。
四、各县(市)要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考核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对照区域绩效目标(附件2)同步分解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资金下达明细表
2. 项目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2025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