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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农发〔2025〕153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9-24
各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5〕123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前期工作
2026年省级在“因素法分配、项目法管理”、“普惠制和激励制相结合”的基础上,将进一步落实突出正向激励的工作要求,请各县(市)按照附件2所明确的可申报资金规模和项目数,分类申报项目,不得超资金规模申报,也不得调剂两类项目的可申报资金规模。同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不得超过100万元。同时请根据云财农〔2025〕123号规定,加强对项目审核把关,严格要素保障,加强项目梳理,提高项目质量,切实夯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二、加强组织保障。请各县(市)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高质量按时上报项目申报材料。进一步加强2025年度项目监管,确保在年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试点中“民生小实事”事项继续纳入激励制项目建设内容中申报,请各县(市)财政局会同党委社会工作部认真研究,选择群众支持、符合政策的内容,积极支持。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各县(市)请于2025年10月10日前,在“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中完成申报,逾期不报视为自愿放弃。
(二)项目名称需规范填报为“2026年×州(市)×县×乡镇×行政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普惠)”、“2026年×州(市)×县×乡镇×行政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激励)”。
(三)请各县(市)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管理的通知》(云财规〔2023〕14号)规定,上传盖章版《项目审批表》及相关项目要件,确保申报完整无误。
附件:1.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5〕123号)
附件1: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5〕123号).pdf
2.2026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可申报资金规模和项目个数(西双版纳州)
附件2:2026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可申报资金规模和项目个数(西双版纳州).xlsx
3.省委社会工作部确定纳入激励制项目建设内容申报名单
附件3:省委社会工作部确定纳入激励制项目建设内容申报名单(全省40个村).pdf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25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